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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与财政政策供给优化

2017-11-10高敏超甘爱平

对外经贸 2017年10期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政策渔业

高敏超++甘爱平

[摘要]我国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与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匹配,因此应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完善支持远洋渔业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调整渔业补贴结构,从而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关键词]渔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政策;供给优化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10-0097-03

[作者简介]高敏超(1996-),女,汉族,四川成都人,本科,研究方向:海运金融;甘爱平,女,汉族,上海人,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海运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渔业属于第一产业,是农林牧渔大类中的一类。渔业产业体系主要包括养殖业、捕捞业、加工流通业、增殖渔业、休闲渔业五大当代产业。2015年,我国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占三次产业增加值的8.8%,而渔业总产值在农林牧渔业中所占的比例为10.2%,据此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可以测算,我国渔业约占国民经济增加值的0.96%。

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其他产业一样,都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

从我国渔业固定资产历年投资的情况来看,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一直都徘徊在低位。2015年我国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约为890.66亿元。第一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为3.4%,渔业固定资产投资在第一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为467%,据此可以测算,渔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0.16%(见图1)。

2015年我国农、林、牧、渔业新增固定资产占第一产业新增固定资产4.3%,而渔业新增固定资产占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新增固定资产的47%,由此得出,渔业新增固定资产占我国固定资产0.2%(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渔业在GDP(国民生产总值)的占比为0.96%,但在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和在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分别为0.16%和0.2%,由此可知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其经济地位完全不匹配。

二、渔业投资与财政投入不足

固定资产投资受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财政政策对投资的影响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减税政策来增强企业的投资能力;二是结合土地优惠政策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三是通过直接增加财政用于投资项目的资金数额,进而直接扩大了投资规模,并由此带动社会投资的增长,从而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我国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不足,与财政供给政策有较大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投资规模来看,财政资金投入总量较少。我国是世界渔业生产大国,在世界水产品总产量中约占30%~35%,然而相对于世界渔业政府支持总额来讲,我国对渔业的财政支持仅占世界渔业政府支持总额的2%。在渔业投入方面,虽然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渔业的投入,但是渔业在国家财政支持农业中的比例较低,不到3%,这明显与渔业占农业总产值10%的比例不相称。国家对渔业的支持中,养殖业所占的支持比例不足10%。养殖业的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渔业良种繁育技术和疫病防控技术以及渔业科技推广服务等体系不完善、不配套,补贴政策在养殖渔业方面的倾斜力度与其在我国渔业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极不相称。

2.从投资结构来看,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方面的投入较少。渔业经济的发展环境和基础的改善一定程度上是基于财政对渔政、渔港、转产、环保等方面的投入。目前我国在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方面的投入较少。例如这两项合计只占了2002年财政投入比例的4.8%。同时我国在病害防治和质量检察方面投资力度偏小。

3.财政补贴种类不全,缺乏渔业保险系统。我国渔业补贴政策的一大突出问题是补贴种类不全,针对捕捞渔业的渔业补贴政策相对较多,包括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渔民转产转业补贴和渔民伏休补贴等,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补贴政策较少。大农业和渔业的补贴措施中才有一些关于水产养殖的补贴。结合国际上的渔业经验来看,即便像加拿大这样渔业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养殖业在其渔业补助政策中也受到了较高的关注。就拿贝类养殖来讲,加拿大不但实行了多个专门的财政补贴项目,且为了支持水产养殖项目的实施,该国还提供了贷款和担保等金融手段。此外,除部分省市有试点外,渔业保险相关的补贴政策在我国至今仍未出台。我国的渔业灾害相对来说比较严重,且有1300多万的劳动力从事于渔业生产,但由于作业范围广和航程较远的原因,所以意外事故、渔船遇险和涉外事件等发生的概率很高。我国渔民、渔船近来陷于涉外事件(比如遭無理抓扣)的情况越来越多。渔业保险补贴已逐步成为渔民的迫切需要,这不但关系到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关系到我国渔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4.远洋渔业政策尚需调整和完善。远洋渔业是高风险性的弱质产业,受到了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国际政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所以政府应给予政策扶持。虽然我国政府近年来对远洋渔业生产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但与一些渔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远洋渔业的支持力度和支持内容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一是远洋渔业安全事故(例如远洋渔船在作业过程中碰撞沉没、渔业船员在作业过程中受伤及伤亡等)发生率逐年上升,但与之相对应的远洋渔业保险制度的供给却明显不足;二是我国远洋捕捞企业回运远洋水产品的积极性受到了高税率的影响,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相比,远洋水产品加工企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盈利空间很小;三是缺少国家级远洋渔业科技研发平台。投入于远洋渔业的科技研发资金较少,远洋渔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动力不足。四是地方性补助不规范,导致恶性竞争。海洋渔业补贴地方性竞争突出表现在对捕捞渔船功率指标的争夺上,在远洋渔船落户等方面的争夺尤为明显。

