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伤椎置钉治疗胸腰椎骨折的临床运用观察
2017-11-01胡开映
胡开映
(长顺县人民医院,贵州 黔南 550700)
经伤椎置钉治疗胸腰椎骨折的临床运用观察
胡开映
(长顺县人民医院,贵州 黔南 550700)
目的对经伤椎置钉治疗胸腰椎骨折的临床运用治疗情况进行观察分析,以供参考。方法选取2013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我院收治的胸腰椎骨折患者34例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将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患者采取传统伤椎上下邻椎置钉进行治疗,研究组患者则是在对照组患者的基础上采取经伤椎置钉进行治疗,对两组患者治疗后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研究。结果研究组患者治疗12个月后以及取出内固定后患者的椎体高度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且研究组患者的Cobb角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P<0.05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在胸腰椎骨折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运用经伤椎置钉方法对患者进行治疗,可以改善患者术后的椎体高度以及Cobb角,且无明显的副作用,手术时间等均无变化,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
胸腰椎骨折;经伤椎置钉;伤椎上下邻椎置钉;临床运用效果
近几年临床较为常见的脊髓损伤疾病之一就是胸腰椎骨折,会导致患者出现椎体严重受到压缩、椎管狭窄、以及脊髓损伤等情况。且目前在临床上多数的患者胸腰椎骨折,均是由于患者的脊椎前中柱被轴向载荷导致受到损伤,会导致患者的脊柱机械性以及神经性出现不稳定现象[1]。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本文主要是对经伤椎置钉治疗胸腰椎骨折的临床运用治疗情况进行观察分析,以供参考。研究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我院收治的胸腰椎骨折患者34例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使用数字中随机发对患者进行分组,每组患者17例,研究组患者的年龄在34~77岁之间,男性患者10例,女性患者7例,体重39.45~78.71 kg,平均(40.27±1.56)kg。对照组患者的年龄在36~79岁之间,男性患者11例,女性患者6例,体重39.73~77.83 kg,平均(41.22±1.32)kg。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方面均无显著性的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且所有患者均签署研究同意书,属于自愿参与研究。
1.2 实验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取传统伤椎上下邻椎置钉进行治疗:对患者进行麻醉后,引导患者俯卧位接受手术,常规消毒以及铺巾,以患者的骨折椎棘突为中心,对患者进行正中切口,并对竖脊肌进行常规剥离,充分暴露患者的骨折椎、及上下邻椎双侧椎板,并对相邻椎进行椎弓根钉置入操作[2]。
研究组患者则是在对照组患者的基础上采取经伤椎置钉进行治疗:在对照组患者的守住基础上,对患者进行伤椎椎弓根钉置入,对无需进行椎管减压的患者,置钉于伤椎双侧,对于椎管减压患者进行一侧减压处理,而另一侧则置钉于单侧椎弓根,并对连接棒进行安装,将其撑开以便伤口恢复。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术后的椎体高度以及Cobb角进行检测和记录,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数据均采用SPSS 15.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为计数资料,以率(%)表示,卡方检验比较。两组患者术后的椎体高度以及Cobb角为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检验。P<0.05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表1数据中显示,研究组患者治疗12个月后以及取出内固定后患者的椎体高度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且研究组患者的Cobb角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P>0.05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的椎体高度以及Cobb角情况调查表(x±s)
3 结 论
多数胸腰椎骨折患者需在治疗的初期尽快接受手术治疗,进行减压处理,进而对患者的椎管的形态、以及椎体的高度进行恢复,并对脊髓神经功能的恢复起到促进作用。目前临床想要对此类骨折患者进行治疗,多需要采取后路手术,且后路手术的过程中,操作简便、治疗时间快速、以及出血量较少等特点。而对患者进行后路手术,多数对患者进行的半椎板、全椎板切除进行了解,且对患者进行减压处理,进而对患者采取椎弓根钉置入复位并植骨融合术进行治疗[3]。
综合研究可发现,在胸腰椎骨折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运用经伤椎置钉方法对患者进行治疗,可以改善患者术后的椎体高度以及Cobb角,且无明显的副作用,手术时间等均无变化,值得在今后对胸腰椎骨折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进行推广和运用。
[1] 曾忠友,张建乔,金才益,王 斌,江春宇,吴 鹏,严卫锋.经伤椎置钉椎弓根螺钉系统固定治疗胸腰椎骨折2年以上随访结果[J].中国骨伤,2012,02(12):128-132.
[2] 舒剑臣,邱志杰,史可测,王良恩,彭福强,朱 宇.经伤椎置钉短节段椎弓根钉固定治疗胸腰椎骨折的临床研究[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5,07(14):743-745.
[3] 邓万祥,赵胡瑞,刘 华,董晖,叶斯波,孙 虎.经伤椎置钉治疗胸腰椎骨折的临床研究[J].中国骨伤,2011,07(20):541-543.
R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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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242.2017.38.7350.02
本文编辑:王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