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医用耗材收支配比管理研究
2017-10-30张网琴
摘 要:医用耗材收支配比管理上,往往出现以下问题:配比原则执行重视不够或出现偏差,导致医院会计资料不能准确或及时反映医用耗材真实的收入支出状况。基于权责发生制,通过管理系统的优化来改善收入与支出不配比情况,以期为医院管理部门及临床科室提供精确的收入与支出数据,提高数据的质量与分析的精准度。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医用耗材;收支配比;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8-0091-02
一、医用耗材收支配比问题及权责发生制与收支配比原则
1.医用耗材收支配比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创新,作为医院从事医疗教研活动重要物资的医用耗材的需求量、采购金额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如何实现医用耗材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成为医院管理者和职能部门越来越重视的问题[1~3]。《医院会计制度》规定了医院会计核算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而在医用耗材实际管理中,配比原则执行往往重视不够,或出现偏差,从而导致医院会计资料不能准确或及时反映医用耗材真实的收入支出状况,无法实现医用耗材的精细化管理,特别是高值耗材的追溯[4~8]。因此,有必要对医用耗材收支配比进行深入探讨,改进由于收支配比不当引起的不适宜会计核算问题,从而使得医院精细化财务管理与成本核算得到有效实现。
2.权责发生制与收支配比原则。为使医院成本信息能够得到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疗市场中竞争力得到增强,医院必须加强成本管理,而成本核算遵循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和收支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指凡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5]。收支配比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中,一个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5]。作为会计的一般原则,两者的关系是并列的;但又有区别,配比原则具有指导合理制定成本开支范围的作用,权责发生制却不具有此作用。由此可见,收支配比是一切经济活动管理决策的基础[4]。
二、收入与支出不相配比现象
在实际医用耗材核算中,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收入与支出相配比的原则往往无法实现,而只能按照发票收到时间核算成本。以手术室的高值医用耗材为例,出于节约资金占用的考虑,医院往往将经过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高值医用耗材備货于手术室等临床科室。而在临床医生根据病人情况对批准的医用耗材进行使用时,由手术室等临床科室记账护士负责审核和并记账收费,从而产生收入。其后由供应商出具发票,再经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审核确认签字后,交由设备处办理入出库,从而产生耗材支出。在这样的操作流程中,由于供货商不能及时开票,就会导致无法及时出库,从而无法产生支出。最终,当月的收入与支出不相配比的现象就会出现。
三、改进措施及效果
上述的收入与支出不配比情况,既不符合财务基本要求,又不符合成本核算要求,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分析问题,拟采用通过管理系统的优化来解决问题的策略。虽然由于税务方面的要求及种种原因,供货商不能及时开票,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进行改进:通过设立物资系统产品字典与HIS收费项目对照;与HIS系统连接自动获取材料的收费相关数据,对材料消耗和收费数量,材料成本金额与材料收费金额进行关联分析。以骨科跟台材料的闭环管理流程为例(见下页图):(1)医用物资管理软件可以先记账收费的同时,将成本核算到科室;等到供应商将开出票后,再补输入发票,从而进行财务结算;(2)针对已使用收费并核算了成本而但未开票的部分耗材,我们对此形成财务未达账项;(3)通过关联和配比,然后对单位时间内单件耗材收费数量同实际领用量进行对比分析,对会计期间、物资类型、收费项目等条进行物资收支配比分析,对临床病区的材料使用和收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临床病区收支配比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对重点材料进行后台监控并提供相关报表,进而督查和降低科室不合理消耗及错费、漏费等问题发生,从而有效地规避医院内部管理的潜在风险。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医用耗材收支配比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配比原则执行重视不够,或出现偏差,从而导致医院会计资料不能准确或及时反映医用耗材真实的收入支出状况。本文基于权责发生制,通过管理系统的优化来解决收入与支出不配比情况,由于当月收入与支出实现同步核算,为医院管理部门及临床科室提供精确收入与支出数据,提高了数据质量与分析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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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丽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