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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下的女性风韵

2017-10-30王新成

丝绸之路 2017年20期
关键词:妇女婚姻研究

王新成

[摘要]《南北朝及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是西北师范大学黄兆宏教授主编的一部关于妇女社会群体研究的著作。该书以独特的视角及新颖的观点,将南北朝、唐代妇女的生活原汁原味地展现了出来。女性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大组成部分,其方方面面都是一个时代社会发展状况的反映,古今女性的社会地位与社会现实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现实关怀又是本书的一大特点。

[关键词]《南北朝及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妇女生活;社會地位

[中图分类号] K239,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7)20-0019-02

西北师范大学黄兆宏教授的专著《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于2016年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发行,其姊妹篇《南北朝及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于2017年出版。前有荆玉,后为明珠,这本书是研究古代女性群体的又一力作。全书除去绪论和后记共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南朝女性群体研究”(上编)、“北朝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中编)、“唐代女性群体研究”(下编)及附录“唐五代时期的养子问题研究”(以上层社会为例),各部分又分不同的章节。全书各章节以不同的角度为切入点,分别从文化教育、社会经济政治地位、法令、婚俗、等方面,深入探讨了南北朝及唐代的女性群体的社会地位。

众所周知,南北朝、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的研究是史学界反复耕耘的一片沃土,在这个领域已经有了累累硕果。通史类著作方面有,陈东原先生的《中国妇女生活史》?譹?訛,高洪兴、徐锦钧、张强的《妇女风俗考》?譺?訛,汪玢玲先生的《中国婚姻史》?譻?訛等著作,都涉及南北朝、唐代妇女社会群体的研究。专著方面,姚薇元先生的《北朝胡婚考》?譼?訛就对北朝的胡婚情况作了论述。朱大渭先生的《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譽?訛展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生活的基本特征,从衣食住行、婚姻、娱乐、教育等方面勾勒出女性群体的社会面貌。朱志平、姚兆女的《唐代婚丧》?譾?訛一书,从婚姻观念、法律、政策、婚俗、再嫁等方面对对唐代婚姻状况作了细致的论述。除上述著作外,研究这一时期女性社会群体的论文也很多。如薛瑞泽先生的《魏晋南北朝的财婚问题》?譿?訛、周兆望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女兵》?讀?訛、易图强的《试析两晋南北朝士族门第婚姻形成的原因》?讁?訛、苏冰的《魏晋南北朝婚姻文化述要》?輥?輮?訛、谢宝富的《北朝的再婚、后娶与妾妓》?輥?輯?訛、郑显文的《律令制下唐代妇女的法律地位》?輥?輰?訛等。

我们不难看出,史学界对于南北朝女性群体的研究深入而广泛。黄兆宏教授的《南北朝及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实现了研究角度的改变,是对南北朝、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的一大突破。本书研究女性群体的视角独特,每个部分都以全新的角度去探索,全书紧扣女性群体社会地位这一主题,以不同的朝代作为分界点,既从政治、经济等大的角度去分析,又从家庭、婚俗、家务等细小的层面去探讨。

南朝妇女在文化领域有着突出的贡献,正如作者所说:“这一时期的女性文学家和艺术家纷纷脱颖而出,像一株株耀眼的玫瑰点缀着文学界的一方天地。”大胆追求婚恋自由,冲破传统礼教的束缚是南朝女性的婚姻观。南朝女性给人一种不拘名教,表现个性,追求自由的印象,清新、飘逸、率真、风流是她们的特色。虽然妒性依然盛行,门第婚更是常见,南朝女性却要维系家庭、生息繁衍。在生活中她们也要独当一面,从事家务劳动,孝顺父母是她们的日常活动。南朝的女性在政治生活中也有一定的建树,宋、齐、梁、陈各代都有女性参政的情况,并且南朝还出现了征战沙场的女兵。作者认为:“汉承秦制,因此汉代的后妃制度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后妃制度在结构与性质上的重大变化应始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輥?輱?訛这就给了南朝后妃制度极高的定位与评价,并且分析了南朝女性参与政治的事件,虽然存在祸乱朝纲的行为,但是稳定政局的情况也频频出现。南朝的女兵更是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军屯、生产、守卫、筑城等等军事活动都有女性的身影。经济领域的南朝妇女,既能在家庭中对自己的财产自主支配,又能对家族的财产进行管理,还有的去经商,这一切都是南朝妇女经济地位提高的表现。南朝妇女个性上的极大解放,又大胆的追求自由平等反映到了法律上来,使得南朝女性在刑律中的地位有了发展,作者更是提出南朝的女性“拥有一些自主权甚至是特权” 。?輥?輲?訛作者在这一部分中,就南朝妇女的文化教育、婚恋、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得出了南朝女性地位较前朝有所突破,这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

