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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为贵州律师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17-11-14杨富舒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0期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

摘 要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数据”的发展,律师行业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服务模式。本文拟以贵州为视角对其律师行业的生存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探究,在“互联网+法律”的模式下,貴州律师行业道路该何去何从?值得深思。

关键词 “互联网+” 经济形态 律师行业 创新

作者简介:杨富舒,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325

“互联网+”是目前存在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2015年3月5日,国家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法律”在律师这种传统的服务行业中掀起了一阵阵新浪潮,使得律师行业在传统迈向创新上进行革新。“云上贵州”,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大数据”产业据点,对于“互联网+法律”这种新型模式的出现,在律师行业中有着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一、 “互联网+法律”现状、趋势

“互联网+法律”在当下的发展现状如何?“互联网+法律”通常被理解为,使法律服务“互联网”化,即为互联网模式的法律服务平台。最初客户仅在平台上咨询,由律师进行解答,并邀请客户到律师事务所详谈。如今,在“互联网+法律”的浪潮下,出现了以下几种模式:

(一)“互联网+法律+电商”模式

低配版的——“1.0在线咨询”模式,这种模式仅仅是网络平台依据律师的从业范围、年限等推荐律师,并不能实际考察律师的实际专业水平立起信任感,因此,难以接到案件的委托。如,“找法网”、“中顾法律网”提供律师黄页和在线咨询服务;中配版的——“2.0法律服务”模式,网络法律服务平台主要接受非诉业务,对于文书的写作或者专项事务的处理。如,提供免费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服务的“知果果”网上服务平台;高配版的——“3.0高端专项”模式,客源从分散、需求量小的客户,向大中型企业转移。以地域和专业性构建起高端的律师库,为企业提供高端的法律服务。如,天同“无讼”提供资讯、案例检索、名片、社交、资询、合作、培训、诉讼管理。汉坤“简法帮”提供创业企业合同生成服务。

(二)“互联网+法律+自媒体”模式

律师群体运用如,博客、微博、微信、论坛/BBS等网络社区,打造律师名片,分享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比如,“无讼阅读”、“高杉legal”、“法律博客”、“法律读库”、“智合法律新媒体”等。

(三)“互联网+法律+工具”模式

简而言之,是顾客的来源方式出现了改变。即,原来面向大众的普通客源转变为特殊群体,使得律师成为其主要客户。如,法律检索方面——“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无讼案例”大部分针对的是从事着同法律相关联的客户群,法官群、律师群、法学学生等。

(四)“互联网+法律+法律人家园”

法律人家园是一个专为法律人提供互助的平台,旨在律师们的强强结合,自动生成律师圈子,互相合作。比如,“律携”由君合律师事务所研发的一款软件,它致力于律师界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起律师界线上服务平台。在网络平台上,数以万计的律师们通过信息注册成为分地区、分专业领域的线上“界面”,由此查找相关律师资源;也可通过互助平台,答疑解惑,招贤求职,寻求协助,可以有偿无偿结合。

“互联网+法律”的出现有着怎么样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随着“互联网+”的浪潮,对于律师行业来说会朝着以下三个方面发展:

首先,律师网络服务平台更趋向于专业化、类型化。对于案件的来源进行分门别类的细分,不同的平台展现出不同的专业性。如,绿狗网,它专注于为创业企业提供公司注册、知识产权、财税社保和法律服务。

其次,创新型的服务模式层出不穷。如,最近无讼阅读推出了“异地律师合作”模式;赢了网,推出的律师竞标服务。

最后,技术产品的发展。如,爱合同,它是线上只能审理合同,给出修改报告;简法帮,线上合同文本组装;律品,线上智能法律意见等。

“互联网+法律”的出现对于律师界来说有怎样的未来?在2016年3月,谷歌公司的人工智能程序Alpha Go战胜围棋强手李世石;5月,IBM研发出了世界上第一位人工智能律师,并且,目前就职于纽约Baker&Hosteler律师事务所;10月,无讼蒋勇在“云栖大会”上宣布推出首款法律机器人。那么,在未来人工智能是否会代替律师?

