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四个创新 深化林权改革
2017-11-08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
文/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注重四个创新 深化林权改革
文/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期待我们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这鞭策着我们继续高扬林改旗帜、持续打响生态品牌,努力推动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同步提升。三明的自然概貌是“八山一水一分田”,这决定着我们在念好发展经的过程中,必须同步画好“山水画”,做足“山”的文章、发挥“山”的效益,努力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为此,在传承过去三明林改有益做法的基础上,自2014年起,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上部署,围绕推动林业资源转换为资产、转变为资金、转化为资本的改革方向,从创新林业金融、经营主体、配套机制、服务体系等四个方面着力,扎实推进新一轮林改,积极探索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的发展路子,初步形成了“林农得实惠、企业得资源、国家得生态”的三方共赢格局。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林业金融,盘活林权资产
上一轮林改后,森林资源通过明晰产权成了一种资产,如何将其盘活并转变为资金、转化为资本,是这一轮深化林改的关键。为此,三明市从林业发展特点出发,从导入林业金融着手,创新推出一批林业金融产品,为推动林业资产盘活转变创造条件。一是针对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短与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的“短融长投”问题,在全国首推贷款期限15—30年、融资成本控制在月息0.6%以下的林权按揭贷款。二是针对林权抵押贷款出险后处置难等问题,在全市成立具有收储、担保、服务等功能的林权收储机构12家,目前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三是针对近年来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谨慎放贷、控制额度问题,统筹考虑收储机构、银行、保险、林农、林业企业等各方利益,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等“五位一体”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分散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四是针对林权流转中受让方资金不足、双方担心变更登记过程出现纠纷问题,推出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林权支贷宝,买方先将预付款存入银行账户,在双方完成林权变更登记、银行放款到位后,由银行支付卖方全部款项。五是针对用材中幼林、毛竹林、经济林在银行贷款难问题,推出林业互联网金融P2P,以林权证作抵押,由收储公司作担保,为林业不同树种、树龄提供融资需求。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总额89.7亿元,约占全国1/10、全省1/2,特别是近两年全市新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1亿元,其中林权按揭贷款8.1亿元。林业金融新产品运行至今未发生不良情形。
二、创新经营主体,推进规模经营
上一轮的林改,明晰了林业产权,理顺了林业生产关系,但也出现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新情况,影响林业经营效益和农民收益的提高。为此,三明市着力培育林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推动林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一是推动林地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引导林农以林地转让、租赁、合作、入股等形式参与适度规模经营,两年来全市流转林权2226起,面积48万亩,交易额9.8亿元。二是培育新型主体。在推广原有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家庭林场、“公司+基地+林农”、林业托管经营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市累计建立新型林业经营组织1998家,经营面积52万hm2,占全市集体商品林地面积的46.1%,平均每家经营面积达260 hm2。三是强化政策激励。市、县两级出台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政策,同时市政府组织评选市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对入选的示范单位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给予补助。目前,已评选出市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40家,每家补助5万元。四是注重整乡推进。在全市确定23个乡镇,因地制宜、整乡逐村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目前各乡镇均成立专门班子推动工作落实,力争今年底实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覆盖面达50%以上。
三、创新配套机制,提升整体效益
坚持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努力构建有利于林业发展、多方受益的体制机制,增强林改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一是探索林业经营收益分配新机制。在新建立的股份林场、“公司+基地+林农”等经营组织中,既注重保障农民利益,也合理考虑村集体行使林地所有权应得的利益,确定30%的经营收益分配给村集体,以此稳定村财收入来源,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二是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在确保农民拥有林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重点在放活经营权上下功夫,赋予林地经营人在权属证明、林权抵押、采伐审批等方面的权能,推动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目前,沙县试点已发放林地经营权证314宗2073 hm2,办理林地经营权证和中幼林等抵押贷款3085万元。三是探索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重点针对乡镇的生态公益林,创新推行“五结合、双统筹、一界定”机制,即:在护林员选聘上做到民主推荐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在护林责任区划分上做到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相结合,在护林方式上做到集中巡山与分散看护相结合,在管护措施上做到人工管护与技术防控相结合,在护林员计酬上做到固定工资与年终绩效奖励相结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20%管护费用和10%监管费用统筹、并以乡镇为单位统筹;采用GPS现场定位并签订生态公益林边界协议,防止竹林扩鞭蚕食侵占,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效果。四是探索重点区位林赎买新机制。针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限伐与农民要求采伐的矛盾,在永安市试行赎买机制,以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为赎买主体,通过财政出资、银行融资、社会捐资等形式筹集资金,对重点生态区位林进行赎买和保护,促进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两年来,永安市已筹资8300多万元,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1533 hm2,并对其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增强了生态效益。
四、创新服务体系,方便林农林企
在深化林改中,三明市始终把便农便企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政府支持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林农林企专业化水平。一是搭建信息化平台。成立福建(三明)林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提供林木采伐竞买、杉原木和低密度纤维板大宗商品交易服务;设立林品汇网上商城,提供林产加工产品、林下经济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组建林业金融服务中心,提供林权抵押贷款“一站式”服务;开通市林权流转交易网,提供林权流转交易供求信息服务。二是发展规范化中介。规范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材检验等中介机构,目前全市累计成立涉林服务中介机构36家。三是培育专业化组织。组建种苗繁育、造林、抚育、管护、采伐及工程监理等专业化组织,目前全市已成立各类专业服务队伍466支。
这几年,通过新一轮林改,实现了“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了林业发展。近两年,全市造林绿化面积大、质量高,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92.7万亩,约占全省的1/5。全市亩均林木蓄积量6.6m3,居全省第一,其中新型林业经营组织亩均林木蓄积量8.9m3,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35%。全市有11个县(市、区)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二是促进了林产转型。2015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626亿元,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产业集群;实现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产值112亿元,成为全市增长最快的新兴产业。全市建成春舞枝花卉、林品汇、云竹科技等全省业内首家电商平台;拥有永安林业、青山纸业、金森林业、春舞枝花卉、华健生物等5家林业上市公司;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9枚、省级品牌86个,居全省同行业、全市各行业之首。三是促进了林农增收。全市笋竹、油茶、花卉苗木等特色富民产业加快发展,特别是重点推广种植草珊瑚、虎杖、黄精等优质道地药材和红豆杉、金线莲、铁皮石斛、雷公藤、互叶百千层、无患子等特色药用植物,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有效增加了农民经营林业收入,全市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386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6元的30.2%。同时,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吸收贫困户参与经营管理,雇佣贫困户组成林业专业服务队,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责任编辑/丁 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