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融资问题、成因及破解路径研究
2017-11-15覃志立
【摘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提振文化产业综合实力的多重利好政策的不断推动下,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对经济的贡献持续上升。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遭受融资难的困扰。尽管政府在设立专项资金、搭建融资交流平台等方面给予文化产业很大支持,但对于文化企业众多的需求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它们的发展,始终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借贷、资本市场和民间资本的融资。如何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构建文化产业融资路径,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从西部文化产业融资发展实际出发,对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针对性强的融资新路径,并为解决文化企业融资困境提供相应保障措施,以期为国内其他地区文化产业融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西部地区 文化产业 融资问题 路径 制度保障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日益深入,素有低碳化和高附加值特性的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发展文化产业对于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增强文化消费后劲等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把文化产业纳入政府扶持重点,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精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已成带动和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6)”显示,各地文化产业保持持续稳步增长、总体发展幅度仍保持在合理空间。但是,文化产业在不同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东部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劲引擎,发展速度快,质量和效益也好,中部次之。而作为我国文化发展的腹地,西部尽管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政府政策的支持,但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偏小,发展速度慢。而资金供求矛盾正是在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制约西部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基于此,西部地区要把文化产业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采取措施解决文化产业资金问题。而创新文化产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融资路径,是化解资金供求矛盾,推动文化产业成为西部地区支柱产业的钥匙。
一、西部文化产业融资问题
西部文化产业融资历程共包括3个阶段,从政府统一拨款阶段(1978~1992年),到市场融资探索发展阶段(1993~2012年),再到近些年的市场融资快速发展阶段。随着相关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文化产业的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当前,西部文化产业融资领域发展势头良好,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政府扶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持续增强,文化金融合作趋势明显,文化企业融资热度高涨[1]。尽管文化产业融资持续向好,但依然面临融资难题和转型困境,亟需重视和解决。
(一)融资基础薄弱
“十三五”早期,文化产业强势崛起、亮点频现,但融资基础依然薄弱,资本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障碍较多。近些年,东部地区GDP从2011年的271354.75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399689.2亿元,增长47.3%;西部地区GDP从2011年的100234.96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156528.56亿元,增长56.2%,可见西部增速明显快于东部,但西部的跳跃就如中国的跳跃,消除东、西部之间的差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东部占全国GDP比重出现小幅回落,但基本保持在高位55%;而西部占全国GDP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但与东部的差距仍在33%~35%区间段内(见表1)。由于長期以来西部文化产业的资金主要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形式供给,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资金的投入使用。而西部地区的经济基础不好,直接阻碍了文化产业的融资速度。此外,根据已有的调查数据显示,“东、中、西部的融资环境的平均得分各为1.098、-0.407和-1.009”[2],这一分数对比明显展现出东、中、西部的差距。
(二)融资效率低下
尽管西部地区的政府投入力度持续增强,但目前文化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诸多资金运作风险不容忽视,这些都会影响资金产出效率,进而导致融资效率低下。本文基于DEA模型测算了近三年西部12省区市文化产业融资效率,其中输入指标包括文化产业从业人数、法人单位数、实收资本,输出指标包括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及增加值[3](见表2)。西部各地文化产业融资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三者的平均值均未达到最高值点,可见提升文化产业运营效率的增长空间依然很大。另外,由规模效率大于纯技术效率可看出:综合效率较低是因为纯技术效率较低。其中,西部各地处于技术效率前沿的有5个,占整个西部的41.7%。综上所述,西部文化产业融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金融市场发育不良
