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视域下的《我不是潘金莲》探析
2017-11-16乔芳江松
乔 芳 江 松
(1.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 西安 710128;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 西安 710055)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由中国著名导演冯小刚执导,于2016年11月上映。该影片根据刘震云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李雪莲(由范冰冰饰)和丈夫秦玉河为了分房子(实际为生二胎)而“假离婚”,可丈夫竟然假戏真做,拒绝复婚,而且很快娶了其他女人,还不承认“假离婚”。为了讨回公道,李雪莲将秦玉河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定自己跟秦玉河是假离婚,裁决两人复婚。她决定复婚之后再跟秦玉河这个“畜生”离婚。但官司输了,于是她找前夫理论,并被前夫污蔑为“潘金莲”。这与之前“真假结婚”的性质完全不同了,这成了对她个人名声的侮辱。于是为了洗脱这个“潘金莲”的冤名,她踏上了十几年的上访申冤之路。从镇到县,由市至省,再到首都,一路与形形色色的大男人周旋,斗智斗力,还把法院庭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
电影运用了极具东方韵味的圆形画幅,突破了中国传统的电影艺术美学,不仅展现了画面的精致,更向人们传达了更深层次的意义。影片承袭了原著内容,延续了冯小刚一贯的电影风格——荒诞戏谑,黑色幽默。很多人会认为《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现代的“官场现形记”,关于政治,关于法律。但本文将从主角李雪莲——女性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电影中的女性主义色彩,这也是该影片的重要组成部分。影片看似荒诞,黑色幽默让人忍俊不禁,围绕一个无知、认死理的农村妇女展开,却由一个“傻女人”牵出整个男权社会的丑恶缩影,生硬又呆板,这是一声声对女性主体意识的呼唤。
一、男性“看”与女性“被看”现象
在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中从生物学、精神分析学、历史以及女性神话在文学中的象征等方面详细探讨了女性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历史处境演变。[1]而这个“第二性”指的便是女性。人一出生就有生理上的性别(sex)之分,人的两性理应是平等的。但是现实社会并非如此,女性往往被赋予了更多的负面色彩,而这种差异便是社会差异(gender)。在19世纪末,女性主义运动首先在法国产生,后相继在英美以及全世界展开。概括来说,女性主义追求男女平等,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社会的、个人的和经济的;要求提高女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地位;还要求肯定女性的观念和自身价值,肯定女性对文化的贡献,尊重女性,肯定女性做人的尊严。而女性主体意识是指女性主体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具体地说,是指女性能够自觉地意识并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社会责任、人生义务,又清醒地知道自身的特点,并以独特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肯定和实现自己的人生需求和社会价值。女性主体意识将“人”和“女人”统一起来,体现着包含性别又超越性别的价值追求。[2]正是这部荒诞不经的电影,折射出了女性对平等和尊严的需求与呼唤。
在该片中,始终存在男性的“看”与女性“被看”的现象。首先,从电影拍摄艺术上,冯小刚导演选择圆镜头,他说有“一千个理由使用圆镜头”,这种圆镜头使观众产生了一种偷窥的感觉。采用画幅手法,画是供人观看欣赏的。这个圆也像是望远镜,在偷窥原本不值一提的闺房之事,将之放置于公众视野里,可谓是管中窥“莲”。圆与方的窥探视域里,女人的执拗与男人的围剿互为表里。李雪莲告的是女人家的小事,但看到的是在男权社会的挣扎。一个女人情感上的委屈,无法得到理解同情,跑到政府部门申冤,得到的反而是奚落、排斥和隔离。李雪莲的离婚案在法律上的确不占理,但在道德层面,秦玉河应受谴责。在影片中,人们反而同情秦玉河,认为李雪莲无理取闹,不可理喻。这将一个男权社会的现实展现得淋漓尽致。而这种偷窥感源于大众的心理,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作者刘震云曾说,李雪莲是民族英雄,因为每个人都会受到委屈,而什么是委屈呢?说不清的才是委屈,99%的人只能忍,但他们想看不忍的人怎么样。这样不愿受委屈的人设落在了李雪莲身上,一个女人,一个无知执拗的农村妇女,这也使得整个故事更加具有戏剧性。其次,女性作为“被看”的对象,缺乏自我认同感,无法逃脱他人所贴的标签,过于在乎他人的看法。在这部电影中,与其说李雪莲作为女主角存在,不如说是一种符号,是弱势群体的代表。相对男性而言,女性为弱势群体。李雪莲处于弱势,又囿于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想申冤(实则是一个女人说明委屈),只能求助于更有权威的政府。李雪莲被冠以多个人物标签,先因婚前不是处女被前夫说是“潘金莲”,后在十几年的上访过程中,被标为可怜得像“小白菜”、冤得像“窦娥”、修炼得像“白娘子”的形象,最后却有点像“祥林嫂”。王公道则认为,李雪莲将“小白菜”“窦娥”“白娘子”这三个女人集于一身,是件很可怕的事情,这让李雪莲变得更加难以对付,更加不可理喻。在中国文化里,潘金莲是“坏”女人的标志。一旦女性没有遵守男权社会规定的道德规范,这个帽子便扣上了。而李雪莲却与潘金莲风流成性、勾引男性和谋杀亲夫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些以男性为中心的观念依然成为一个中性的概念,话语自然合法化了。因此,李雪莲作为一个女人而觉得冤屈。十几年的上访也就是为撕掉“潘金莲”这个标签,维护自己的尊严,这个标签一旦撕去,其他几个标签也就不存在了。