北朝妇女也突破了传统婚姻观念的束缚,为后世展现出民族融合下的婚姻情景。随着社会的动荡,文化上的多元,以及民族融合趋势的出现,北朝女性开始有了自我意识、追求男女的平等。北朝妇女有自主选夫的权利,男女双方的婚姻前提是他们自己的意愿,“郎不念女,不可与力”?輥?輳?訛、“郎在十重楼,女在九重阁。郎非黄鹤子,那得云中雀”?輥?輴?訛等诗句都能说明。作者却看到了北朝妇女的这种自主择夫的行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鲜卑民族封建化进程的加快和民族融合的不断加深,鲜卑统治者不断禁止旧风遗俗,北朝妇女的自主权逐渐被削弱”。?輥?輵?訛在北朝妇女的地位是比较高的,这与鲜卑族的传统有关,这就导致了以下问题,北朝妇女妒悍成风,嫡庶界限严格,妾室地位低下。就北朝妇女的社会活动而言,祭祀、尚武、结社是常见的几种活动。就这一时期的妇女再嫁问题作者有中肯的评价:“众多寡居妇女再嫁他人,不但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也是扩大人口再生产的客观需求”。?輥?輶?訛北朝女性在均田制下有着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从事农业生产是比较常见的,作者又从妇女从事工商业、财产的继承等方面证明了此时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北朝的女性在家务上要学习中馈、女红、教育子女、侍奉舅姑等活动,还要处理好娣姒关系、叔嫂关系、姑嫂关系,这表现出北朝妇女辛勤劳作但仍受到一定程度的束缚。

唐代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时代,社会风气也比较开放,唐代的律法中有许多的对婚姻的规定。唐代婚姻法规中将子女的婚姻赋予家长全权处理,家长的意志决定了子女的婚姻。与开放的社会风气不同,唐代律令中妇女的地位不高:第一点妻与妾的地位是不同的;第二点唐代的女性没有结婚的自主权,更没有离婚的自主权;第三点唐代的律令反映的是夫权的作用。因此作者发出感慨:“封建政权将已婚妇女视为繁殖和生育劳动力的工具,更是对妇女尊严的严重侵犯。”?輥?輷?訛逾越常规的婚俗的出现就是对这一不公现象的反抗,实际情况是唐代的妇女拥有一定的择婚自主权,还有一定的婚姻离异自由,体现了时代的自由气息。唐代的婚姻中行辈混乱,贞洁观念淡薄,在民间各民族之间的通婚比较活跃,这些都与法律上的规定是不同的。这种特殊的婚俗形成是有一定原因的,与唐代的政治、经济、文化高度繁荣密不可分。另外,与民族的融合、三教合流、科举制盛行都有关联。这样,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这一时期的唐代女子得到了空前的个性解放和人身自由”,?輦?輮?訛唐代妇女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地位高,有广泛的受教育权,可自由参加社交娱乐活动。虽然这样,唐代的女性还是无法彻底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特别是在唐朝后期,妇女受到了诸多不平等的待遇。endprint

附录是对唐、五代时期养子问题的研究。唐代的收养与前朝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唐朝却将收养扩大到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唐后期、五代时期,上层社会收养的假子数量惊人。上层社会收养假子的类型有士兵型、将领型、自由收养型、自少事主型、俘虏型,他们与收养者也有着种种的矛盾,出现了许多养子弑父的现象,并且在继承权上多与亲子相争,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作者指出这些假子“一旦觊觎养父的位置便会毫不留情地将养父杀害,并且将其子孙部将屠戮殆尽。”?輦?輯?訛养子现象的根源和传统的儒家思想血亲理念相关,更与当时的社会风气相关。社会动乱、宦官专权与宦官养子、兵制变化、君主昏弱、臣子逾越朝纲等等因素相关。这种养子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朝代的更替、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社会生活甚至是民族关系都受到了这种现象的影响。

《南北朝及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是南北朝、唐代妇女群体研究领域值得关注、值得品读的一部新著。这本书抓住了民族融合、个性解放、妇女地位提高的时代特点,得出的结论客观,符合历史事实。这种研究方法、研究角度拓宽了我们的视野,为研究古代女性群体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对学术研究有着思想启发作用。

[注 释]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高洪兴、徐锦钧、张强:《妇女风俗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汪玢玲:《中国婚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姚薇元:《北朝胡婚考》,社会出版社1958年版。

朱大渭《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朱志平、姚兆女:《唐代婚丧》,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薛瑞泽:《魏晋南北朝的财婚问题》,《扬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周兆望:《魏晉南北朝时期的女兵》,《江西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易图强:《试析两晋南北朝士族门第婚姻形成的原因》,《湖南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

訛苏冰:《魏晋南北朝婚姻文化述要》,《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10期。

谢宝富:《北朝的再婚、后娶与妾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年第4期。

郑显文:《律令制下唐代妇女的法律地位》,《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黄兆宏:《南北朝及唐代女性社会群体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9页、第77页、第83页、第95页、第127页、第150页、第214页。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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