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要逐步理顺
2017-10-30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直都在推进中,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这两个意见是医药价格改革的纲领性和方向性文件,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着眼于我国市场上的各类医疗机构,既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也包括非公立医疗机构,希望通过本改革建立一个调放结合和政策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医疗服务价格以调为主
医疗所涉及的面很宽,涉及财政是否能匹配,涉及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所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需要政策联动。与药品价格改革不同,药品是放管结合,以放为主,而医疗价格改革是以调为主,以放为辅的体系,所以今后很大一块力量要放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上,最终形成一个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机制。
改革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
第一是分类管理,未来政府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就集中在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他全部交给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所有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放开,交给民营医院制定,希望通过这样的分类管理模式,使整个医疗市场,都能在市场上承担你应该承担的责任,发挥功能。
第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特别强调逐步理顺,慢慢填平空间,不能一蹴而就,要在政府和百姓承受的范围之内。具体的调整价格过程中要坚持十二字方针“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逐步减轻医疗机构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具体分两个步骤。首先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然后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第三是推进定价方式的改革,我们要通过改革,在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价格管理,形成多种管理方式共同发力的定价机制,以适应卫生体系的发展。
第四是规范价格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公立医院医药费用通报制度,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对市场调节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
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作
目前,全国有一半省份已经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在15个省全面实施,其他省份也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了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比药品价格改革复杂,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逐步推进,而近期的两项重要工作第一是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今年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第二是深化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今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