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走,无关阿富汗
2017-11-02云也退
云也退
一切的相遇都是为了不必重逢
据说有人问邓小平,长征是种怎样的体验?邓小平回答:“跟着走。”这三个字可以说将一切有关长途跋涉的经验都概括了。不就是跟着走吗?不管是四川的雪山草地还是阿富汗的荒野。
罗瑞·斯图尔特从阿富汗西北部的省会城市赫拉特出发,一路东行800公里有余,抵达喀布尔。这是2002年的事,塔利班已倒台,让罗瑞得以完成徒步穿越的愿望,并写下《寻路阿富汗: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林林总总20万字。
想从中了解阿富汗的人,肯定会对它感到失望。因为罗瑞不是个田野考察的爱好者,本质上,他只是一个行走者。时间、距离和地点是他最关心的:“到此为止,我已经完成四分之一的旅程。”“四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司令官哈吉·穆赫辛汗在卡门集的大院。”“我们到达了高尔茅。”“我们多花了两个小时才穿过高原。”如此种种。与撇在身后的里程相比,路上见到的人简直不算什么:族长、村民、医生、军官、游手好闲的男孩子……统统来了又去,一切的相遇都是为了不必重逢。
罗瑞没有什么来自第一世界的优越感,哪怕当地饮食让他拉痢疾,或是凄冷地夜宿清真寺,也没有一句怨言。而受优待的时刻,则被他一一记录下来。书中的照片和插画很有意味,人物都是本色,乡野村氓面容拘谨,眼神或胆怯或警惕,还带点不耐烦,一望便知,他们只是路人。向导跟他算是最熟悉的了,但其实,他真正的向导是莫卧儿帝国皇帝巴布尔。正是这位伟人的日记,引导他踏入了这次徒步旅程。
在齐斯特,罗瑞登上了旅途中第一座山:“前方横卧着世界上最大的山体——像一只神话中的鸟儿孵卵的形状,横贯亚洲四千五百公里。齐斯特是鸟的头,兴都库什山脉是鸟的脖子,它的胸部是喜马拉雅山脉,身体是青藏高原,羽毛伸展到中国的海岸。”其时,大雪纷飞,北风凛冽,雪花“在斜阳下如同白色的萤火虫在闪耀”。
在这样的环境中,人就如惊鸿,一瞥就匆匆不见。可以聊的话题很少:“我有信仰,你有吗?”“你能娶几个老婆?”塔利班来过,美国人来过,俄国人来过。阿富汗人不清楚到底应该恨谁,应该感谢谁,救星与恶人混为一体,声称要帮助他们脱离恐怖统治的人也摧毁了他们的民族尊严。
徒步只对徒步者自己有意义。孤独加剧疲劳,疲劳又让他更感孤独,就连险情都那么无聊。在一个名叫达来·塔科特的村庄,他听到三声枪响,放枪的人是当地的司令官,一个骄横跋扈的人,但是,一搞清罗瑞的身份,他便无趣地表示:“那么你继续走吧,我会给你一封介绍信。”
书中最动人的部分在于后期的冰原之行。那时,他抵达了体力和心理的极限,身边唯有一条取名为“巴布尔”的獒犬相伴:天象有变,他注意到巴布尔的皮毛变色;路况有变,他又注意到巴布尔脚下磕绊。狗分担了他的疲惫,乃至绝望。路遇的美国大兵朝他喊“你真是个疯子”,随后扬长而去,罗瑞忍下了“人不如狗”的诅咒,仅仅讽刺了一句“对他们我想不到更好的夸赞之辞”。
若是没有这条狗,这本书能减掉一两万字吧。每当罗瑞专注地写狗,哪怕只是提一句“狗不在身边”,我都能体会到他的心境:明明是终生难忘的体验,事后回想起来,眼前心里却都是一个患难与共的四足动物。
作者在书的末尾终于给了我们一个惊喜。他写道,在熬过漫长的艰辛之后,对那些无话可说的当地人,他开始有了亲近之感。因为他一路风尘的模样,那些人不再盘问他的身份就允许他坐下来一起吃饭。当旅程结束,他如释重负,终于对他所走过的穷乡僻壤说出一声“我爱”。他是坦诚的,自始至终都是,徒步者投下巨大的体力和时间,本来只为活得更坦诚。
︻寻路阿富汗:在历史与现实之间︼
作者:[英]罗瑞·斯图尔特
译者:沈一鸣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定價: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