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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案判决

2017-11-03

方圆 2017年19期
关键词:海沧区海沧首例

9月21日下午,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就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开庭宣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吴某家属梁某等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碼布者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赛事运营方和李某连带赔偿吴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万余元。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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