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水运全面开花
2017-10-30张建林
张建林
珠江水运绿色发展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治国方略,对珠江水运的整体发展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作用。过去一年中,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积极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让绿色理念在珠江这条大河上全面开花。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作为五大理念之一被纳入治国方略。中国离不开绿色发展,而交通运输是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所以更应该且有条件做绿色发展的先行官。尤其是一直拥有着绿色、低碳、运能大等优势的水路运输,更是首当其冲,当仁不让。
2017年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会议的议题是“促进水运绿色发展,合理建设美丽珠江”,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在过去的一年里秉承着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理念贯穿水路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的全过程中,取得了丰硕成果。
广东:建设绿色交通省
当前,广东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加大力度,攻坚克难,积极推进绿色水运发展,并在货物运输、新旧船舶、港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推进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北江示范项目方面,广东积极作为,通过几年的推进,该项目的北江绿色运输规划研究和编制、水路运输诱导政策及机制措施研究、北江路水联运信息平台建设、北江船舶绿色通行规则研究等4个信息化项目已交工验收;项目之初设定的北江沿线大宗货物水路运输比重由2012年底19%到2017年的提高到50%的预期目标,目前已经提前实现。下一步将总结推广项目成功经验。
在积极推动沿海老旧船舶拆解更新,推广节能、环保船型的同时,广东按照交通运输部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协调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好船舶拆解、改造、新建监督见证和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等工作。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9亿元;审批完成1917艘次内河船舶拆解改造申请和456艘次内河船舶完工报告,沿海老旧船舶报废拆解21艘,56万载重吨,新建6艘,30万载重吨。积极推广内河LNG动力船舶等节能、环保船型,广东在清远、珠海分别已建成1艘LNG动力示范船,珠海另外在建3艘LNG动力示范船即将完工。
在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方面,广东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排放控制区的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同时根据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做好港口岸电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支持和服务企业推进港口岸电的建设和应用。此外,广东还严格审核各地市港口管理部门报送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督促各地按要求落实港口船舶防污染能力建设工作,牵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广东将根据建设绿色交通省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绿色水运发展。加快高等级航道网与沿海主要港口出海航道建设,加强航道管理和养护,增加水运比重,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建成具有广东省特色的内联外通、衔接顺畅、服务高效的绿色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与小吨位船型,开展航道适用船型研究推广。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改造,在港口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中优先使用电能或天然气等作为动力,进一步优化水路交通运输装备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推进集装箱、大宗货物水铁联运、江(河)海联运较快发展,推广货物运输“陆改水”工程,发挥港口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快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总结推广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北江示范项目成功经验,推进货物“宜水走水”,提升水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比重,优化运输组织方式。
广西:建设低碳水路交通运输体系
实施绿色水运对引导推进广西水运资源優化配置、合理调整广西水运结构、促进广西水运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实现广西内河水运发展与水环境改善、活跃广西经济、转变生产方式和有效缓解广西经济发展与交通资源的矛盾,改善环境和培养生态文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十二五”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把发展绿色交通,促进交通运输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作为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通过“兴内河、优港口、强海运”,以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为核心内容,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和循环利用为主要特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建设和节能减排,减少交通运输带来的污染及对环境的其他负面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以来,广西根据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推进水运行业环保节能工作。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与广西海事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广西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工作方案》。提出了2015-2020年广西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的总体要求,确立了涵盖船舶气体化学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船舶节能减排、港口码头防风抑尘及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对现有船舶进行了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建立了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排查清单、对达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强制报废;2016年以来,广西规模以上主要港口企业投入了28313万元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接下来,广西将继续着力推进船舶动力结构调整转型,加快内河船舶绿色能源化。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方式,采用经济政策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内河船舶绿色能源化改造,推进我区运力结构调整,实施船型标准化,推广内河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
同时,广西还将积极开展绿色港口建设。对规模以上干散货码头粉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北部湾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等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2016年至2017年1-7月,北部湾港码头企业共投入27347万元,建防尘网、配置喷淋设施、设备等;内河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码头企业共投入966万元,建围挡、更换过滤网带、配置喷淋设施和编织布覆盖防尘措施等,有效地抑制了港口扬尘,极大程度减低码头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同时,广西将加快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加强船舶垃圾及油污水接收上岸和船舶污染物收集处置监管,加快现有港口、码头船舶垃圾接收等相关功能的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并且积极推进靠岸船舶使用岸电工作。endprint
贵州:建设绿色低碳循环水运交通
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同时贵州地处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的分水岭,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可通过水运南下珠江连接两广和港澳地区及北入长江连通川渝和湖南,大力发展绿色水运是贵州“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及“大数据、大扶贫”战略行动重要的、新的支撑,更是贵州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珠江-西江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发展与东部、西部发达省份及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强经济联系的的重要依托和纽带。加快水运通道建设,对进一步拓展贵州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东西互补、优势互补、协作发展,缩小地区间差异,完善沿江产业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极,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尽快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实现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确保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在贵州落地開花,成果显著。贵州省根据会议决议内容,打破了地域限制,在省级层面、省厅层面与周边省(区、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本形成了上下游共同推进水运通道建设的良好局面,促进了珠江水运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加快推动了贵州水运建设发展。
前两届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会决议召开后,贵州省按照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会议精神,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物建设,大力推进都柳江北线通道建设,进一步推进民生水运建设发展,加大港口及集疏运公路建设,积极推动航运服务发展大力推进生态航道和绿色港口建设,水运建设发展势头强劲。
贵州省高度重视绿色水运发展,为更好地促进绿色水运发展,由贵州省航务管理局组织编制的《贵州省十三五水运交通发展规划》,将“绿色低碳循环水运交通”作为八项主要任务之一纳入规划范围,并要求在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进行落实,积极发展绿色航道、绿色港口。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按照《珠江水运发展规划纲要》和《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的要求,贵州省进一步加快推进珠江黄金水道绿色发展。一是推进红水河通道全线贯通。二是推进都柳江通道建设。三是加快重点港口建设。四是加快集疏运公路建设。五是构建珠江经济带。六是出台《贵州省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方案(2017-2020年)》和起草《贵州省防止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云南:建设适应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鉴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云南省交通运输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阶段,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双重压力,建立以绿色交通为引领的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显得更为迫切。以资源集约、生态友好、环境清洁、景观秀美为主要特征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新时期引领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是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去认识交通系统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为此,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绿色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反映了全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大力推进低碳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积极推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提升绿色交通监管能力等内容,提出了“十三五”期节能环保方向的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任务,描绘了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蓝图。
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云南全省将初步建成适应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运输方式结构转变,提高绿色运输方式能力;行业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各项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能源结构得到明细改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增长趋势得到遏制;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实效,全省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协调性提高,实现交通基础设施施工运营的绿色化;行业对各类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得到全面推广;行业节能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管考核能力显著提升,绿色交通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针对港口、船舶方面,该规划也提出了要求。港口建设项目要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基本原则,保障港口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规范行政许可和开发利用行为。对已建老港区,通过港区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建设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港口与航道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航道等级,生态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河道环境特征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型港口和航道建设。港口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航道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
规划要求,云南省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鼓励使用集装箱船、大型散货船等专业化船舶。增强船舶与航道、港口发展的适应性,提高主要内河船舶标准化水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