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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在茫茫风中

2017-11-15李若楠

新作文·高中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伍迪迪伦诺贝尔文学奖

李若楠

2016年12月13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鲍勃·迪伦。

就这样,迪伦和他的歌走进了我的世界。

听迪伦的第一首歌就是《Blowing in the wind》(人生就是这么有趣),带着鼻音的粗糙沙哑,是迪伦给我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的好印象。

到后来我才知道,与迪伦,与这首歌的缘分,早在儿时看《阿甘正传》的时候就开始了(原来人生比想象中的更有趣)。

听着迪伦的吉他配着口琴,不觉单调。我觉得我好像听到了伍迪。

1961年,一个稚气未脱顶着满头鬈发的19岁年轻人,从明尼苏达来到新泽西的一家医院,探望他从小的偶像伍迪。他偷偷买了烟,坐在病床前,用吉他弹唱伍迪的老歌,并为他写了首歌。这首歌是《给伍迪的歌》,他是,迪伦。

读着迪伦的歌词,像是在读诗,穷追不舍的提问和叠句,似曾相识。会是什么,在哪里呢?

我看到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仰望星空。

一双鞋,能踢几次街?

一双脚,能换几次鞋?

一口气,咽得下几座城?

一辈子,闯几次红灯?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一双眼,能燃烧几岁?

一双嘴,吻多少次酒杯?

一头发,能抵抗几把梳子?

一颗心,能年轻几回?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一片大陆,算不算你的国?

一个岛,算不算你的家?

一眨眼,算不算少年?

一辈子,算不算永远?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是了,就是余光中;是了,就是《江湖上》。

1970年,余光中在美国,目睹了风靡美国的摇滚,感受到民谣、摇滚的冲击,于是便有了这首诗。“本诗的叠句出于美国年轻一代最有才华的诗人与民歌手鲍勃·迪伦的一首歌。”余光中在自注中如是说。

如果说余光中是将民歌引入到现代诗歌中,那么杨弦就是将现代诗歌中的民歌部分谱回民歌。

杨弦谱唱的《江湖上》,透着反叛,有着淡淡的迷茫和忧伤。这点跟迪伦出奇地相似。

1975年,杨弦举办《中国现代民歌演唱会》,以诗入歌,其中有一首就是《江湖上》。正是因为这场被视为民歌运动缘起的演唱会,杨弦也被赋予“台湾民歌之父”的美誉。

故事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这虽是他们与迪伦的缘分,但也是我与迪伦的缘分。

迪伦透着不妥协的沙哑让我开始读不懂歌词,就像看不懂拥有多重身份的倔强的他。

我读不懂9个问句究竟是在讲战争与和平还是人性与生活,抑或是其他的什么。我不懂,就像他本人一样复杂难懂。

迪伦是歌手,是画家,也是诗人。

显而易见。

而迪伦的政治身份得益于美国民权运动和马丁·路德·金,自然也少不了《Blowing in the wind》(人生确实是这么有趣)。

1963年,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演说现场,《Blowing in the wind》被上百万观众合唱,这首歌成了“民权运动的国歌”,此后歌词多了一份内涵,迪伦也多了一重政治身份,让我更看不懂了。

可当我迷上这不协调的嗓音的时候,我倒是发现自己好像读懂了迪伦。

从民谣到摇滚,从左翼诗人到吟游诗人,迪伦一直在反叛,就像是“薛定谔的猫”,不知道盒子里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究竟哪个是他。

也许迪伦就只是迪伦,就只是他自己。

1965年7月新港民谣节上,迪伦换上了机车皮衣,给吉他通了电,像一块滚石,告别了粉丝眼中的那个他。

2011年4月,迪伦首次在中国演出,仍旧零互动,没有听到他的“反叛”——《Blowing in the wind》。

2016年12月10日,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在斯德哥尔摩市中心的音乐厅举行,迪伦终未出席。

依照惯例,迪伦必须在颁奖礼后6个月发表获奖演说,目前不清楚迪伦会在何时进行演说,不知道他何时会出现。

那个满头卷发、衣着随意的迪伦,那个特立独行的浪荡子迪伦,那个“一直令人失望”的万人迷,那个一生都在和世界对抗的迪伦,没人知道他是否会出现,因为,答案在茫茫风中。

那首鲍勃·迪伦响彻世界的歌,通译为《答案在风中飘》,是迪伦最广为人知的一首歌。作者在这篇文章中,没有放入这首歌的歌词,反而用了余光中先生的诗句,可以看出作者阅读的广博,迪伦、余光中及杨弦、马丁·路德·金都因这首歌而联系在一起。“答案在风中飘”说的是一种不确定性,而作者将这种不确定性弥漫在整篇文章中,自己和迪伦之间的模糊,迪伦领奖的模糊,可以说,了悟那首歌的精髓。迪伦的歌为什么经久不衰,正是因为他所歌唱的,是适合于每一个时代的。没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才永不过时。

鲍勃·迪伦的获奖演说已于2017年6月5日以音频的形式提交诺贝尔文学奖评奖机构瑞典文学院,从演说词中,我们也许可以窥得鲍勃·迪伦的成长之路:怎样从一个歌手成长为一个诗人?他的歌词当中的文学性是从什么样的土壤中汲取的?哪些作品对他产生过影响呢?因全文过长,特节选部分刊登。

刚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我就在想,我的歌究竟和文学有什么关系。我想认真思考这件事,找出其中的联系。今天我打算把我的思考结果说给你们听,可能会比较绕,但是我希望我将要说的这些是有价值的、有明确含义的。

我有我的主题,我的情感和对世界的认知。我一度有过这些东西,全都是在文法学校学到的:《堂吉诃德》《艾凡赫》《鲁宾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双城记》,等等——文法学校的典型阅读清单,教给你一种看待生活的方式,一种对人类本性的理解和度量世间万物的尺度。当我开始写歌的时候,这些东西都陪伴着我,它们的思想以各种有意无意的方式走进我的歌里。我想要写的歌同以往任何歌曲都不一样,而这些书的主题是至关重要的。

我在文法学校读过的书里面,有些书对我影响至深——我想专门提出其中的三本:《白鲸记》《西线无战事》和《奥德赛》。

我们的歌活在生命的大地上。可是歌和文学不同。它们应该被歌唱,而不是被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应该演出来,就好像歌曲中的歌词也应该被唱出来,而不是印在纸上读。我希望你们当中一些人,可以在歌中听出创作者写下这些歌词的本意:無论是在音乐会上,还是在唱片里,还是现在任何一种听歌方式。我得再一次引用荷马:“在我的体内歌唱吧,缪斯!让故事从这里生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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