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十八岁的我,天真更多
2017-11-15倪一宁
■ 倪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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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一宁
1
我和他终于又见面了。
跟他认识很奇妙。当时,杭州新开了一家海底捞,人太多,朋友眼尖,发现一个桌上有熟人,便主动去打招呼,我们就这么拼了桌。那时,他正襟危坐,说过年要去灵隐寺,因为寺里有他干爹。
“你认了和尚做干爹啊?”
“不是,是一棵树。我小时候身体很差,算命先生说要认一棵树做干爹,才能渡过这一劫,所以每年大年初一,我都得去寺里看我干爹。”
所有人都笑了,追问他要怎么摆果盘,怎么上供……他不笑,详细地解答关于他干爹的若干问题。
吃完饭,我们交换了手机号,但一直没联系。直到考试结束,我被家人领着去灵隐寺烧香。看到一排树的时候,我不由得笑起来,拍了照给他发过去,问:“哪个是你干爹?”他回我说:“最右边那棵。”接着又说:“既然去了,你替我拜一拜吧。”我才不拜呢。
妈妈烧香的时候,我忍不住就去看了一下那棵树,伸手摸了下树皮,又觉得不太好,小声地说抱歉,趁没人鞠了一个躬,说:“叔叔好。”
2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件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维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见面永远是五个人以上,他漫不经心地讲话,我们负责“哈哈哈”。
直到有一次,他约了大家第二天玩《狼人杀》。结果那天刮台风,我在路口举着伞打车,伞面不断被吹得翻上去,我被淋得浑身湿透。到了约定场所,我才发现只有附近的几个人到了。朋友看着我,笑得耐人寻味,说:“你真是风雨兼程啊。”
自那以后,我每次见他都不顺。比如,我是一个话痨,但在他面前,我尽量做到吃饭不说话,但憋不住笑,于是常常被饭菜呛到。比如,我们好不容易在餐厅门口遇到,我的背包带却被旋转门卡住了。我站在玻璃门里手足无措,他看我一眼,离开去叫保安。
他后来很得意地说,他很早就知道我喜欢他。有一次吃完饭,我提前要走,人都坐进车里了,头却还在往外探,眼睛盯着他。他在原地看得特别不忍。虽然我喜欢他是真的,但那次我把头探出去,实在是因为车里的气味太重了,我只是想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他顺势问我:“那你把整杯奶茶泼在我身上,也不是故意的?”
“您误会了,那真是故意的。”
那一次,我们在奶茶店里点喝的,他急着要走,说去看电影,有男生取笑他一定是和姑娘去。也是天时、地利、人和,奶茶的杯口一般是封住的,但我那一杯的杯盖正好虚掩着,我假装没拿稳,一个不小心将整杯奶茶稳稳当当地泼在了他身上。
这件事,至今都可以排进我人生中最豁出去的瞬间的前三位。我假装很可惜地道歉,他笑着举起双手,像是为了方便朋友帮他擦掉茶渍,又像是无奈地说“我的错”。打翻的奶茶让空气都变成甜的、软的,美好得近乎有罪。
那天,我坐车回家,路上收到他的消息。他说:“你如果不高兴,我就不跟别人去看电影了。”18岁时的我同很多姑娘一样,很矫情。我说:“我没有不高兴,打翻奶茶很不好意思,但真不是故意的。”然后乘胜追击道:“要不我请你们看电影赔罪吧?”他发来一长串的省略号。我继续胡说八道:“如果觉得我在场不方便,我给你们买票也可以。”他那边很久没回消息,我一遍遍地按亮手机,再等它暗下去。正在我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时,他打电话给我,带着一点无可奈何,又抖落着笑意的声音说:“你够了!”
