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阉割 六国家强制执行
2017-11-06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国会近期正在考虑通过一项更严厉的法规,对利用隐形照相机进行偷窥的性犯罪者施行“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具体实施方式是对罪犯使用控制内分泌的药物,抑制其性欲,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据澳大利亚新闻网的报道称,除却韩国以外,仅有波兰、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和俄罗斯以及美国的9个州将化学阉割设置为强制性的惩戒措施。其他大部分国家的化学阉割虽主要也是针对娈童罪,但均采用自愿原则。
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司法精神病学教授格鲁宾表示,尽管化学阉割是减少二次犯罪的有效手段,但是此类药物治疗不应该在不经犯罪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也不应该作为假释的必要条件。
亚洲
韩国首个引入化学阉割,法律管控范围扩大
韩国是首个引入“化学阉割”作为惩戒手段的亚洲国家。韩国2008年首次提出“化学阉割”法案。2010年6月29日,韩国国会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又名“化学阉割法案”)。2011年7月24日,“化学阉割”法案正式生效。
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决有罪时宣告下达治疗命令或治疗监护命令,具备假释条件的罪犯同意接受治疗时,法院有权宣判“化学阉割”15年以下。
2012年5月25日,韩国一名朴姓强奸惯犯在庆尚北道一所监狱内被执行“化学阉割”。该名男子从1984年到2002年间曾对4名未满13岁的女孩实施性暴力或性侵犯。
屡教不改的他在出狱后每两三个月就会再次犯案,韩国法务部最终决定对其执行“化学阉割”,“根”治其娈童癖犯罪行为。这是韩国施行相关法规以来的首例“化学阉割”。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后由于同年内接连发生的若干起骇人听闻的女童性侵案,韩国民众一致呼吁韩国政府采取更严苛的措施惩治性侵犯,韩国政府于2012年9月4日决定扩大性犯罪者化学阉割(性冲动药物治疗)的实施范围,即将现行法律中规定的“未满16岁”的受害者年龄扩大到“未满19岁”。
而近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国会拟通过一项更严厉的法规——对利用隐形照相机或摄像机进行偷窥的性犯罪者,也施行化学阉割。据报道,近年来韩国偷窥现象不断增加。涉及隐形相机的性犯罪数量从2011年的1523例增至去年的5185例,占所有性犯罪的20%。
据《韩国时报》报道,目前化学阉割在韩国只适用于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罪犯。若新法案通过,犯强奸、强奸未遂以及偷窥罪的罪犯都将接受该惩罚,只要犯人有再作案的可能性。
有评论指出,法律管控范围上的一步步扩张昭示了韩国对于性犯罪的容忍度之低、惩罚决心之强。
印尼
女孩被多人性侵,推动阉割法案发布
印尼保护儿童委员会主席西拉伊特说,印尼在保护儿童不受性侵方面已经敲响警钟,最近几年相关案件一直在增长。据印尼政府数据显示,性侵儿童案从2011年的2178起增加到2014年的5066起。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2016年4月2日,14岁的小女孩yuyun在回家的路上被拖拽进树林,后被14名男子轮奸杀害。案情在最初并没有受到媒体关注,后经雅加达女权主义者凯特·瓦尔顿等人大力宣传引发了公众关注。
瓦尔顿女士表示:“仅从我个人搜集到的数据来看,今年印尼已有44名女性惨遭奸杀,其中还包括7名女童。 yuyun的悲剧并不是个例,我们需要借助媒体的力量让大家知道性暴力必须被叫停。”
随着此案的进一步发酵,印尼总统佐科在2016年5月份发布了新法令——允许法官判处性侵儿童犯死刑或是化学阉割,额外的惩罚包括公布犯人身份、要求获假释的犯人戴上电子监控仪器。
而在强奸案频发的印度,国会也在讨论一些对强奸犯实施更严厉惩罚的提议,其中包括对重复犯罪的性侵犯者实施高达30年的监禁并对其实施化学阉割。“决议尚未最终达成。我们希望印度具有强大的法律来应对这种极其可耻的罪行。”一名政党消息人士说。
其他
伊始于美国,司法实践北欧领先
化学阉割伊始于美国。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将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羟孕酮”注射入一名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此后,这种药物就成为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尽管这种药物在美国使用历史悠久,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一直未批准此药作为治疗性犯罪的“良药”。如今,加州等地已经开始推行这种药物控制法。
在“化学阉割”的司法实践上,北欧国家远远走在了其他国家前面。瑞典于1993年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2004年,挪威研究机构在一项科研实验中,对4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据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娈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当地此类案件发生率已经由40%减少到了5%。
根据HRFN D健康调查网的数据显示,化学阉割能够将性侵的累发率从75%降至2%。1989年至2004年,丹麦已经对25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此后,他们并未犯案。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阿根廷境内的强奸案件在2009年经历了一个显著增加的阶段,2010年,阿根廷门多萨省政府批准通过对犯强奸罪者实施化学阉割的相关法律。此后,该省11名犯强奸罪者同意接受化学阉割以获取减刑。
据阿根廷法律委员会表示,此类药物治疗必须为犯罪者自愿实施,否则将会对国际法和阿根廷宪法的实施带来威胁。
据澳大利亚新闻网的报道显示,除却韩国以外,仅有波兰、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和俄罗斯以及美国的9个州将化学阉割设置为强制性的惩戒措施。其他大部分国家的化学阉割虽主要也是针对娈童罪,但均采用自愿原则。
争议
药物存副作用,可能涉及侵犯人权
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司法精神病学教授格鲁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化学阉割是减少二次犯罪的有效手段,但此类药物治疗不应该在不经(犯罪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也不应该作为假释的必要条件。
“化学阉割是一种医疗干预,对于医生而言,首先要考虑的是患者的身体情况,而不是整个的社会治安状况。”格鲁宾教授表示,如果化学阉割开始有效实施,醫疗组织可能会被迫越来越多地介入司法领域。
格鲁宾表示,对于同意接受药物治疗的罪犯而言,化学阉割依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副作用。
事实上,化学阉割效果颇为显著,但是这种半惩罚半治疗的手段仍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争议。调查显示,韩国很多女性欢迎实施“化学阉割”,并对扩大到全部年龄性犯罪行为表示赞同。不过也有学者质疑“化学阉割”违背人权,是一种不人道的待遇。比如,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是否能恢复正常功能,治疗是否会对罪犯造成永久的心理创伤,更容易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
“化学阉割”除了可能造成当事人的女性化倾向外,更重要的是,它对肝脏及心脏都有影响,容易引起糖尿病和肝脏病变等。而且,进行“化学阉割”时,注射或口服的剂量也要严格控制,一旦过量,接受者可能一辈子丧失性功能。
在众多的反对者中,心理学家的观点,或许更有说服力。“化学阉割”绝不是打击罪案的杀手锏,它甚至会使罪犯受到刺激,产生反作用,使其变本加厉。在心理学家看来,很多性惯犯的犯罪行为往往是由复杂的家庭、社会等因素造成的。倘若只找出生理原因,而不同时检讨其他成因,很难想象强奸犯会因此变老实。只要强奸犯的攻击倾向仍在,即使无法再以性器官攻击他人,也会使用其他工具,出现更加残暴的行为。
而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化学阉割”可能涉及侵犯人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