在片末,正当李雪莲去北京重新上诉时,却被告知秦玉河意外死亡,这对李雪莲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这十几年的生活支撑、心中的执念突然崩塌,一时间她觉得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这其中的意味值得一谈。在男权社会里,男人看女人,总认为女人的视野很小,只在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女人一生都消磨在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正如李雪莲耗费了十几年的青春去申诉一个别人给的称号,而这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同时,女性要围绕男性而活,正所谓“夫是天”,天一旦塌了自己就无法活下去了。这只是折射出了男性视角下女性的可悲人生。
在《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一书中,卡罗尔·吉利根把妇女道德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注重自己的生存、关心自我的阶段;关心他人、牺牲自我的阶段;通过对自己和他人关系的理解,消除了自私与责任之间的紧张关系,关怀成为自我选择的判断原则阶段。[3]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协商假离婚,从未想到会被抛弃的结局。这样看来,李雪莲处于第二阶段,牺牲自我、贬低自我,存在着内心斗争。实际上,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女性总是习惯于贬低自我、否定自我,努力将自己变成男权社会所期待的样子,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女性必须接受社会赋予的固定角色,否则就会被视为异类,被世人冠以各种名号,各处遭受异样的眼光。在长达十几年的上访中,李雪莲其实一直在追求第三阶段,但一直未消除所有矛盾,直到秦玉河意外死亡,她的冤屈竟然变得无从说起了。片中所有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李雪莲。李雪莲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缺乏自我认同感,受到男权思想的影响,急于向世人证明自己。除了这些“看”与“被看”现象,影片中李雪莲的身体意象也非常丰富。
二、女性身体意象呈现
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认为身体妨碍了人们的灵魂进入真理殿堂。[4]因对女性的偏见,人们对女性的身体一直存在着固执的偏见,认为其邪恶,引发欲望和罪孽。这从伊甸园神话中便可窥见一斑,女性的身体就是罪恶的开始。女性及其身体和其身体所象征的欲望,这三者被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都是负面的符号,因此成为被压制和征服的对象。[5]
在现代社会中,女性身体的象征除了被歪曲,还经常被娱乐、消遣和消费。新闻里经常有关女性出卖色相表演或者消费等一系列报道。但究其原因,仍是最原始的观念,认为女性身体是低贱的,可以用来消费的,女性身体是用来取悦男性的。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关于李雪莲的身体意象的表现也非常丰满。首先,从李雪莲得“潘金莲”之名说起。李雪莲向前夫讨说法时,可以说是作为女性最后的乞讨。她问前夫是否为她付出过真情,不料前夫因其之前告状恼羞成怒,当众说其婚前已不是处女,谤讥其为潘金莲。这也逼得原本打算放弃告状的李雪莲再次走上了申冤之路。女人的贞操是女性最珍贵的品德之一,这种观念在古今中外都存在。人们似乎只对女人的婚前性行为斥责,更容易原谅甚至忽略男性的放浪甚至不忠。实际上,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往往贬低女性,将男性的认知模式凌驾于女性之上。其次,李雪莲找屠夫为“报仇”以身体作为筹码交换。当屠夫得知自己要杀那么多人时,便说“你说我这个生意值不?”这其实是男权思维一个显著的潜意识:女人的贞操,是能拿来交换和消费的。无论是与李雪莲产生联系的男人,还是李雪莲自己,都深深地陷入中国几千年男权主义这个观念里。
最后,影片中唯一对李雪莲好的人物设定即赵大头,爱慕李雪莲20年。但为让儿子能有个编制,听从贾聪明的计策,苦劝李雪莲放弃上访。赵大头在一个旅馆内霸占李雪莲的身体,并报告给贾聪明,以此证明李雪莲已放弃上访。在男权社会中,女人的身体是可以被控制的。此时身体已经成为一种意象,与权力话语紧密相关。朱迪·巴特勒认为,身体与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他人身体的控制能很好地体现权力。他将权力操纵身体分为两种,一种是身体能被权力操纵而进行生产活动,即成为一种生产工具。另一种是身体成为权势者玩弄的对象。[6]而身体所具有的个人思想和意愿全被忽视。在该片中,贾聪明认为赵大头能控制李雪莲的身体,便能控制李雪莲。而李雪莲起初也确实放弃了上访,准备安心过日子。但后来无意中了解赵大头和贾聪明的诡计,觉得被所有人欺骗,又继续了申冤之路。
三、结 语
影片中李雪莲从年轻时的长发到中老年的短发,从年轻貌美到敢怒敢言,再到温厚内敛,历尽沧桑与世态炎凉。满口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将无数个执拗的妇女横冲直撞在男权的世界里,浓缩成一个李雪莲。总之,《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无论是故事主角,还是影片对李雪莲的形象塑造,都充满了浓厚的女性色彩。本文立足于女性主义视角,观看社会中的性别差异,试图唤起更多的女性主体意识觉醒,增加自我身份认同感,尊重女性尊严,肯定女性身份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