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规制刍议
2017-11-14雷鸣汤彩云
◎雷鸣汤彩云
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规制刍议
◎雷鸣汤彩云
网络自出版的迅速发展使其产生一系列的伦理问题,正确处理网络自出版利益相关者的伦理关系、提高我国网络自出版主体道德自律、强化我国网络自出版道德他律是网络自出版伦理调节的途径与方法。
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伦理调节
网络自出版模式21世纪初在美国兴起并逐渐推广,现已成为图书出版发行版图上重要的一块,取得了丰厚的成果,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当属亚马逊的KDP,其创造了一系列的网络自出版作品销售奇迹。2011年,我国豆瓣阅读开始试水自出版领域,成为国内较早尝试依托网络自出版平台进行网络自出版活动的运营商。豆瓣之后,各大平台纷纷建立,如盛大、当当、京东等。伴随着网络自出版的迅速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
一、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的主要表现
虽然在传统出版中,出版伦理失范现象已经存在,但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演变,涉及的范围和主体在逐步扩大,危害程度也更加严重。首先是网络自出版的功利化,网络自出版作者以及自出版平台为追求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择手段,全然不顾出版伦理,湮没了出版的文化性特征,忽视文化教育功能,造成了我国网络文化的污染;其次,网络自出版“三俗”现象尤为严重,并大肆宣扬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极度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对我国人民的精神造成极大的侵害;最后,网络自出版抄袭之风盛行,网络自出版作者随意侮辱、攻击和谩骂他人,部分网络自出版平台编辑存在玩弄作品“命运”等不道德出版行为。自出版道德行为偏差严重制约了我国出版业的良性发展,不利于出版强国梦的实现。
二、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的根源
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概括而言,主要分为技术根源、主体根源和社会根源。
1. 技术根源
美国预言家埃瑟·戴森曾说过:“数字化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本营。”技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的诱因。在网络自出版活动中,网络自出版作者几乎全用昵称代替真实姓名,这使得网络自出版言论更加自由,但这种自由并不是无限的。马克思就曾指出,“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因此,这种自由只能是承担社会道德责任下的自由。但在现实情况中,技术带来的社会角色虚拟化使得他们抛弃社会责任,大肆发布淫秽内容、宣传不良思想。网络自出版的特殊模式导致“把关”环节变得薄弱,网络自出版中的编辑把关已基本被作者自身把关所取代,而作者自身的把关也因网络自出版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交互方式”而弱化,“把关”环节的薄弱还体现在把关的可行性降低上。网络自出版编辑在把关时会碰到成千上万部作品同时发布的情况,这使得网络自出版编辑把关的准确度和完整度大大降低,海量的信息使其应接不暇,常常陷入顾此失彼的窘境。
2. 主体根源
网络自出版的不道德行为产生的根源还在于网络自出版主体自身。网络自出版作者、网络自出版编辑以及网络自出版平台这些自出版主体的伦理道德素质对于网络自出版的道德行为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网络自出版作者身份构建的不完整使得部分网络自出版作者不按照出版伦理道德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消解了出版活动的崇高性和纯粹性;作者虚假身份的认同模糊了是非对错的标准,善恶边际不断弱化,出版伦理遭受破坏。很多没有专业知识也未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成为网络自出版编辑,不了解出版编辑的各种行为规范,甚至连最基本的出版常识都不懂,更不要说较高层次的职业理想与价值追求了。网络自出版平台在网络自出版活动中有着很强的主观能动性,“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在命运的控制之下,有时他虽明知什么对他是善,但往往被迫而偏去作恶事”,自出版平台亦是如此。在当今的网络自出版活动中,网络自出版平台只是将自身定义为一个为他人服务、自己受益的第三方平台,没有传承优秀文化、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自出版平台应将履行文化使命作为最高价值,传播高尚的人生理想和社会理想。
3. 社会根源
除了技术根源、主体根源以外,我国的网络自出版不道德行为还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我国对于网络自出版主体伦理道德制度建设的意识和行动都呈现严重滞后的状态,这种制度和规范的缺失导致自出版道德失范行为频发。我国网络自出版行业组织建设也急需增强,其建设速度远远赶不上网络自出版活动本身的发展速度。在我国的传统出版行业中,能够起到行业自律的协会少之又少,更不要说网络自出版行业了。我国网络自出版道德教育薄弱,也是造成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因素。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道德教育十分缺乏,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次数不多、辐射范围不大,社会群众能够接受的伦理教育非常有限;大学中的专业人才教育,侧重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而忽视对其职业道德素质的培育,出版伦理道德教育严重缺位。大学专业教育没有将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确定为一项标准和制度,难免会出现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的遗漏或空白。学生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走向社会成为一名网络自出版人员,在工作中就非常容易出现伦理失范问题。
三、我国网络自出版的伦理调节
通过对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现象及其产生根源的探究,可以看出我国网络自出版伦理失范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迫切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对于此,笔者从正确处理网络自出版利益相关者的伦理关系、提高我国网络自出版主体的道德自律以及强化我国网络自出版的道德他律三个方面来论述网络自出版过程中的伦理调节。
