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方案的形成和确立
2017-11-07张旭东
张旭东
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就开始了重建国家的探索。在“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目标提出之前,先后在特定背景下提出并实践过“真正民主共和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与“民主共和国”等目标。
以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政治设计在20世纪40年代初即已成型并公布于众,只是由于国民党当局在抗战胜利后不久发动了内战,中共的政治设计未能在全国实践。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这成为中国革命的一个根本转折点。战争形势的根本改观,重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成为可望又可及的事情而备受关注。
1947年10月,中共中央第一次提出了“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口号。然而,此时中国阶级力量的对比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共产党优势地位的形成,社会主义因素的大大增加,使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内涵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此情况下,中共对于“建立一个怎样的新中国”问题需要比以前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思考和设计。
今天,我们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8周年之际重温这段历史无疑有着重要意义。
“联合政府”的追求与破灭
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构思,大致形成于1940年前后。1940年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问世,正式回答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在各抗日根据地的初步实践,不仅真正明确了重建国家的历史方向、发展进程和基本格局,也为最终重建国家积累了新鲜经验。
抗战胜利前夕,毛澤东预测联合政府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共产党人“在独裁政府做官”的形式表现的所谓的联合政府;二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形式上民主而实质上独裁的联合政府;三是在国共双方力量消长发生根本变化时“以我们为中心”的联合政府,而后者才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规律,我们要建设的国家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为了民主联合政府目标的实现,毛泽东不顾个人的生命安危,于1945年8月28日到重庆和蒋介石谈判。到重庆后,毛泽东在不同场合会见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中外记者,表明中国共产党追求民主联合政府的决心。
针对有人提出“共产党要另起炉灶”的说法,毛泽东诙谐地说:“如果蒋委员长是大锅饭让大家吃,共产党绝不另起炉灶;如果他不给大家吃大锅饭,饿了两天还可以,饿到第三天,非另起炉灶不行。”
在重庆谈判的推动下,中国国内赢得了短暂的和平,国共两党签署了停战协定,共产党为此也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这一切都没有改变蒋介石要最终消灭共产党的决心。就在重庆谈判期间,蒋介石就发出指示:“我们现在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消灭共产党。”
1946年6月,蒋介石最终撕毁停战协定,挑起了内战。蒋介石依仗他的优势兵力扬言3个月消灭共产党。然而,仅仅一年后的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这成为中国革命的一个根本转折点。
1947年10月,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第一次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提出“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纲领,同时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训令》,提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口号。
建国方案的最终形成
随着战争的节节胜利,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8月1日,毛泽东复电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章伯钧等说,对诸先生赞同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极为钦佩。
为此,中共中央准备于1948年年底或1949年年初在哈尔滨召开一个规模比较小的政治协商性质的会议,拟由30个单位,每单位6人,共180人参加,先起草政治纲领,商定召开全国代表会议的办法,然后由全国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民主联合政府,成立新中国。
于是,从1948年8月起,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周恩来的周密安排下,在国统区的各民主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和海外华侨代表陆续进入东北和华北解放区。
可以看出,从共产党发出“五一口号”之初,中共对建立新中国的程序是这样设计的:第一步,先邀请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代表在解放区开新政协会,商讨如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步,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政府。但同时,中共中央也已考虑到,战争期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未必可行,只能先召开全国人民代表会议,而这样未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政府,只能是“临时中央政府”。
然而,自1948年下半年起,战争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使原来预计的胜利时间大大提前。在全国解放战争已成定局的情况下,迅速建立新中国就成为当务之急了。
但是,在开国前夕,由于全国还没有解放和技术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召开经过全民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还根本无法进行。一方面成立中央政府迫在眉睫,而另一方面通过人大产生中央政府又不可为,矛盾如何解决?
1948年10月,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人士不约而同想到了修改原来的建国程序,即直接经由政治协商会议产生临时中央政府。1948年10月8日,中央将经过毛泽东审批的《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发给东北局,向已经到达哈尔滨的民主人士征求意见。
中央对原来的建国程序作了如下修改:关于新政协的召集,由原来拟议的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党召集改为由中国共产党和赞成“五一口号”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组成“新政协筹备会”共同发起召集;由最初设想的不过百八十位代表,最终增加到662人,分属于14个党派、9个区域、6个军队单位、16个团体单位和特邀人士。endprint
因此,政治协商会议以其规模和代表性而言,“实际上是一个全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关于新政协的任务,草案明确规定一是讨论共同纲领;二是如何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一主张为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批准,并得到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一致赞同。
这样,中共中央在开国前夕经过反复抉择,最终形成了符合当时中国实际情况的人民共和国建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确立
建国方案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确定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名。随着建国日程的临近,中共领导人开始考虑这一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最终确立下来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两个国号并存于党的各类文献当中。
任弼时在1948年1月12日《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中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全国建立”,而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由这个人民大众所建立的国家及政府,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及代表各民主阶级联盟的民主联合政府”。
这种交错运用的情形一直持续到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召开。直至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开幕典礼上发表讲话中,毛泽东仍然采用“人民民主共和国”的说法:“过去,中华民国是名不副实的。现在,我们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他在讲话结束时高呼的第一个口号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为了确定新国家的名称,中共领导人和民主人士在政協筹备会上进行了比较和选择。黄炎培和张志让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这个称呼,因为民主和共和在西方语言里意思相近,无须重复;张奚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及爱国民主分子,它有确定的解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大多数代表倾向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最终提交给政协会议获得通过。
9月7日,周恩来向政协代表作了《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就国名问题解释说: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因此,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是很恰当的。(来源:《党史文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