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为手机写过一篇祭文
2017-11-08白鸽
白鸽
居然为手机写过一篇祭文
白鸽
智能机的出现,可以说是科技进步的重要体现。但我却执拗了很多年不肯换手机,因为用不惯触屏。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的颜控。直到2012年9月,我终于换了智能机,因为我的诺基亚终于坏掉,而且再也买不到同款了。之所以能把日子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我有写日志的习惯,并且当年还为逝去的诺基亚,写过一篇祭文,翻出来看看还真历历在目——
“痛哉痛哉!本姑娘的爱机就这么香销玉殒了。以下,就简称她为小诺吧。首先说说外观,有黑色和银色两款,个人比较偏爱银色,因为黑色看上去没有那种金属感,真机拿手里比网上的图片要好看,远看上去有点像滑盖,其实是直板的,比起6300四四方方的直板机,6303C多显柔和,适合女生用,机身也薄,比起现在又大又厚又蠢的智能机小巧好看得多。想来,小诺已跟了我两年之久,无论她多少次摔倒在地,她总能顽强地站起来。小诺很结实,凭她那身钢毅的外套,再怎么磕磕碰碰也坏不了,我曾想,除非有一天她被人拐跑了,或者被我弄丢了,不然她可能会一直伴我左右。谁料想,命运就像杀猪刀,小诺就这样死于非命了。某天,小诺的按键里好像进了沙子,然后我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似曾相识的画面,就是把前盖掀开清理。我很有把握地抠啊抠,发现抠不开,于是我找了个改锥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撬开了一个边,忽见盖子里面竟然连着线路板。坏了,能抠开前盖的不是小诺,是好久之前用过的一个手机,记错了!我赶紧把小诺踩脚底下跺了好几下,终于凑合把盖子合上了,可是开机后屏幕黑掉了。世上没有后悔药。
后来,周围的人都劝我换手机,不是我不想换,是我真心找不到比小诺漂亮的手机了。我是外貌协会的,手机的功能是一方面,但是外观更为重要。说起小诺的优点,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先说她坚毅的外观吧,小巧可爱,不锈钢外壳,结实耐用,我经常拿她开核桃用。连键盘上的字母数字都是镂空的,怎么磨都没事儿,压根儿不存在字母模糊不见的问题。再说说小诺的性能,虽然不是智能机,但是QQ,微博,飞信,MSN,辞典,校内,样样皆能。听音乐,听广播,看视频,录像录音拍照,无所不能。真没想到,我和小诺的缘分结束得如此突兀,一瞬间还不能适应。网上商城全都看了,统统没货,恐怕原装的小诺哪都买不到了。昨天去转了一圈商场看手机,店员问我要什么样儿的,我说要键盘的,直板的,非触摸屏的,金属壳的。店员问我,给老人买啊?我拿手指了指我自己。然后大家都乐了。我并非排斥智能机,只是眼下的智能机都长得一个模样,各种品牌的手机都跟近亲结婚的产物似的,又大又蠢的大屏幕,撑死了来点花哨的外壳。饶了我吧,真应了那个笑话,地铁撞了手机摔一地,自己都找不着哪个是自己的。我着实不理解厂商们都怎么想的,把手机都做成一个德行,有意思吗?我不喜欢触摸屏,于是大家说习惯了就好了,难道产品出来不是为了迎合人类需求的吗,现在调个过儿了。好多人说,触摸屏用习惯了打字儿也挺快的,我就不信你们能比我用9键盘打字快,不信咱比比。既然键盘打字儿更快,我何必要去勉强自己用触摸屏。
还有件事儿我不理解。比如当我托朋友去商场时候帮我扫一眼有没有我家这款小诺的时候,大家退避三舍,怕丢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大学同学问过我,你在公司周围同事都用“爱疯”,你这小诺拿得出手吗?之前觉得他这想法很搞笑,后来发现竟然有一大群人有跟他相同的想法,觉得用小诺很丢人,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每次新一代IPhone,ipad出来以后一批人趋之若鹜。人们已经忽略了手机根本的用途,而是把它当作撑面子的工具。如果你真的喜欢追逐电子产品,里面的功能确实对你有用处,我觉得买也无可厚非,如果只是为了虚荣,那真是太可笑了。几千块钱的东西,人人手里都攥着一个,真的能给你带来那么大的满足感吗?我只能说,只有几千块钱对于你来说是个事儿,你才会觉得拿着“爱疯”有面子。如果几千块钱对于你来说根本不是个事儿,你还会觉得拿着它有面子吗?不会啊,因为没区别,它只是个手机,实用漂亮就OK了啊。所以我不觉得丢人,出去吃饭,光明正大的拍桌子上。朋友们乐我这是古董,我也一笑了之,因为完全不当个事儿,我有我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