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航务管理局获中编办批复正式转为行政机构
2017-10-30虞飞虎马格淇
虞飞虎+马格淇
9月8日,记者从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三定”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珠航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获中编办批复,珠江航务管理局由事业单位转为交通运输部派出行政机构。
据了解,2016年5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在环境保护部等三部门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珠航局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党组提出的深化珠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强化派出机构职能的相关要求,珠航局制定了“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认真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充分发挥部派出机构作用,主动研究并推动解决珠江水运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履职尽责服务为民的新路子,较好完成珠江水运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实现了改革与发展互相促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2017年8月24日,中编办印发了《中央编办关于交通运输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明确“珠江航务管理局由事业单位转为交通运输部派出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所辖范围内的航运行政管理工作。”2017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方案”)印发,明确了珠航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两个文件的正式印发,标志着珠航局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全面完成了从事业单位向行政机构的转变。
珠航局王建华局长表示,为适应珠江黄金水道建设的战略需要,加快破解制约珠江水运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高瞻远瞩,站在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高度出发,将推进珠航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列为中央和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珠航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和“三定方案”的印发,得力于中央深改组、中编办和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深切关心,也是长期以来历届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努力的结果。
王建华局长介绍,新“三定方案”明确了珠航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同2011年的方案相比,新方案赋予了珠航局新的定位、新的职责,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管辖范围更加扩大,增设琼州海峡办事处,新增“协助开展中越界河、粤港澳公用航道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闽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辖区基本覆盖了珠江流域的主要地区,范围扩大为6+2+1(六省区+港澳+越南)。二是职责内容更加充实,实现了“四个新增,五个明确”的重大突破。增加了“重大问题和体制改革研究,港澳航线部分业务行政许可,粤港澳间航运管理事务协调,广西中越界河、粤港澳公用航道管理”4个方面职责;明确了“综合规划司在组织审查审批珠江水系主要港口总体规划过程中征求珠航局意见,珠航局对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涉及珠江水运的内容提出意见,珠航局协助部对申请中央投资补助或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后评估工作,实施琼州海峡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珠江水系、闽江船型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实施”五项工作。三是派出作用更加强化。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与部有关司局的工作分工,强化了我局在宏观政策、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在规划建设、水运市场管理,航道管理等四大方面的职责。四是监管责任更加明确。从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职责范围扩大,责任更加明确。
王建华局长表示,落实好新“三定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扫除珠江水运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一项攻坚任务,将对强化珠航局派出机构作用,促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珠航局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部党组的战略部署,按照杨传堂书记“进一步强化和发挥珠航局作为部派出机构的地位和作用”的要求和李小鹏部长提出的“做黨的战士、国家的公务员、人民的公仆”的定位,从讲政治、讲规矩、讲成效、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把落实“三定”规定、推进改革试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改革试点的实效促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为进一步深化珠航体制改革,开创珠江水运发展黄金时期打下坚实基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