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研究的藩篱
2017-10-28徐万欢
徐万欢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 南京 210000)
学者们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书法的意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至今无法对书法给出的定义,书法研究作为一门学科而言,如何进行学科及建设,甚至书法研究的教材在哪里,书法研究的教师在哪里,仍然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艺术门类,书法研究首先要符合艺术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同时也需要观照自身的特殊性质。目前中国书法的理论研究思路,通常被直接划分为中国书法史(简称书史)与中国历代书法论(简称书论)。根据这种思维的指导,则较显然的可以将书法研究的导图绘制出来,例如从史的角度来看,可以研究中国书法通史、断代史,可以研究书法流派个案、书家个案,当然至于上下援引,左右比较,借助历史研究的一般公式,将书法史成功代入;又如从书论角度来看,可以研究历代名人书家关于书法的文献记录,同样可以花足一番功夫代入另一个公式。以上两种宏观方向,几乎总结了书法研究,尤其是当下学者研究书法艺术的绝大部分思路。如此循环往复,不难发现近年来书法研究论文大量繁殖难出成果,在不断总结前人的基础上,同时又为后来者增加了更为繁复的“参考文献”。
当然,在艺术思维广泛碰撞的当代,也自然会有异样的思维火花。如果说在书论研究中,尚有一些独特的则是书法批评。艺术批评可以说是艺术理论中的奇葩,就学术性而言,书法批评层次良莠不齐,而绝大多数是逢场作戏的同道弹冠相庆、承恩沐德的门徒奔走相告。再除去一部分“情艺术家”嘶声力竭的通过所谓批评表达“个性”,执着于书法艺术研究的清醒理论家已然被埋之深山、弃之荒冢了。
书法研究,首先要符合理论研究普遍原理,而不能借“艺术”之各据山头,名自说自话。书法研究的思维需要在“书史——书论”的粗放模式下解散,从理性研究的角度重新思考,构建维度。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可以从史学的角度去研究,用历史的眼光考察书法艺术,本身是成立,同理上述所提及的其他角度也是无可厚非的。但也必然不能成为书法研究的全部。一,书法研究的方向不管从哪种角度分析,应当关注学科的发展,即改变“向前看的多,向后看的少”的现状;二,书法研究应该立足于书法是中国文化的重要代表着一基点,改变“内向研究多,交叉学科少”的现状;三,书法研究义务的应该实现其最重要的目的,舍弃为研究而研究,为学术而学术,改变“理论研究多,实践研究少”的现状。
[1] 丛文俊.《东坡题跋》“记与蔡君谟论书”证伪[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05)
[2] 崔尔平选编/点校.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M].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