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闺密的还款罗生门
2017-11-15青山
○ 青山
三闺密的还款罗生门
○ 青山
情面难却,借出多年辛苦钱
王雪与李朝玲都是北京一所中学的教师。两人都喜欢健身,性格也相投,成了不折不扣的闺密。
2014年3月,李朝玲把老同学、闺密刘万莹介绍给王雪。刘万莹经营着一家工艺品店。见刘万莹衣着得体,加上对李朝玲的信任,王雪对刘万莹也表现出一百个放心的姿态。
这年4月,刘万莹到南方批发货物,听说王雪喜欢荔枝,于是随身带回一大箱。虽然荔枝“一日而色变,两日而味变”,但看到刘万莹忙碌于生意之时,还惦念着自己这一小小爱好,王雪感动极了。此后,三人无话不谈,每星期都聚一次。
一个月后,李朝玲无意中透露:刘万莹因出货不利,亏损了好几十万元。“她最近心情特别不好,整天把自己锁在卧室,非得闷出毛病不可。”王雪十分着急:“快把她叫出来,咱俩好好劝劝她。钱的事,人多力量大。”李朝玲顺口说:“你存的钱不如借给她周转,既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还可以得些利息。”王雪答应下来。
不过,第二天上午取钱之际,王雪在签单时仍有些犹豫,陪同的李朝玲劝说:“别担心,刘万莹砸锅卖铁也会还你,即使她还不上,我也可以把房子卖了还你。”王雪有些不好意思了,立刻取出50万元“家底”。然后,三闺密写下一纸借款协议:“所借款项期限为一年,于2015年5月29日17:00之前一次性还清,刘万莹出现任何意外,由见证人、担保人李朝玲负责追讨偿还。”之后三人签字并按下手印,王雪将钱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刘万莹。
一年过得飞快,在王雪多次催促后,6月11日中午,她家的门铃终于响了起来,李朝玲、刘万莹站在门口,说此行专为还款。王雪心里悬着的石头稍稍放了下来。
蹊跷还款,引发难言“谜团”
进来后,刘万莹打开背的双肩包,将一叠叠现金放在沙发上:“这里是连本带息59万元,如果不放心,可以用验钞机全验上一遍。”看着这一大堆钱,王雪高兴之余,突然想到:万一里面有假币,而刘万莹带来的验钞机又不灵的话,该怎么办?
王雪提出:“不如把钱全拿到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检查一下,这样三方都不会出现麻烦。”李朝玲当即同意,说:“就去附近的交通银行,我是中间人,让刘万莹先把钱给我,我再给你。”
王雪毫无怀疑地将借款协议交给了李朝玲。李朝玲拿到协议,快步下楼钻进了车里。稍后赶到的王雪也想上车,李朝玲以里面太过窄小为由拒绝了她。接着,车子一溜烟向前开走了。王雪只好留在原地打出租车。
王雪很快追到交通银行,却没看到李朝玲的私家车。她马上给李朝玲与刘万莹打电话。电话号码拨了一遍又一遍,拨得手机都有些发烫了,却根本接不通。
王雪坐在路口,欲哭无泪。路边乘凉的几位邻居看在眼里,七嘴八舌地说:“你得赶紧找证据呀。不然就像买了一捆菜,回家才发现少秤。菜贩子说不定会反咬一口,说你将菜择了一些呢。”
听大家这样一说,王雪更加焦急。她搜肠刮肚,突然想到李朝玲的一个亲戚也在学校工作,立即找到对方。此人帮她辗转找到了李朝玲,然后转告说:“李朝玲表示,钱已经在你家里还完了,你干嘛还一次次地找她啊。”
听完这句话,王雪一阵天旋地转,这可是多年辛苦积攒的积蓄啊。闺密怎么这样坑害自己呢?在路口哆嗦了好一阵子,王雪逐渐冷静下来,第一个想法就是:自己被人合伙骗钱了。极度愤怒之下,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当日下午,警察找到了李朝玲与刘万莹。接下来的情况演绎成了不折不扣的“罗生门”。李朝玲叙述:“刘万莹把钱放在沙发上,我拿着借据给刘万莹确认。之后我数钱,数完让王雪验钞。怕有假钱,王雪说自己去银行存。借据也给刘万莹了。”
刘万莹更是撇清干系:“数完钱之后,把借据给我了。李朝玲朝着门的方向走,我当时在装验钞机,没注意谁动了钱。”按她的说法,钱拿来之后,并不知是谁收下了。这一下,局面就成为彻头彻尾的谜团。
沙发上的59万元谁都没拿,现场又没监控,根本无法还原当时具体情况。一个月后,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王雪急了,11月,她将刘万莹与李朝玲告到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证据不足,人情常理非常判决
三方各执一辞,面对谜团,法官意识到:此案关键问题就是举证责任。三方之所以出现分歧,就是在还款过程中,不确定是否完成了还款责任。
既然王雪是第一时间报案的,就得从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开始研究。果然,从笔录中发现了一些端倪——刘万莹表示:“当时在装验钞机,没注意谁动了钱。”法官不禁思索起来:刘万莹专门前往王雪家,就是为了还清钱款,怎可能出现“没注意”的情况呢?还有,59万元放在沙发上面,体积不小,随便瞄一眼都能看到,不可能视而不见。
于是,庭审现场,法官紧紧抓住这一细节不放,而李朝玲与刘万莹的回答一直十分模糊。这样一来,中间人与借款人的答辩就存在疑点,法官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她们已完成还款。
2016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刘万莹继续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朝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人立即表示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7年2月,法庭上,对于钱最后落在哪里,三个人仍坚持着不同说法。法官重复问询刘万莹道:“现金是否还放置在沙发上?”刘万莹表示:“应该是放在沙发上。”法官直言疑惑:“应该是?你明确一下。”刘万莹却无法明确。与她含糊的记忆相比,李朝玲却十分肯定:“钱是在沙发上,我站起身时,钱就在那里。”
王雪此时拿出一段视频。当时她家巷口的一家摩托车店的监控拍下一段画面,显示:2015年6月11日下午1:19,王雪向胡同外走去,手里拿着一只很小的小钱包。王雪陈述:“如果59万元我拿到了,一定会马上存入银行,这样的小包根本放不下钱。”不过,合议庭认为这算不上有效证据,庭审再次陷入僵局。
突然,法官想到一个问题,还款一般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为什么这个案件中使用现金?王雪十分委屈,说她一直希望转账,但两人突然提着钱找上门,让她措手不及。李朝玲则一再强调:“这是我们三人提前敲定的,要不然不可能上门还钱。”李朝玲还提出有相互联系的短信作为证据。
法官们看到,短信确实涉及现金支付的内容,不过王雪没回复。王雪所在学校的校长也证实:“6月11日11时许,王雪来到我办公室,告诉我已与刘万莹、李朝玲说好,下午还钱并到银行转账。我嘱咐王雪完成转账后再还借条。”校长补充说,他好奇问过李朝玲为什么转账变成现金支付,李朝玲当时的反应是“摔门而走”。
综合上述说法,法院于2017年2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各方说法不一的纠纷终于有了定论。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法院,均无法还原所有真相,不过没关系,法律依然可以依照生活常理,依据人们日常习惯做出正确判决,这一点,正是法律充满魅力之处。
五个月后,王雪取回了多年积蓄。她由衷地说:“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才是维系感情的最重要一环,把持不好这一点,就会让辛苦编织的情感纽带撕裂……”
(编辑 赵莹 zhaoyingno.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