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
2017-10-26桑学成
桑学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创新实践中,形成了作风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科学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江苏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只有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建山清水秀的基层政治生态,才能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把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践:以完善制度为重点
以“两个责任”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强化。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各类基层党组织十项主体责任、纪委五项监督责任和七项保障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研究部署,并要求各类基层党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同时建立“责任清单、执行清单和个人信息清单”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纪检部门把责任追究作为“杀手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委实施责任追究,并在组织各类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对主体责任的落实。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督,监管举措渐趋完善。江苏始终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推行权力清单,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推进对重要决策监督的具体化、程序化。落实各类基层党组织述责述廉、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廉政谈话和纪委约谈问责等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部分基层党组织探索实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工作巡查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积极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清理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推动干部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严格清理领导干部交叉兼职,防范廉政风险,落实选人用人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实行干部“带病选拔”责任倒查制度,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体系。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源头治理不断深化。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江苏注重以法治精神统领党建工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等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从制度化入手夯实了作风建设的根基,开创了日常建设和作风评议“双轮驱动”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着力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部分基层党组织还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织密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凭制度用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源头治理机制,形成作风建设持续推进的新态势。
问题:以“反弹”为最大敌人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反“四风”、转作风,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反弹”是最大的敌人,一些老问题尚未完全杜绝,新问题又已产生,江苏在新形势下推进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当前各地各部门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政风行风宣传、党员干部言行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与追责及体制机制的完善做了诸多探索,但仍存在操作规范性不强等问题。在实践中,往往是文件政策条文多,能具体操作和执行的规范不足,上级精神性文件和计划多,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长期坚持、贯彻下去的规章制度和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不足。
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素养提升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党中央整治“四风”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强,但时至如今,仍有人顶风作案,打“擦边球”。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是一种被动性的抑制和“趋利避害”的价值权衡,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尚未构筑起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价值观为根基的自觉内省,主动自觉地趋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此外,基层待遇较低、缺乏保障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也是作风问题反弹的重要原因。
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整治手段。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正风肃纪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审视各类被查处的“四风”问题,多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但流弊更广、危害更大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却往往不容易被察觉。形式主义人人喊打,但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果根治不了这些隐形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基层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形象。
路径:以问题整改为导向
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是树立和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以压实责任形成治理合力。一是牵住“牛鼻子”。督促推动各级层层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措施,搭建有效载体。完善基层党组织述责述廉制度,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网络。二是扬起“牛鞭子”。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到位,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督促主责部门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超前评估和防控腐败风险。三是以高压惩治减少“四风”问题存量。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坚持运用精准思维推动纠“四风”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
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筑牢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的根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復性的特点,抓一抓能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因此,改进作风,贵在坚持,难在持久。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全力服务改善民生,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标尺,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完善制度为重点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作风规范制度。按照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反映行业和领域特点,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努力从源头上和过程中制止各种违反作风规定行为,维护制度的刚性。二是完善作风评价制度。要强化评价工作,对涉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的职能进行整合,统一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与选拔任用挂钩;要完善评价内容,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生活作风等多个方面设置评价标准;要改进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评价机制,对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纪律、结果运用、督促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更加明确和细化。
(作者系江苏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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