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孙吴:四项举措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
2017-11-03王庆学陈力宋玉坤
王庆学 陈力 宋玉坤
近年来,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以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为重点,通过学习培训、流程监控、建立执法档案、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化司法责任意识,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有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落地。
开展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培训。为准确、熟练使用统一业务系统,该院重点对员额检察官和各业务部门检察辅助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明确各业务部门有关数据等内容填录标准,以及办案人经常忽略的非必填项需要办案人员补充填录完整,确保统计数据生成及统计结果准确性。对统一业务系统操作中出现的5类共性问题,从软件设计结构和案件流程要素对应关系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提高了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熟练运用统一业务系统应用能力。
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管理。该院案管中心对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督,主要监控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受理、办理、办结等重点环节。在案件受理时依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确定的员额检察官办案权限,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科学分配案件。通过对案件办理节点进行审查,发现系统信息录入不全面、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审批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共计37个,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进行整改。
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依据上级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案管中心为每名员额检察官建立了司法档案,对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进行科学管理。档案中收录了包括员额检察官基本信息、检察官履行岗位职责权限、检察官办案数量、检察官考评考核、责任追究以及案件评查等10项内容,全面记载每位员额检察官的执法办案情况。
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抽调人员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辦理的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60件,其中对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反贪渎检案件和院领导办理的12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共查出相关问题15个,及时向员额检察官反馈并督促改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