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里的“信”与“诚”
2017-10-26王海珍
王海珍
立木取信
【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即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资治通鉴》
【译文】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即商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百姓能把木头搬移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金子。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敢动手去搬移。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两金子。”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搬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两金子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治理得很好。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于是,他们全部被驱逐到边疆。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曾子烹彘
【原文】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子适市反,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智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译文】曾子是孔子的弟子,他的夫人到集市上去赶集,孩子哭着也要跟着去。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先回家待着,待会儿我回来杀猪给你吃。”曾子的夫人从集市上回来,就看见曾子要捉猪去杀。她就劝阻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曾子说:“(夫人)这可不能开玩笑啊!孩子不知道(你)在和他开玩笑。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要向父母亲学习,听从父母亲给予的正确的教导。现在你在欺骗他,这就是教育孩子骗人啊!母亲欺骗孩子,孩子就不会再相信自己的母亲了,这不是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啊。”于是曾子把猪杀了,煮了后给孩子吃。
郭伋竹马
【原文】郭伋始至行部,至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伋问“儿曹何自远来?”对曰:“闻使君到,喜,故来奉迎。”伋辞谢之。及事讫,诸儿复送至郭外,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谓:“别驾从事,计日告之。”行部既还,先期一日,伋为违信于诸儿,遂止于野亭,须期乃入。其为人若此。
——《后汉书·郭伋传》
【译文】有一次郭伋到属下的西河去巡视。到美稷县时,几百个儿童听说郭伋来了,都骑着竹马(以青竹为马)来到官道上迎接。郭伋问:“是谁让你们来的?”领头的一个孩子说:“是我们自己来的。我们听说大人又回来了,非常高兴,就一起来欢迎您。”郭伋听了十分感动,说:“谢谢你们!”郭伋在美稷巡视完后,又要到另一个属县去。那些儿童又骑着竹马,赶来送行。他们把郭伋送到城外,问他:“大人,您回州府时还会经过这里吗?”郭伋回答说:“这里是必经之路,当然要经过这里。”儿童们又问:“那您哪一天能回到这儿呢?”郭伋计算了一下行程,把回来的日子告诉了孩子们。郭伋在另一属县办完事,回美稷时,比原先告诉儿童们的日期早了一天,他对属下说:“我和那些孩子们约定了日期,不能失信呀!”于是,郭伋和他的随行人员在半道停下来,于野外一个凉亭中露宿一夜。第二天,这些儿童果然又骑着竹马来迎接他。美稷的乡亲们得知郭伋为了不失信于儿童们,竟然在郊外露宿一晚,对他交口称誉,郭伋不失信儿童的故事就传开了。
秉笔直书
【原文】初,上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前世史官所记,皆不令人主见之,何也?”对曰:“史不虚美,不隐恶,若人主见之必怒,故不敢献也。”上曰:“朕之为心,异于前世。帝王欲自观国史,知前日之恶,为后来之戒,公可撰次以闻。”谏议大夫朱子奢上言:“陛下圣德在躬,举无过事,史官所述,义归尽善。陛下独览《起居》,于事无失,若以此法传示子孙,窃恐曾、玄之后或非上智,饰非护短,史官必不免刑诛。如此,则莫不希风顺旨,全身远害,悠悠千载,何所信乎!所以前代不观,盖为此也。”上不从。玄龄乃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为《高祖》、《今上实录》;癸巳,书成,上之。上见书六月四日事,语多微隐,谓玄龄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委友鸩叔牙以存鲁,朕之所为,亦类是耳,史官何讳焉!”即命削去浮词,直书其事。
——《资治通鉴》
【译文】起初,太宗曾对以宰相身份监修国史的房玄龄说:“前代史官所记的吏事,都不让君主看见,这是为什么?”答道:“史官不虚饰美化,也不隐匿罪过,如果让皇上看见必然会动怒,所以不敢进呈。”太宗说:“朕的志向不同于前代君主。朕想亲自翻阅当朝国史,知道先前的过失,以作为以后的借鉴,希望你撰写完成后上呈给朕看看。”谏议大夫朱子奢上书言道:“陛下身怀圣德,行动没有过失,史官所记述的,按理都是尽善尽美的事。陛下惟独要翻阅《起居注》,这对史官记事当然无所损失,假如将此规定传示给子孙后代,恐怕到了曾孙、玄孙之后偶有并非最明智的君主,掩饰过错袒护短处,史官必然难以避免身遭刑罚诛戮。如此下去,则史官们都顺从旨意行事,远避危害,那么悠悠千载的历史,有什么可相信的呢?所以说前代君主不观看国史,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太宗不听其谏言。房玄龄便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改成《高祖实录》和《今上实录》;癸巳(十六日),书写成,呈上太宗。太宗见书中记载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玄武门之变,用辞多隐讳曲折,便对房玄龄说:“历史上周公诛灭管叔、蔡叔以定周朝,季友毒死叔牙以保存鲁国,朕当年的所作所为,正与此类似,史官有什么可隐讳的!”立即命令删削浮华之词,秉笔直书杀李建成、李元吉之事。
君子津济
【原文】皇魏桓帝十一年,西幸榆中,东行代地,洛阳大贾赍金货随帝后行,夜迷失道,往投津长,日子封,送之渡河。贾人猝死,津长埋之。其子寻父丧,发冢举尸,资囊一无所损。其子悉以金与之,津长不受。事闻于帝。曰“君子也”,即名其津为君子济。
——《水經注》
【译文】一个中原商客载货架辇于此,本欲渡河北往,不幸染病,宿于船夫家中。不日,病重身亡。船夫葬之,封存所遗钱货、账目。一年后,商客之子循路查找于此,船夫将封存所遗钱货、账目如数交还。商客之子要将钱货赠与船夫,船夫坚决不受,也分文不取。魏桓帝北巡至此,闻之叹曰:“真君子也!”其后,将该渡口取名为:君子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