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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兴观之演变

2017-10-28韩双双

小说月刊 2017年23期
关键词:郑玄比兴注疏

韩双双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 100020)

刘勰的《文心雕龙》体大思精,从创作论、文学鉴赏与批评等多方面均提出独到见解,对后世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兴”乃是中国诗歌的根本大法,朱自清称之为中国古代诗论的金科玉律之一,“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越说越糊涂”[1]。本文拟从《文心雕龙·比兴》篇入手,将历代讨论比兴的资料做初步整理,盼理清比兴说大体的流变轨迹,探讨其在比兴认识方面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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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兴的概念由来是从对《诗经》表现手法的归纳中总结而来。比兴首次出现于《周礼·春官》:“大师掌六律、六同……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2](P795—796),这里只是说它们各是“六诗”之一,并未给出具体含义给予解释。个人认为,这里的比兴分别代表六诗之一,说的是诗歌的分类。

两汉时期经学家把比兴看作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诗经”教化作用联系在一起,强调诗歌的美刺谲谏功能。汉初的毛亨在《毛传》中,认为“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稍后的经师为《毛诗》作了一篇《诗大序》,文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与《周礼·春官·大师》相比,《诗大序》将“六诗”改称“六义”,说明汉儒对《诗经》的重视从《周礼》的重视音乐变为重在关注诗歌的内容。

汉代第一个为比兴下定义的是郑众。郑众在《周礼注疏·大师注》中云:一是郑众在《周礼·春官》注中所云:“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3](P796)按照郑众的解释,“比”,就是通过打比方来解释说明事物,“兴”,就是把事情寄托在另一事物中,相当于现在比喻中的暗喻手法。个人郑众对比的解释是合理的,对兴的解释大概符合诗经中的用兴情况。郑玄在《周礼·春官》注中所云:“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3](P796)很明显,郑玄的说法是从诗教的角度来阐释比兴,强调《诗三百》的美刺谲谏作用,和《毛诗序》“主文而谲谏”十分相似。郑玄郑众二人都写出了比兴的表达要借助外在事物,但郑玄对诗经比兴观的解释带有很明显的政治说教色彩,后世学者从诗经的实际研究出发对此提出很大的反对意见。孔颖达《毛诗正义》批评说:“其实作文之体,理当自然,非有所`嫌’`惧’也。”[4](P271)黄侃指出:“以善恶分比兴,不如先郑注谊之确。且墙茨之言,焉见以恶类恶,即为比乎。”[5](P170)很明显郑玄的比兴观的错误在于:“不但在于以美刺释比兴,而且把作为表现手法的比兴牵强的同政治内容联系起来。”[6](P68)但我们从郑玄生活的历史社会环境的大背景下来看待郑玄的比兴观,他的比兴观的解释也可以理解,具有时代性,从汉武帝开始,汉朝用儒学观治理天下,强调诗歌的政治教化作用,百姓必须遵从“温柔敦厚”的诗教观,用这个思想观点为掌权者的封建统治服务。作为汉代经学大师的郑玄,他这样解释比兴,同政治联系起来也是无可厚非的。后来刘勰对比兴的解释吸收了郑玄的部分观点,在《比兴》篇中写道:“`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记讽”,可见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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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文学理论发展的辉煌时期,文学摆脱经学的束缚进入文学自觉时代,更为重视文学自身的特点,对比兴的讨论由经学家的诠释向文学家、文学理论家对其理论学说创立的过渡。

西晋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释赋比兴道:“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7](P480)挚虞在这里认为,人心受到外界事物,包括由草木禽鱼等等事物所触发而引起思想感慨,从而创作出表达这种思想感慨的文学作品,这个物感和创作过程就是“兴”。这里挚虞关于“兴”的解释有可能是受《礼记·乐记》“物感说”的影响。《乐记》云:“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8](P1527)挚虞这里表现了对文学创作规律的深层意义的研究和思考,是很大的进步。

到了南朝齐代,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专列《比兴》篇,对比兴作了全面深入的对比兴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

《诗》文弘奥,包韫六义,……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9](P601)刘勰继承前人的说法,比兴是诗歌的表现手法。他认为“比显而兴隐”,“比”为明喻,“兴”为隐喻,“比者,附也”,解释“比”是比附事理;“兴者,起也”,指“兴”是发端、引起感情。加之,“兴”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即“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9](P601)刘勰还加了更多详细的内容:一、怎样具体比运用兴。比应“切类以指事”,即要按照喻体、被喻体双方相同处来说明事物;兴要“依微以拟议”,即要依据事物微妙处来寄托意义。二、运用比兴的原因和社会功能,“比则畜愤以斥言”,运用比的方法可以宣泄感情,批判现实;“兴则环譬以记讽”,运用兴委婉曲折地表达对社会的批判。这一观点,承上近于《毛诗序》中“主文而谲谏”之说和郑玄比兴说,对后世来说又启发了陈子昂“兴寄”说和白居易“风雅比兴”说。三、比拟事物要摄取其精神实质的重要要求,“拟容取心”对后世影响很大。

再往后,梁代的钟嵘《诗品序》,对比兴的解释更加文学化。从审美的角度来理解比兴,《诗品序》曰: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义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质踬。可以看出,钟嵘第一次提出“诗有三义”的说法,并对“赋、比、兴”的排列顺序进行了调整,将“兴”放在了首位。突出了兴、比、赋作为诗歌艺术表现手法的方面。解释“兴”为“文已尽而义有余也”,用有限的文字表达出文字以外令人回味无穷的审美效果。这是对诗人创作上的要求,追求含蓄蕴藉的风格,传达出深远无尽的情思;钟嵘释“比”为“因物喻志”,是诗人之志感性化、具体化于物。钟嵘的“比兴”观摆脱了政治性阐释的影响。

宋代众多文学家对《诗经》“比兴观”也进行了种种的阐释。其中朱《诗集传》对于“比兴”的解释最具有代表性。他认为:“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这里朱熹说的“比”“彼物比此物”是打比方、譬喻。“兴”即“触物以起情”,“他物”指外在于人的景物,这可以是眼所见、耳所闻之物,也可以是与己毫无相关之物。“所咏之词”即指诗中主题。“他物”与“所咏之词”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个人觉得朱熹的观点是相对来说非常具有文学意义的。我们纵观比兴演变的历史过程,可以发现比兴在古代文论中是变化的概念,内涵有其特定的时代特征。比兴代表着:诗歌的表现手法、含蓄美、讽喻内容,这反映出比兴的内涵由艺术形式到作品内容的演进过程。

[1] 朱自清.诗言志辨.古籍出版社,1956.

[2] 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 贾公彦.周礼注疏[A].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

[4] 孔颖达.毛诗正义[A].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

[5]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 王运熙.中国古代文论管窥[M].济南:齐鲁书社,1987.

[7] 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8] 孔颖达.礼记正义[A].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

[9]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下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10] 钟嵘.诗品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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