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20年:如何根治家暴沉疴
2017-11-01
女子遭家暴20年:如何根治家暴沉疴
自结婚后丈夫就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夫妻创业成功后,她更是遭到丈夫囚禁与家暴,还被迫给丈夫情妇洗衣做饭。逃回娘家,丈夫又带人提刀威胁……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常某某的悲剧经报道后迅速引发关注。
反家暴人员街头宣传
25年夫妻儿女双全,妻子却惨遭家暴20年
2017年8月15日,记者驱车赶往魏县牙里镇西刘庄村见到被家暴20年之久的常某某女士以及她的女儿。记者看到,今年48岁的常某某面色蜡黄,与她年龄不相匹配的深邃皱纹铺在她脸上,因为身上随处可见的伤,走路颤颤巍巍。
在讲述她这25年悲惨婚姻的时候,她几经哽咽,“我的丈夫叫程雪海,今年48岁。我们1992年结婚,到现在已经25年了。我们结婚以后就经常吵架,吵架的时候他就会动手打我”。常某某开始回忆:“2002年,他(程雪海)以抢劫罪被判刑12年,在监狱改造10年后出狱。在我去监狱看望他,和他一同吃饭期间,就经常打骂我,扇我巴掌,利用暴力的手段威胁我。”
“2013年程雪海出狱,我陪他去天津奔波创业,他承接工程,年薪40万。他有钱了,怎么看我都不顺眼,打骂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在这期间,他还带回家一个女人,和她共同生活。程雪海把我的手机没收,还把我囚禁起来,像奴隶一样地每天为他们洗衣做饭。有任何不顺眼的,就拿着木棍对我进行殴打。我求他说,你看在我们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上,别为了这个情妇打我。你要是觉得我没用就分手,给我一条生路吧。”程雪海边骂边说,“打死你又没有摄像头,直接把你拖进后备箱,扔进大海里。他还经常带着那个女的出去玩,给她买金首饰,让我去但不让我露面,不去就会打我,还经常让我站在摄像头下,不能动。”而当常某某在好心人救助下逃离回娘家时,丈夫带人提刀威胁。
对此,记者问常某某的女儿如何看待自己父亲时,女儿却这样回答:“我觉得他很没有责任感。从小我就看他打我妈妈,我拦着不让他打妈妈,他就开始打我和哥哥。之前他欠了很多钱,就逼着哥哥去替他打工还债。哥哥因为工作太辛苦,腿都肿了,给爸爸要钱看病,可爸爸不给钱还骂哥哥。我们小时候就经常挨打,爸爸还用手掐我们的脖子。我现在就希望他能赶紧和妈妈离婚,让我妈妈脱离他的魔掌。”
为何悲剧频出
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7万名女性自杀,其中60%是家庭暴力所致。家庭暴力使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在某种程度上遭受侵害,严重者甚至威胁生命。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处理,很容易导致婚姻的破裂和家庭的离散。
另外,碍于一些传统的“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幸福”等思想,并被“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家是讲爱的”等论调所裹挟,部分当事人为了自己婚姻完整,考虑到子女的感受,无奈选择隐忍。调查显示,我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而受家暴女性平均在被虐待35次之后才会选择报警。魏县这起家暴事件中,当事人隐忍长达20年却没有进行反抗,不由得让我们在谴责家暴行为的同时,对受害人的妥协表达愤慨。甚至有人认为,这是部分女性的劣根性,一味地隐忍和退让,只能让施暴者的气焰愈发嚣张。
同时,鉴于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家暴是家内私事”等观念阻碍,导致有关部门介入存在困难。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传统的观念中,家庭中的殴打和侮辱、谩骂等行为是家务事,“像这样的家庭矛盾,派出所也实在不能干涉太多”。也正因如此,家庭暴力案件常被错误地当作婚姻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家庭和社会应有的重视,以致酿成悲剧。
如何解决好“最后一公里”
随着社会、文化、法制环境的变迁,家庭暴力逐渐成为公共议题,曾经的沉默逐渐被打破。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更是唤醒了沉默的大多数,将法律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为遭受家暴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目前对反家暴法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部法律,即便是反家暴法中最关键的救济力量——基层的执法人员,不少人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反家庭暴力法具体条文也都很陌生。落实反家暴法必须双管齐下,既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受害者维权意识,让施暴者及时受到法律处罚;又要完善法院、公安、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力度,该保护的一定要及时保护,该处罚的一定要严格依法处罚。
另外,虽然该法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一些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依然面临当事人举证难、思想观念转变难、反家暴知识普及难等现实问题。反家暴不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该是社会的共同意志。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基层部门和有关组织应深入底层去关爱并帮助受害群体,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细化或明确法律条文,以完善的法律武器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遵义晚报》2017.8.22、人民网20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