近五年来,西部文化产业对本土资金吸引力不大,大部分省区市相对东、中部地区的银行存贷比仍旧不高,有的地区甚至低于40%,银行存款投入文化产业的使用效率不高,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相对不足。为考察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效率,这里采用中介法,从把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中介”和“服务中介”的视角选取投入与产出指标。考虑到部分省份相关数据缺失,本文选取金融短期、中长期贷款总额和股票市值作为输出指标,选取企事业单位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股票融资总额作为输入指标,基于超效率DEA方法,对我国东、中、西部主要省市进行了金融支持效率的比较[4](见表3)。西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效率平均值超过中部,但与东部还有一定差距。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效率的波动程度正按照中、西、东部的顺序依次递增。由于东部经济发达,对外开放水平较高,金融体系也比较完善,故东部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效率相对较高;与东、西部相比,中部整体金融支持效率水平偏低。尽管部分省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但一味地依靠规模的扩张而不注重提升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效率,就会导致金融杠杆助推文化产业的效果不够明显;而西部金融支持水平已经超过中部,但与东部相比,整体金融发展水平还很落后,导致地方金融资本助力文化产业不够。此外,西部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上市融资仍面临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等各种限制。在近六年里,国内A股市场上市文化企业从2011年的161家增至2016年的209家,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相对较少,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文化企业不足20家。endprint
(四)实际利用外资水平不高
2012~2016年这五年来,西部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整体平稳,一直维持在100亿美元左右,占国内实际利用外资水平的比例维持在8%~9%之间。与东、中部相比,西部实际利用外资水平和中部基本持平,但与东部差距较大(见表4)。同时,西部年均实际筹资率仅为56%,最低年数不到30%。由于国内文化产业领域准入门槛较高,外资往往受到诸多限制阻碍,许多增值空间较大的文化项目急需打开外资入口。此外,西部在土地价格、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激发了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发展潜力。这些行业极易获得外资的青睐,外商投资比重都达到35%以上,而文化产业受生产周期过长、资金回收进度缓慢等特点影响,吸引外资比重不足10%,文化企业转型升级频频受到阻碍。
(五)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尚未形成
目前西部地区投资主体比较单一,多元投资主体活力不足。一般而言,西部地区文化投资主要依靠国家投资,民资与外资的活力并未得到完全释放,这导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同时,政府在引导民资投入文化领域的力度还不够,由于西部经济水平整体不高,地方思想意识落后保守、缺乏开放创新意识等因素,部分开放的文化新领域依旧是政府主导,市场仍显活力不够。此外,关于金融资本发力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成熟立法匮乏,加上专门扶植文化企业的金融机构不多,导致投资文化产业的民资热情减少,相关文化领域投资受限趋紧。
二、西部文化产业融资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直以来,西部文化产业融资瓶颈制约着产业自身发展,产生问题的因素多重,既涉及政府部门落后的产业发展理念、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等,又涉及文化产业融资客体本身的问题。
(一)政府文化产业管理理念落后
由于文化产业存在双重属性,政府部门往往更多地考虑其意识形态功能,而忽视其经济价值、产业发展规律、管理法则等方面。这就造成政府对其投资热情不高,同时也存在民资难以入围或者即使入围也难享受到“公共待遇”的情况。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并未完全下放行业管理职权,致使行业中介组织很难自强、自律成长,进而造成文化企业间恶性竞争加剧,行业利益难以保障,就连行业自律也成了一句空谈。无序竞争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融资效率的提高。
(二)文化产业融资政策不完善
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的缺乏,与其融资政策不完善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准入政策不完善。尽管国家明文规定“非公文企在资质认定、项目审批等方面与国有文企待遇相同”,这一政策对于民营文企发展而言相当实惠。但从开放的视角来看,这些领域一方面可能包含民资早已进入、市场较成熟的领域,另一方面可能涉及到需要长期补贴的领域,故民资经营范围不大。二是财税政策不完善。与东、中部相比,西部文化产业规模不算太大,其发展主要依靠财政扶持。尽管西部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正在深化改革,但力度不够,对投资者没有太大吸引力。
(三)文化产业融资客体科技含量低
近年来,高新技术正成为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强劲动力引擎。随着先进技术进入到文化产业融资客体的生产领域,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得到极大推动。比如美国的孩之宝将高新技术引入游戏、玩具行业,2016年销售额达到50亿美元。而西部地区的影视行业无论是在加工、制作方面,还是在欣赏环节部分都还止于传统技术层面,这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不小差距。这严重影响文化产品或服务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也影响文化产业融资主体的经济效益。
(四)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
当前,西部地区资本市场明显存在透明度不高、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和层次性不够等多重问题。由于西部文化企业规模多呈现中小型特点,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当地文化企业的上市融资。一是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健全,有限的市场容量难以包容不计其数的拟上市企业,企业上市环境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二是目前的上市制度有利于规模大、业绩好的国有文企,而对民营文企不是特别有利。从现行上市条件看,对资产规模、盈利要求等规定无形中使许多民营文企融资受限。三是上市排队时间长和审核流程繁琐与民营文企有现实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上市积极性不高。
