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储材藏富于林
2017-11-14李文军
李文军
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的供给能力,既无法满足国家的生态安全需求,也无法满足社会快速增长的木材需求。结合国内外木材储备的通行做法,2013年,我国启动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项目。
国家储备林是为维护我国木材安全、森林生态安全,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机制、金融模式、项目管理等一整套体系而培育、储备的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包括速丰林、珍稀树种及大径级用材林和生态储备林等类型。它既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也是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
建设储备林基地是国家确定的生态建设重点任务,旨在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从根本上增强木材自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高度和全局意义的重大任务,通过借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统筹内外资融合发展,补齐了短板,为实现总量增加、结构优化、持续经营的木材安全战略目标提供了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等系列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快木材战略储备、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作出重要批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两院院士多次开展专题调研。
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把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严守生态红线、推进速丰林发展转型、促进木材供给结构战略调整的重点工程,作为全面保护天然林、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印发出台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明确在东南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淮海地区、西南适宜地区、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等布局国家储备林建设,要求建立规划体系,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建设国家储备林。
随后,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南方15个省(区、市)首批划定100万公顷国家储备林。结合各地省情、林情,正处于中、近、成熟龄林,长势旺盛且管理严格的世行贷款项目林,自然成为木材战略储备的重要资源基础和经验来源。《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规划(2016-2020)》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营造用材林1400万公顷、年增加木材供给能力9500万立方米的目标,建设期内年投资规模在266亿元以上。
自2013年启动以来,经过试点探索、总结推广,国家储备林建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共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4127万亩。特别是2015年以来,通过金融创新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国家储备林建设近年来好消息接二连三,改革发展呈加速之势。
2015年底以来,国家储备林试点省(区、市)共签订国家开发性和农业政策性贷款授信合同584亿元,发放贷款152亿元。规模之大,进展之快,前所未有。
“十三五”开局之年,国家储备林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调整树种结构,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培育多功能森林,深度融合国际贷款项目,全面开创“十三五”国家储备林建设新局面。
目前,我国储备林建设进程正在飞快地前进。与此同时,为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将被写入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制度建设有法可依,有序推进。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除了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还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50年)》,出台《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2017年)等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相关省(区、市)依据国家储备林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规范本辖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全国有23个省(区、市)、森工集团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划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建设国家储备林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累计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4227.21万亩,利用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400.6万亩。
今年,国家林业局将继续推进广西、天津、河北、湖南、福建、云南和吉林森工等新一批重点项目落地,重点督导广西、天津、河北等省(区、市)管控好项目资金,加强借用管还各环节的规范。完善《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制定《国家储备林绩效评价办法》,出台《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等规程标准,增补《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修订《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