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不懈纠正“不正之风”
2017-10-28陈敏元
陈敏元
日前,中央纪检监察报网站每月通报上面公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70起被查处的基层干部有一个共同点,即普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不正之风”即不正当的社会风气。出自晋·葛洪《抱樸子·辩问》:“移不正之风,易流遁之俗。”
“不正之风”的最主要表现就是侵害群众利益。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中,总书记指出它的危害性: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正之风使党脱离了人民群众,丧失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范围广,影响恶劣,如不纠正,则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不正之风”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觑,主要体现在:
首先,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腐蚀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使得一些党员和干部在公与私的斗争中败下阵来,利用职务之便假公肥私。它使请客送礼、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蔓延;它不仅为经济犯罪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更为掩盖和掩护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
其次,不正之风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尽管不正之风行为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在群众看来,他们是代表党委政府。他们在公务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是代表他们个人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全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表现,它损害了单位的声誉,更败坏了共产党形象;而且不正之风也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血肉的联系,甚至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再次,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正之风是把公共权力变成私人权力,它使腐败行为蔓延,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就如通报中所暴露的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屡禁不止,吃拿卡要现象仍未得到根治;农村土地征用、城镇居民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活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上学难、看病难,农民负担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的不正之风;一些领导干部对纠风工作不够重视,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等。
通报中大量问题更是说明了县级以下基层党组织责任虚抓空转问题较突出,导致一些地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嘴上喊得响、落实行动少;从查处来看,有的干部还抱着陈旧的观念,认为群众身边的问题是小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查处不积极;有的受人情干扰,碍于人情面子,执纪偏宽偏软等。
这些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解决,这“最后一公里”如果不落实到县、乡镇直到村,那么就很难说明监管是到位的。在本次通报中主要反映出侵害群众利益的四种形态:一是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二是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三是克扣截留、挪用资金。四是巧立名目、收取“回扣”。
“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客观上有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偏颇。有的人受特权思想的影响,一朝权力在手,就把它当成了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好处”的工具,甚至千方百计吃拿卡要;有的认为“收费”收上来的金额较少,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就不算违规;有的认为收“红包”是普遍现象,收就收了,没什么大不了;还有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财务紧张的单位,认为收些钱、罚点款可以弥补“财政不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解决不了,尽管三令五申,不正之风仍然纠而不止。
二是经济利益驱动。不正之风多多少少都与部门或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一些地方把收费、罚款与单位、个人收入挂钩,收费有“提成”,罚款有“返还”,甚至多罚多得。
三是监督制约不严。毋庸多言,公共权力的滥用是不正之风产生的首要原因。尽管我国正在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大力纠正不正之风,但这种监督制约机制仍不完善,健全起来有个过程,必然存在缝隙和漏洞。
四是惩处预防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把业务当硬指标,把纠风当“软任务”;有的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不正之风视而不见,或见而不抓,或抓而不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因此,效果肯定不明显。
为此,必须对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高压状态,一是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二是不断加强机制制度创新。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和延伸至乡镇一级;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配套措施办法;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制度。
纠正不正之风还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风气好不好,主要看领导”。执政党的风气如何,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风气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领导干部带头自省“正衣冠”,则能给广大党员和群众树立好的榜样,在全社会形成促进发展和进步的正能量。要慎独、慎微、慎初,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积极倡导勤俭节俭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要不断增强行政党性修养,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要保持良好形象,衣冠不可一日不正。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好形象也非一日一时可以树立。只有持之以恒“正衣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恪尽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在群众中树起公信力,保持好形象。
须知,纠正不正之风一直在路上。
(作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