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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对骂,教师的批评教育权何在

2017-11-10胡艺

民主 2017年11期
关键词:师道尊严教育权副校长

胡艺

近日,有新闻报道某县中学女副校长在第二节下课期间维持课间走廊秩序时,纠正学生于某某在走廊大声喧哗行为。两人发生语言冲突,并导致激烈对骂。当日下午,该冲突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县纪委认为该副校长存在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尊严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予以免职处理,调离该校。(9月24日中国新闻网)

从程序上讲,副校长侮辱学生被免职并没有问题,毕竟副校长辱骂学生违反了师德相关规定。问题是,侮辱学生的教师被处分,侮辱教师的学生毫发无损。这样不对等的处理公平吗?学生肆意侮辱教师,教师却要“骂不还口”,教师的师道尊严何在?教师的批评教育权又去了哪里?

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教师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在现实教育实践中,不仅班主任和普通科任教师不敢管学生,就连学校领导也被学生辱骂。面对顽皮学生,教师除了“惰”以外,还有多少选择?《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都对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与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作出了嚴格的界定。作为一名教师和家长,我坚决主张教师应该尊重并保护好每一名学生,让他们都受到适合其发展的教育;坚决反对体罚学生、挖苦讽刺学生。因为尊重学生是教师应该把握的道德底线与职业准则。我也经常在学校和媒体上看到师生间的纠纷矛盾。现实的情况是:因为一味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学生与教师如果发生矛盾、纠纷,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不管事态怎样,不管谁是谁非,社会舆论往往把责任一股脑儿推到教师的头上,指责教师违反师德。而对学生的错误,往往采取宽容甚至纵容的态度。媒体对师生关系的报道也多是一边倒。

教育不是万能的。面对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面对顽劣的学生,教师不敢批评,学校不能处分,更不能开除。难怪有教师感叹: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教师教育学生只能小心翼翼,甚至不能在学生面前说一句重话,否则将被扣上“侮辱学生人格”的帽子。学生肆无忌惮地违反纪律,甚至伤害教师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教师对此无可奈何。教师不但不敢批评教育学生,还要想方设法取悦学生,以求学生给个好评,保住饭碗。教师师道尊严不断受到挑战,教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权何在?

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健康、融洽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捍卫师道尊严,我们拭目以待。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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