3
仔细回想起来,我们相处的细节像是梦中吃糖,甜蜜又空茫,无法跟人形容是哪一种味道。只记得那时我胃口奇好,但刚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想吃得矜持些。直到有一天,我们约在川菜馆见面,他迟到了,我就边吃脑花边等。他从背后走过来,想给我一个惊喜,但是显然我给他的惊喜更大——他看到了平时自称“饮食清淡”的我,吃脑花吃得酣畅淋漓,面前摞着四个空碟子。
自那以后,我每次说吃饱的时候,他就一脸语重心长地看着我说:“不要装。”这句话几乎百搭。在我无数次假惺惺地说“没有不高兴”的时候,他都会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句话。
好时光都像硬生生从生命里掐出来的一样,譬如两个人坐在我家楼下分吃包子。我家门口有一个特别好吃的包子铺,把猪肚上的板油剁成丁,用糖腌得透透的,当包子馅,肥肉晶莹剔透,糖汁浓得像玉。后来我看《东京爱情故事》,赤名莉香说:“我买了好几个包子,每一个我们都分着吃。”我那时想,原来人冒傻气的样子都差不多。
我做过的蠢事一点也不少。有一段时间,我学网上流传的美食图片给他做便当。折腾了四个小时,厨房的地上满是水,我差点摔了一跤。做完后,我试吃了一口,太难吃了。于是一口气叫了三家外卖,把送来的糖醋小排、芦笋、荷包蛋依次夹进饭盒里,拼得特别用心,非常精致。他尝了一口,感叹说:“真是熟悉的味道啊。”
后来,我看到一个朋友在文章里写“我曾那样爱过你,我以后也会这样去爱别人”,我鼻子一酸。我曾那样手忙脚乱地爱过他,我也会再去厚待别人。那些爱像护身符,是它们拦着我,不让我变成一个冷漠的大人。
4
他出国念书的时候,我没去送他,害怕离别的场面,也怕自己哭崩。但他回国那次,是我去接的。航班延误了6个小时,我又到的早,几乎在机场待了10个小时,咖啡一杯接一杯地喝,跟举着牌子一脸不耐烦的人群一起等着。
他出来的时候,尽管我的腿酸得几乎站不直,但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我还是跳了起来。两个累得不行的人,一起蹦蹦跳跳地往外走的情形,现在想想也觉得很动人。
再后来,因为一场变故,我们从暂时性分开变成彻彻底底地活在两个大陆。他送我的最后一个礼物是一副麻将,我把那副麻将搁起来,很久都没有用。去年理东西时拆开细看,发现九筒背后刻了我的名字,九万后面是一行小字:恭喜发财。这就是一副没法打的麻将。我很想抓着头发问自己,当年为什么会蠢成这样?而对于那年那个阴阳怪气地说“我请你们看电影”的小姑娘,我又特别脸红,很想说“你怎么做得出”?又有点羡慕“你这么做得出”。
是我曾经要跟他手拉手吃饭,硬把他训练成左撇子,我以后也会好好吃饭的;是他教会我怎么不伤人自尊,我以后也会对陌生人很礼貌;是我在机场等他10个小时,但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都是为了你”,我以后也不会说那种话……因为被他认认真真地爱过,所以时隔多年,当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是想:我要好好的,才对得起被眼前这个人爱过。
我有时会暗自庆幸命运的杀伐决断,故事中断在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厌倦彼此时,这留给了我很多猜想的余地。但我有时也会想,如果我们还在一起,可能会很美好。但所有的可能性都来不及展开,它被搁在那里,像那副麻将一样。
5
这是我们很久以后的再次会面。我和他仍然坐在七八个人当中,在一片嘈杂中,我几乎看不真切他的脸。我心里七上八下,想到好几年没见,我好歹学会了画眉毛,希望他觉得我跟从前有点不一样。
终于,我们还是隔着被摆得乱七八糟的菜对视了一下,说了一些不好笑的俏皮话。虽然很不自然,但我觉得挺好的,对着扎扎实实爱过的人,不自然还显得比较尊重一些。
当我以为这场重逢就这么平淡地过去时,他问我:“你眼睛上怎么了?”我第一反应是难道眼线画歪了吗?继而想起眼皮上前几天被烫了一下,垂眼时会有一小片结了痂的红色。
我突然觉得这是故事最好的收梢,那些蠢且可爱的感情终于落地生根,变成了一种具体的亲切。就像我把故事重新摊开来看的时候,我惊讶地发觉,他成了一个热情的投注,我其实是喜欢18岁的我更多,我喜欢她的做作和天真更多,我怀念她的有胆量和没出息更多。
我曾以为是23岁的我在庇护18岁的我,现在发现不是,18岁的我远比现在可爱,她不自作聪明,也不会事事留后手,她的遗憾比我少,相信的东西比我多。
我很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