笔者认为,虽然说“互联网+法律”模式是未来律师行业发展的趋势,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完全取代律师,只是一定程度上运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使得律师办案效率更高、服务更便捷、客源更广、成本更低、专业性更强、科技感更高。

二、贵州律师行业生存现状

贵州,一个多民族、多文化,依山傍水建立的美丽省份。“多彩贵州”近几年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利用贵州省的自身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力把贵州省打造成“生态文明”旅游城市。“数博会”、“国际生态文明会议”、“云计算”、“双龙经济区”、“贵安新区”等等项目在贵州省落脚,为贵州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对于律师行业来说,也带来了不少机遇,许多有知名度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陆续进驻贵州,如,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集团等以普通合伙的形式在贵州开疆扩土。

目前,贵州律所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状况呢?随着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入驻,对于贵州是好是坏?其实,对于本土的律师事务所来说既带来了冲击也带来了前行的动力;对于律师而言,特别是年轻律师而言,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有更好的平台去提炼和完善自身作为一个从学法律的人到“法律人”的淬炼;对于企业来说,选择更为宽泛,也能在律所的彼此竞争中获得更好的法律服务。总的说来,是利大于弊的。

对于那些执业10年以上或者有经验的律师们,大多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自己经营律师事务所,也已经有了固定的合作企业。目前,多数律师以企业顾问的身份进行法律服务,大多为非诉的业务,为企业提供合同的审阅、订立、修改等。企业每年支付顾问费,一般5万/年。当然除了常规性的法律服务外,也会有一些专项的服务,比如,尽职调查、专项合同以及其它的一些法律事务都成为律师收入的主要来源。在笔者看来,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做到怎样把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内,怎样为当事人获取最大利益。充分和客户沟通后拿出自己的方案,供客户选择。也有很多客户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后,留下一大堆的问题,这时候,律师们又“光荣”登场,绞尽脑汁的解决遗留问题。在贵州,律师行业内也存在互相压价的情况,往往客户单位会要求几家律所之间进行竞价,这样就会出现律师们为了赢得案源,低价竞价,但是,这样的直接后果会导致,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直线下降。这样一来,坚持原则和底线的律师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客源溜走。endprint

三、“互联网+法律”对贵州律师业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法律”是大所兴起之路,这种新型的法律服务模式又为贵州的律师行业带来了怎样的机遇和挑战?贵州,一个正在崛起的美丽省份,在“大数据”、“云计算”的支持下,“云上贵州”也日益走向成熟。在这样互联网技术集合地、数据网,“互联网+法律”在贵州的运用、兴起就有了先天的条件基础。

贵州律师行业,总体发展不平衡,在经济相对发展好的城市,贵阳、遵义等,律师行业发展态势较好,而在地区,县城律师偏少。一是经济落后;二是需求量小,案源少;三是人才流失严重。在这样的条件下“互联网+法律”模式的运用变得尤为重要。首先,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通过互联网的运用,以事务所为中心建立起自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平台上除了发布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而外,如,事务所概况、服务内容、律师团队、成功案例等。也可以提供线上咨询或合同审阅等业务。但是,对于合同审阅业务,笔者认为是有一定难度的,毕竟律师需要同客人建立起一定的信任感,通过面谈、交流后,才有可能达成一致,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不过,对于特定的服务事项,如,知识产权的申报等,仅仅是材料调查前期准备的业务,通过网络进行审查时具有现实的可信性。

其次,对于有经验的老牌律师而言,“互联网+法律”的模式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这样一批有经验的律师们,可以建立起自己的“法律圈子”,便于互相交流,对于疑难案件,有争议的问题可以同大家分享。律师行业是一个“学无止境”的行业,律师们的交流群也不限于“律师”,可以是任何的“圈子”,俗话说:“一个人,一定要有三类朋友,医生、律师、老师”,在加入不同“圈子”的同时,圈子里的其他人很有可能会成为你的潜在客户,毕竟比起满大街去寻找律师,人们更倾向去选择一位相对“熟悉”的律师。

最后,对于年轻律师而言,“互联网+法律”给年轻人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为他们这群“新人”在求职时提供了便利。通过互联网的运用,在甄别大量的事务所信息后,确定想要进入的律所,在通过email投简历。或者,目前也有许多律所的律师进入到大学进行讲座,这样也是吸收资源的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形式,律师们和学生们共建一个“朋友圈”,這是一个学生和律师近距离交流的方式,在这个“圈子”里,学生和律师们自由进行分享。学生通过“圈子”获得经验,律师们则是通过“圈子”获得未来的资源和人脉,很有可能在学生毕业后就可能进入到“圈子”里某位律师所在的律所工作。当然,互联网+法律模式也给年轻人们带来了众多挑战,若想要跟着这些老牌律师们,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此之前必须要自己变得足够优秀才行。所谓的“优秀”最基础的也就是有一份专研的精神,对事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是大多数年轻人们所欠缺的。

“互联网+法律”模式,使得律师界正在进行革新,贵州在通往“互联网”道路上还要进行无尽的探索,希望在未来的律师道路上探索出更为适合贵州省省情的律师之路。

参考文献:

[1]李克强.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15-03-17.

[2]王凤梅.“互联网+法律服务”需要专业化风口.法律与生活.2016(1).

[3]高其才.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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