1.正确处理网络自出版利益相关者的伦理关系
“伦理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实质在于社会利益关系”。只有处理好网络自出版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伦理关系,才能保证网络自出版活动做出合乎伦理规范的选择。在网络自出版活动中,作者与读者是最庞大的利益主体,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变得尤为重要。网络自出版作者创作的作品在贴近读者的同时也要注意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不能一味地取悦读者而丧失道德。自出版读者也应自觉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网络自出版作者与网络自出版平台对立统一的关系,统一性体现在自出版作者需要在自出版平台上发表作品以获得关注,而自出版平台也需要自出版作者的进驻才能日渐壮大。对立性体现在二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上,很少有平台能够将作品收益完全让利给作者,大多数平台和作者之间进行二八或三七分成。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决定了网络自出版作者要严格遵守网络自出版平台规约,网络自出版平台也要尊重和维护网络自出版作者利益。网络自出版平台一方面连接着具体的活动参与者,另一方面还连接着整个社会。网络自出版平台应自觉地将自身行为纳入到整个社会环境之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到追求经济效益和实现社会效益的统一,社会也应通过政策、法律、税收等多种手段对网络自出版平台给予支持和帮助,实现双赢。
2.提高我国网络自出版主体的道德自律
“停留在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无论人们怎样尽职地去遵循它,它终究是一种外在于道德主体的异己的力量。”只有道德主体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格,道德规范的道德性才会变得严格而完整。网络自出版作者应该加强对网络自出版道德规范的理解和认可,并在其基础上进一步升华,从内心自觉服膺这一道德约束,将外在的客观道德要求,作为自身的道德需要。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道德良心会促使网络自出版作者自觉摒弃不道德行为,并随时督促其按照良心的要求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我国的网络自出版平台编辑要自觉进行职业道德培育。无论是大学教育还是网络自出版平台的集中培训,对于网络自出版平台编辑来说都属于外力,远远没有自身内部觉醒更直接、更有效。网络自出版平台编辑要意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坚决与违背出版伦理道德的行为做斗争。网络自出版平台是我国网络自出版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主体,网络自出版平台的价值追求对整个自出版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我国的每一个网络自出版平台都应该静下心来去找准自身定位,找到文化信仰,并坚定地朝着这一目标前进,不被暂时的利益或假象所迷惑。每一个出版平台都具备了文化理想,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力,我国的网络自出版活动才能具备强大的文化支撑力。
3.强化我国网络自出版的道德他律
在我国网络自出版主体加强道德自律的同时,还应该强化我国网络自出版的道德他律。一是网络自出版平台要加强对自出版作者以及自出版编辑的监督和管理。对于那些“臭名昭著”的作者,即使能够为自出版平台带来丰厚的利益也应拒之门外;网络自出版作品的审核要严格按照出版标准来执行,不能为了追求点击率、曝光率、平台知名度等,无视淫秽、暴力、血腥等不健康内容;加大对网络出版平台编辑的培训与指导,严禁网络自出版平台编辑以公谋私、区别对待作者等不道德行为。二是网络自出版读者要提高对自出版作品的鉴赏力。目前,网络自出版作品看似精彩纷呈,实则鱼龙混杂,作品内容大多质量低下,“三俗”现象泛滥。部分网络自出版读者沉溺在“黄海”之中,不能自拔;部分读者对此虽心有埋怨,但面对大的环境,却敢怒不敢言。网络自出版读者要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提高接受门槛,坚决制止有损国家形象、破坏民族团结、蛊惑民心的不良作品。
除加强管理与监督之外,还需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构建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网络自出版伦理制度,将网络自出版伦理规范变为硬性的强制手段,从而有效地遏制和制止部分网络自出版主体在道德选择上的随意性。组建网络自出版伦理委员会,依据网络自出版价值标准、伦理制度及其操作细则对网络自出版主体的行为做出价值判断,加强对网络自出版活动的评估与审查,严厉打击违反自出版伦理道德的出版行为,真正做到“谁违反,谁负责”。
网络自出版是传统出版的革新,它为整个出版行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网络自出版开放自主的出版环境,吸引了更多的人们加入这一行业之中,我国的网络自出版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但同时也正是这种自由的氛围给了部分网络自出版主体逾越道德规范的可趁之机,不道德行为大量出现。只要我们锲而不舍地去探索和研究,就有理由相信,一定会创造出合适的伦理道德调控机制来保障我国网络自出版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雷鸣,湖南大学出版社社长,编审,教授;汤彩云,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字出版产业环境优化与拓展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0ZK3017)的研究成果。
注释:
① 鱼冰杉.豆瓣阅读数字自出版平台综合分析[D].陕西师范大学,2014(5).
② [美]埃瑟·戴森.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7.
③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编译局译.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03.
④ [荷兰]斯宾诺莎著,贺麟译.伦理学(第二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66.
⑤ 雷鸣.论市场经济与出版伦理[J].编辑学报,1995(2):71-73.
⑥ 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 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