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权益该从哪些方面做起
2017-10-31王为东
王为东
【摘要】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实现方面仍存在拖欠工资、工作时间得不到有效保护、维权意识相对较低等制约因素。因此,亟需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推进户籍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举措,提高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水平。
【关键词】农民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 权益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但是作为社会民生的重要课题——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却成为制约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因素。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于提高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月进行劳动所得的支付,不得出现克扣或者拖欠的行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没有对按月支付工资制度严格进行执行,甚至有的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工作周期结束后,仍没有及时将工资全额发放。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重视和政策保护,但各地均出现过农民工讨薪现象,农民工不仅要忍受严寒酷暑以及施工环境较差等劳动的艰辛,同时还要体会“讨薪”之苦,不仅是对农民工劳动价值的不尊重,同时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
农民工的工作时间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推行的是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要求。但是在农民工的日常工作中,平均工作时间均超过国家规定时间。农民工就业岗位较多的建筑行业,更存在严重超时现象。农民工轮休、调休制度不健全,导致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超时,而且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付加班费,农民工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相对较低。农民工在建筑行业的就业人数较多,而建筑行业也是劳动事故的多发行业,由于农民工的自主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加上部分建筑施工单位缺乏定期的安全培训及有效的安全管理,导致农民工容易受到人身伤害乃至人身伤亡事故。根据相关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在自身的人身权益受到伤害时,其维权意识相对偏低,很多农民工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与建筑单位采用“私了”的形式进行维权,降低了伤亡事件的赔偿标准,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农民工的看病难问题。目前我国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民医疗的有效保障,但是为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了根据农民的户籍所在地进行逐级医疗的制度,不同的就医方式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因而农民工跨区域的医疗活动便会面临巨大的经费压力。异地就医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制度还有较为繁琐的报销手续,使得农民工不愿意参与农村医疗制度,同时在自身有病时,不愿意进入医疗机构进行科学诊疗,避免增加自身的经济负担,“看病难”已经成为困扰农民工的主要生活问题之一。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水平相对较低。农民工工作的行业一般具有周期性,人员流动性较大,用人单位为农民工进行社保费用的缴纳会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和人力资源管理投入,因而很多用人单位都不会给农民工缴纳社保和医保,农民工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仅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投入,而当农民工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体力下降,不能够从事重体力劳动时,便会产生农民工社会养老等问题。
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社会发展建设为农民工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就业条件,针对社会的发展形势,应当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近年来,我国不断地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养老、失业、工伤、住房、医疗以及农民工子女随迁入学等方面的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可行的完善措施。虽然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颁布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制度的落实程度仍相对较低,不能有效体现其约束力。因此,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并深入推进规章制度的执行十分关键。
要加大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和社会资源优势,有时会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予以非法侵害,因而劳动监管部门应当增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农民工的雇佣行为,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查处。此外,有关部门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劳动安全培训等方面的监督也不能放松,切实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公正、和谐的就业环境。
进一步推行户籍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日益完善,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农民工是推动城市发展的中坚力量,国家以及各地政府应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能够得到基本保障,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便利程度和适应程度。做好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基本保障工作,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农民工的人员流动率,提升社会的稳定程度和文明程度,使农民工能够自主自愿在城镇定居生活,进而促进城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完善农民工就业的劳动合同保障制度,提升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相关劳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用人单位的合同监管,建立统一的合同范本,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使农民工雇佣过程中涉及到的工作薪酬、薪酬支付周期、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相关事宜,在雇佣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使用人单位能够在规范化的合同制度约束下,增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意识。此外,还应该建立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劳动合同的遵守情况,建立相应的评分标准,并以此评分作为企业竞标或参与其他经济业务发展行为的条件,使相关单位能够自觉遵守相应的合同制度,将合同内容落到实处。
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农民工是劳动雇佣关系的主体,其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能够有效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农民工在进行劳动关系确定时,需要与雇佣单位签订雇佣合同,并对合同的相关内容仔细阅读,保证自身的权益都能够在法律保障范围内。在工作的过程中,对于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提出异议,并能够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如果不具备法律知识和常识,可以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部门给予法律支持,使自身的权益能够在法律范围内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此外,农民工应当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进行密切关注,对于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扶持政策要及时了解,保证能够享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给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是社会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针对目前社会中存在的侵犯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重视,通过完善有关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加大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惩罚力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便利程度,完善农民工就业的劳动合同保障制度以及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等措施,促進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推动社会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意识,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作者为中原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毛尉:《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初探》,《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20期。
②任红梅:《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休息权法律保护研究》,《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③何宏莲、葛婧嫡等:《黑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困境与对策研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责编/孙娜 美编/于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