(五)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文化领域的融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態势,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影响文企发展壮大。一是缺乏有效法律保障,民资诸多顾虑难被打消。究其原因,主要是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处于公平地位,民营企业在初创阶段融资渠道有限,缺乏对民营资本的保护机制,制约了非国有市场主体融资的积极性;同时,文化产业融资周期较长、风险较高,加上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民资难以持续进入文化领域。二是尽管中小文企通过基金等方式间接进入文化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产业发展,但这类资本投入往往基于风险低且能获得短期收益的考虑,可见许多中小文企在融资途径层面仍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
三、破解西部文化产业融资难题的路径选择
当前西部文化产业融资难题亟待转换解决思路,为了降低文化企业融资中的交易成本,需要设计出文化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融资路径。
(一)文化金融筹投贷模式
“十二五”时期,西部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得到持续增强,这主要得益于国家政策性推动。无论是从银行融资方面来看,还是文化上市途径层面分析,文化金融的融合发展都源于政策性放行。“十三五”时期,主要还是依靠政策性放行拉动文化企业实现快速融资,但政策红利终将结束。尽管西部文化产业规模迅速扩张能够带动一些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获得融资,但文化企业整体实力较弱,注定他们并非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主菜”,毕竟可供选择的放贷领域还有很多。同时,VC/PE成功率也很低。据投中信息统计,2015年度文化传媒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重点,VC/PE融资近15亿美元[5],但融资规模依旧回落。而根据新元文智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共完成相关众筹事件近2000起,募资规模达10亿元。从融资整体规模看,尽管与并购、新三板、股权投资等渠道相比,众筹取得的效果不算太高,但市场活跃程度不容忽视,这种方式很好地化解了文化项目资金规模小的尴尬现状,成为供给文化项目资金的“良媒”。因此,为了增加融资多样性,加强风险管控,我们可考虑把众筹放在“投”、“贷”的前置环节。这种前置功能除了融资功能以外,还表现为其他功能:对于文化项目或产品的运营者来说,它表现为前置检验器,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市场推广风险。这主要是由众筹的低门槛特征决定的,将有创造力的想法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就金融机构而言,它相当于资本风向标。将众筹作为一种评估标准,以降低风险;对于市场来说,它表现为市场民主投票箱。利用互联网平台,凝聚群体智慧,发挥市场力量,实现民意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促进资本的“众人拾柴火焰高”。endprint
(二)权利质押融资模式
考虑到西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多、实物抵押物不够的特点,由于无形资产评估难以量化且不能抵押,因此可用股权质押供给资金,即文化企业以预期收入及无形资产未来收益作质押获取资金。具体而言,这种模式是基于文化项目或产品的收益,政府、金融机构、“第三方”担保或评估机构构建贷款的融资模式。这里以湖北隆中创建国家5A级景区获取贷款为例,2014年隆中文化园以未来门票收益权做质押,获取本地工行贷款1亿,这在全国工行系统中尚属首例。
(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是指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待上市文化企业通过政府直接出资或政企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实现互惠共利、共担风险的运作模式。这里以甘肃和四川为例。2015年11月,甘肃张掖市政府与建行合作,基金总规模50亿元,帮助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同年年底,四川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基金募集总规模50亿元[6]。其中,四川省政府投资1亿5000万元成立的财政扶持的投资基金,这在四川尚属首支。该基金重点服务遵循政府相关产业政策并且成长性较好的企业。
(四)“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的A2P模式
个人投资者投资文化产业的门槛受限,难以借助债券等金融产品参与其中。在“互联网金融+产业”时代,e租宝A2P模式成先锋,成为服务经济的一个典范。通过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用以多个文化项目投资,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泛文化产业的领导者。当前,融资租赁搭乘互联网金融的快车发展劲头十足,规模超过3万亿人民币,成为了浇灌实体经济的金融活水。具体而言,融资租赁公司将相关产业项目的债权打包并分割成固定收益类文化产品,借助互联网平台一次性或分期转给个体投资者,实现“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引导金融资本服务文化企业[7]。
四、破解西部文化产业融资难题的制度保障
根据目前西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题,在创新文化产业融资新路径的基础上,还应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为文化产业融资提供保障。
(一)加强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建设
近些年,西部地区入住了国内外多家知名文化企业,例如四川的峨电公司、云南的杨丽萍文化传播企业等,但也有许多小微企业面临着竞争力不足、效益低下、抵御风险能力弱的问题。鉴于此,西部各级政府应对一些不合理的体制结构做出相应调整,有效化解部门利益之争的难点,做到系统设计、整体规划、协同推进和分步实施,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生产力等要素,打通要素流通渠道,达到实现产业“蝶变”的目的。同时,持续健全、完善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文化等社会事业并参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此外,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应加快破解政策与制度障碍,不让法律环境拖后腿,积极构筑公共法律服务环境。进一步细化有关融资体系的原则性内容的立法,“立足本土实情,具体化、实效化已出台的相关产业法律、政策”[8],为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聚焦西部文化产业融资,体制机制建设是关键。一是加强财政支持。目前,西部各地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助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并且专项资金倾向于选择奖励、贴息、补助、补贴这四种方式进行支持,其中以选择奖励和补助的最为普遍。无论是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还是支持方式,都已经难以满足文化产业时代需求。