生猪屠宰“二检合一”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2017-11-16韩惠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文│韩惠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生猪屠宰“二检合一”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文│韩惠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场“二检合一”的检疫、检验工作和管理方法,是农业部近年来倡导的新模式,它对进一步促使企业切实履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强化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职能和工作责任,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官方兽医不再直接从事“同步检疫”的实际操作。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切实履行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监管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的工作职能呢?笔者认为把握好以下工作重点是关键。
1.严格把好生猪的入场检查关。在查证验物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生猪复检工作,确保无一头病猪入场。另外,要在监督企业做好“瘦肉精”的检测工作的同时做好“瘦肉精”的监督检测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当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及时上报疫情,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2.严格把好生猪宰前检疫关。企业在做好检疫申报的同时,切实做好生猪的宰前检疫工作,并出具《生猪准宰证明》,确保无一头病猪进入屠宰车间。此外,官方兽医在实施生猪宰前检疫的过程中发现有《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指定的动物传染病时,要依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3.严格把好生猪屠宰同步检疫各个环节的监督关。生猪屠宰同步检疫包括头部、蹄部、体表、内脏、胴体检验检疫和“二虫”检测等环节。官方兽医在实施检疫检验“二检合一”后,虽然无须在各个环节上逐一操作,但监督责任时刻不能松懈,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确保以检促防和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效果。在发现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时,官方兽医必须亲自把关确认。最后,跟班官方兽医必须对当日检疫的生猪胴体及其他产品做出处理结果,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不合格的依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4.严格把好生猪产品出厂关。生猪产品出厂是生猪屠宰场严防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产品质量的最后防线。官方兽医要监督企业相关人员严格把关,确保产品在开具“双证”“双印”(《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验验讫、检疫验讫)后方可出厂。
5.严格把好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坚决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产品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以及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岗官方兽医要全程监督无害化处理的过程并保留影像资料,将无害化处理数据及时上传至追溯平台,并保证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6.加强对企业配备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配备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其业务素质的提升是保证屠宰检疫质量的关键。为此,官方兽医要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通过理论培训以及检疫操作实践培训,促使其夯实理论基础、提升检疫检验的操作技能,并通过相关的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屠宰检疫检验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保障。
7.完善各个环节工作台账的配备。官方兽医要在认真做好各种有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台账的同时,监督企业做好各类工作台账,以进一步完善责任追溯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