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信用制度与农村金融创新探讨
2017-11-15黄建平
【摘要】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农村的经济发展逐渐重视。在农村经济市场逐渐发展的推动下,使得农村的金融市场环境逐渐完善与深入,但在其发展期间,相关制度的构建中还存着一定问题,其中农村信用制度的缺失则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本文主要针对农村信用制度构建以及金融创新路径进行分析,对现存农村信用制度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并以此为基础对信用制度构建的主要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制度 农业产业化 农村金融 创新
一、現存农村信用制度构建中具有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制度不完善
农村信用制度建设的参与机构主要是由人民银行以及各种与农业有关的金融机构共同组成,对其他金融机构考虑的相对较少,其中各种非正规的金融组织也不在这一范围之中,进一步导致农村信用制度制定不完善,使用范围相对较小。
(二)优化信用设备,促进抵押物创新
在相关因素的影响下致使农村产权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许多抵押物产权的缺失也进一步导致农村的抵押物相对较少。产权属于一种抵押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与人在进行交易时创建较为合理的预期。在产权较为明确的情况下,才可较好的促使经济主体具有独立性较强的经济财产,并使其真诚的成为债务人员,进一步促使债务关系的成立。其中农村信用制度在建设期间虽将债务人员的信用与偿还能力规划到考核之中,同时还对相关参数配置了大于60%的权重,但在相关因素的影响下致使许多金融组织对相关参数的认同度较低,致使农村债务人员在具有较强信用与经济偿还能力但缺少抵押物时,不能在相关金融组织进行正常贷款。其中在农村产权意识模糊,各种法律联系复杂性较强的影响下,知识农村责任人不能将相关资产较好的转变为资本。
(三)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存在问题
各农村债务人员与债券人员对签署合同中包含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执行与尊重,在规章制度提供强制执行的同时,利益制度还应该可以称为双方对于签署合同进行执行的主要方法之一,其中违约责任制度在利益制度中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在农村各种形式贷款中,债务人员的经济收益不能较好对贷款以及利息进行偿还时,相关金融机构则会对违约人应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追究。但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基地使用权都是农村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基础,在现存的法律制度中,各金融机构不能对这些资产进行相应的处理,进一步导致金融机构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
(四)信用制度时效性较为缺失
在抵押担保落实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致使农村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基础建设项目不能较好的在农村信用制度构建中获得较强的成绩。所以导致各金融机构与农民积极性相对较低,许多机构机构虽然对国家的政策进行积极性相应,但却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存的农村金融制度进行创新,其中担保、保险等还没有参与到农村信用制度建设中,致使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发展缓慢。
二、创建农村信用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创新
在社会信用制度中,农村信用制度有着较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农村信用制度的构建思路与构建社会信用制度思路具有较强的相似性,同时在农村经济具有较强的二元经济特点,也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信用制度需要对较多的目的进行满足。因此在试点农村信用制度的建设基础上,对符合农村社会环境需求并对推动农村金融创新路径进行建立应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入手:
(一)提高农村信用制度构建参与主体数量
应较好的发挥出乡镇银行、小额贷款企业等众多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提高其产于农村信用制度的构建,根据农村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与分析,简化加入农村金融组织的需求,大力引导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个人资本与农村信用制度构建进行充分的融合,在提高村信用制度符合众多需求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创新路径的增加,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互助担保
互助担保是基于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网络而建立的具有会员制性质的信用共同体。通过集体信用、合作信用和组织信用等方式提高农民的信用等级,从而促进农村社会资本向信贷资本转化,具有社区互助、互保、互督的特点。互助担保运行方式表现为“农户+中介+银行”模式,其中中介部门主要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载体构成。在运行机制上,农户和中介机构建立合作的捆绑关系,并由中介部门构建农户与银行平等对接的平台,在担保机制上解除信贷机构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户信贷需求得到合理的支持,有效缓解了因担保不足形成的金融瓶颈制约。
(三)对农村产权进行改革
以对农村产权改革为基础,以农村提地承包全、宅基地实用点、房屋所有权等为条件对农村产权进行明确,对农村信用制度构建的设计参数与权重的匹配进行调节,深入研究在宅基地、农田用地、建设用地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金融支持方法,推定农村金融投资制度的创新。
(四)制定信用监督制度与利益制度,促进信用中介部门成立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对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进行制定与完善,并对信用监督制度与利益制度进行统一,真正的发挥相关责任部门、金融组织、信用中介组织、社会经济主体等对宁村信用行为进行充分的监管,在利用利益制度对违反信用制度人员进行较为严厉的惩罚,同时还应制定相应预防性较强的制度信用行为标准。在推动与保障信用中介组织发展的基础上,真正的发挥其监督与评估的功能,并对相关服务内容与参数等进行规范。
(五)创建完善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以现行农村信用制度构建为基础,创建较为完善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较为充分的条件。在较好发挥出该信用信息平台在提供用户信用评估结果、优化贷款流程、提高信贷推广力度,对失信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等方面的功能的同时,还应该相关责任部门、金融组织、信用中介组织等对信用的监督管能力,促进农村金融快速创新。
(六)提高农村信用制度构建征信宣传力度
相关工作员应提高对农村区域征信的宣传能力并对各种金融知识进行大面积宣传。各金融部门还应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部门,使信用管理真正的融入到贷款的整个流程中,同时还可以利用业务办理对征信知识进行宣传。提高务农人员对征信知识的了解,在根本上促进农村金融行业创新路径的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的影响下,使得农村金融快速发展,但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农村信用制度构建还存在一定问题,以此通过对农村产权进行改革、制定信用监督制度与利益制度、制定信用监督制度与利益制度,促进信用中介部门成立、创建完善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促进信用中介部门成立等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存进农村金融创新路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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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建平(1985-),男,江苏泰兴人,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客户经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