故财政支持文化产业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用于文化建设支出比例,同时探索融资新模式,例如PFI、PPP、BOT等,以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西部各级政府应与地方政策性银行加强合作,鼓励成长性好、优势明显的文化企业以联保联贷等方式获得相应信贷支持,打通产业链上下游肠梗阻;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贷款贴息等方式为文化产业大项目融资打开良好局面。三是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形成合力。引导民资进入文化产业,参与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建立外商投资导向目录,鼓励外资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领域参与投资,并以多种方式扩大和加强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合作,让外国投资者更多地了解西部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利用外商投资者的主要优势,比如资金、管理、技术等将文化资源变“聚宝盆”,为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三)搭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集聚整合核心文化发展要素
由于投资者对文化产业的认识不足,以及对传统制造业、房地产等产业的投资偏爱,民企对其多持观望态度。因此,应推出融资服务平台,消除信息不对称。同时,大力扶持培育西部文化商品交易市场,推进文化市场中介组织诚信體系建设,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文化电商,构建立体式、多渠道的产业体系。此外,西部各级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以思维、创意、文化为底蕴,倾听企业真实声音,打造“一批质量优、动力强、效益高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有效发挥文化骨干企业帮扶作用”[9],以促进文化产业与各领域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为区域发展升级注入活力。
(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
在文化部等多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找准机会尝试在部分具备较好服务水平和成熟完备的文产地区打造一批试验区”[10]。目前西部部分省市在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方面符合条件,可考虑先行试点。建设西部特色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应从下面几方面着手:一是建立文化产业行业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协调机制,有利于二者在政策咨询、传达、反馈等环节渠道畅通;二是打通“文化+金融”融合“最后一公里”,创建新型“文化+金融”多元服务平台,有效缓解融资瓶颈;三是构筑文化消费生态。扩大文化有效供给,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激发文化消费潜力,变西部“文化富矿”为“文化金山”。
(五)推动文化金融创新,打通直接融资渠道endprint
各类金融机构应基于对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高度的认识和理解,综合西部文化产业的性质和特点,开发更加灵活多样的文化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新业态,谋求资本携手文化产业多赢的局面,打造更高的文产信贷规模。不妨探索文化资源收益的资产证券化,即它是“以核心优质文化资产为信用基础,而非文化企业全部的资产”[11]。在这种模式下,文化企业通过对产品预期收益的评估,并将预期收益作为流动性资产在资本市场上建立信用基础以获取资金。此外,文化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文化企业发行的文化产品既能产生稳定的预期收益,同时可以采取预授权合约方式予以保障;二是作为发行人,文化企业应有优良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并能提供历史证明;三是文化企业发行的文化产品变现能力应较强。
(六)拓展适合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消费的互联网金融
近年来,文化金融深度融合备受关注。“文化产业+互联网金融”正成为解决P2P资产荒的有效途径。当前,网贷平台推出产权类文化产品涉及:知识产权、游戏版权著作等。而旅游方面,去哪儿网推出小额贷“拿去花”、途牛网推出“出境保”等。由于传统金融机构为文化产业提供金融业务要求高、限制多,授信模式比较保守等也阻碍了两者结合,而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全天候营销,完善了文化企业传统产品线,有效地引导分散的海量创意与需求进入市场。
(七)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多层资本市场文化板块扩大,保证文化产业长期发展资金供应充足。近年来,文化产业受到资本的青睐,规模近3300亿元。从资金流入渠道方面看,债券、新三板挂牌后融资呈大幅增长。我国文化融资市场运行情况较好,文化产业资本运作活跃,这为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融资迎来新契机。因此,应加大对文化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力度,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上市培训会和实地调研,扶持有潜力、有成长性的文化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的上市融资。
(八)鼓励文化上市公司推进并购重组
2013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正兴起一股并购热潮。文化企业间兼并重组数量从2013年的96起增加至2016年的166起,并购金额从500亿元增加至1500亿元,增加1000亿元;同时,文化产业各行业也得到整合和优化,电影、旅游是并购的热点,单起并购平均金额分别为29.76亿元、18.81亿元。由于西部文化产业体系涵盖了旅游、影视等重点行业,在全国融资环境持续向好的背景下,西部也迎来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战略机遇期,这有利于培育文化产业龙头项目和重点企业。故应力促文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本融资,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以此借助资本市场帮助企业做大“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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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尹宏祯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西部民族地区支柱性产业研究》(项目编号:12CJL033)。
作者简介:覃志立,男,四川武胜人,供职于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区域金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