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变项目管理模式的思考
2017-11-13贾永生
贾永生
【摘要】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源泉。加强施工项目的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项目的综合效益,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所有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许多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尚存在着一些弊端和不尽完善之处。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理论界和企业界都在进行各种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关键词】建筑工程 企业项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现状
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往往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作业队”的四级管理模式(集团公司为五级管理),管理机构庞杂、管理层次重复、管理职能交叉,项目经理部作为一级核算组织,相对“固化”,责、权、利关系的不明确,严重制约了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本该归属于项目部的各项职能,经过公司(或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层层“过滤”,到项目经理时已所剩无几,至使项目经理及其它项目部人员难以开展正常的工程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的界定模糊和管理滞后,极易造成施工项目的“前盈后亏”或“明盈暗亏”,从而最终导致企业整体亏损;绩效考核工作的缺位或不到位,造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项目部人员缺乏责任感和危机感,工作能动性差,极易造成项目利润流失,甚至“项目腐败”。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对部分建筑单位进行了了解,自2002年始,试行“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有效地避免了项目,管理权限的过度分散现象,保证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监控,极大地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之真正成为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施工项目为核算对象,以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以创建优质高效工程为目标,集施工生产和经营核算于一体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取得了显着成效。
二、“直属项目经理部”的性质和管理模式
按照国标(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经理部定义为“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特别是集团化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其项目经理都由各分公司自行选派,项目部人员的组成,也多由所在单位直接指定配备,项目部及项目经理对分公司负责。而直属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则是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招聘或选派,由总公司向其下达“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部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所承接项目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负全部的责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是人事管理自主权。项目都有权自主决定其管理班子的配备,项目经理可以在公司内部人才市场自行选聘所需的各类经济技术人员,并与其签定聘用协议;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部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对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依据聘用协议的有关约定予以解聘。
二是作业队伍选择自主权。项目部承接施工项目后,可以在公司内部劳务市场,采用招标方式择优自主选择作业队伍。作业队伍选定后,必须先签定用工协议,后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项目部有权依据有关约定予以清退。
三是项目资金使用自主权。各项目部都在公司内部银行设立独立的资金帐户,在保证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约定完成各项上缴费用的前提下,项目部对其帐户下的工程款拥有完全的自主使用权,公司不得无故拆借、挪用和截留,对确需拆借的,必须通过协商方式,事先征得项目部同意。
四是项目经营自主权。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都有权与业主及有关单位部门洽谈施工合同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工程索赔等相关事宜;按照《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项目部拥有承建项目的施工生产指挥权、技术质量管理权、施工进度控制权、建筑材料采购权以及项目成本核算等权力;项目部有权自主决定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后施工项目剩余利润的分配和本项目部成员的薪酬及奖励办法。
三、实行“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的推行,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国内一些集团化总承包企业正在进行的以“强化两头、弱化中间”、压缩中间管理环节为内容的机构改革是相辅相成的,它对优化企业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企业人才的有序流动、充实完善企业项目承包管理模式等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这种管理模式的推行工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直属项目经理都是随着工程项目的产生而成立的,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也要随之解体,必须防止将其固化,形成企业新的分支机构。否则,将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独立核算,难以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经营成果,不利于企业组织机构的优化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这也违背了推行“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的初衷。
(2)直属项目经理部作为一个一次性的组织机构,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也要随之解体。因此,为保证相关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项目部解体时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收尾和交接,确保工程预决算准确无误,各种技术资料全面、完善,甲乙方经济往来清晰,项目债权债务明确,防止出珊‘烂尾砚象。
(3)建设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产晶,它具有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影响成本变动的因素多、产品预决算复杂、生产过程的不可间断性等特点。因此,为避免出现工程项目前盈后亏、名盈暗亏甚至项目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强化对施工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审计”,以保证施工项目的建设资金流和成本核算始终在企业的有效监控之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