三、对策

《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等。在“十三五”期间的渔业财政政策势必也要合乎渔业的发展方针和发展方向,调整原有的财政政策中不适应现实渔业经济发展的方面。调整有两个方向,一是解决原有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另一个是改变现有的财政政策,使之适合我国新的渔业发展方针和渔业发展方向。尤其在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下,出台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endprint

1.调整、完善支持远洋渔业的政策。

远洋渔业是多部门、多行业相互协作的综合性产业,也是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因此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综合性的支持政策推动远洋渔业的发展。需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农业部关于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新的扶持措施与实施细则,落实配套支持资金。(1)对远洋渔业企业的燃油补贴发放标准应适度提高,引导捕捞渔船转向远洋深海捕捞作业;(2)加快实施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工程,可以通过继续优惠贷款或直接补助的方式进一步有计划、分批次推进大型远洋渔船建设,并且要逐步加大对捕捞渔船设备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补贴力度;(3)继续实施对捕捞水产品回运运费补贴;(4)参照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标准,调减水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到13%,由此来解决水产品加工企业所反映的增值税率偏高问题;(5)基于全球化的渔业配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为国内企业争取捕捞配额,给与那些购买国外带有捕捞配额远洋渔船的企业相应的资金补助;(6)规范地方性远洋渔业补贴政策,抑制恶性竞争,为远洋渔业企业营造健康有序的落户与发展环境。(7)充分发挥国家在投资方面的的示范性、指导性以及调控作用。科技在产业推动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所以应整合多项专项资金增加科技研发的投入。积极吸引外资投入我国渔业发展,改善渔业资本构成。

2.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1)继续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对有利于当代渔业发展的政策扶持系统要加快构建的步伐。渔业油价补贴对渔业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所以有必要改革完善相应的政策,应重点支持渔船的减少和更新改造、人工鱼礁、渔港维护、池塘标准化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休禁渔补贴等方面。继续实行增殖放流、水产健康养殖扶持政策;保障渔政、资源调查、品种资源保护、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渔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专项经费(2)大幅增加财政对渔业的支持总额,提高渔业在国家财政支持农业中的比重,调整国家财政在渔业支持方面的结构,提高国家财政渔业支持中水产养殖业的比重。

3.调整渔业补贴结构。

(1)逐步提高综合开发、水产科技、病害防治、技术推广等項目资金在补贴中所占的比例。增大对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建设有经营示范作用的多种项目,进一步推进生态渔业、设施渔业及休闲渔业的建设,不断推动渔业结构合理化进程;技术对于渔业的发展有着不容置疑的推进作用,因此应加大对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加强对渔民进行技术培训,加大技术推广,实现科技兴渔;加大对病害防治体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投入,加强水产绿色食品基地和无公害养殖小区建设扩大我国水产品出口。(2)调整现有渔业补贴政策。一是逐步取消“红箱类”(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等)补贴,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二是把握好“黄箱类”补贴的度,进一步加大对优势水产品的补贴力度,将价格补贴控制在5%以内;三是用足用好“绿箱类”补贴,加大渔业研究和开发投资力度,对落后渔业社区提供专项补贴以及鼓励渔民转业、转产等。(3)出台渔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借鉴日本、挪威等国家的具体措施,比如制定渔业灾害保险补贴、渔民失业保险补贴等新的补贴种类,进一步加大对渔民的直接转移支付,以维护渔民的切身利益为根本落脚点。(4)提高财政补贴管理能力。一方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财政补贴中的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和监管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到户;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资金的追踪体系和政策绩效评价体系。对直接补贴渔民的资金,可采取“一卡通”等方法,防止资金的挪用、占用、冒领,维护广大渔民的利益,从而切实实现政策的预期效果,提高渔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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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丽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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