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法,西方忽视的一面
2017-10-20
环球时报 2017-10-20
美国“外交学者”网站10月18日文章,原题:中国的网络法——西方没看到的中国有7.31亿活跃网民,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中国的网络生态圈充满了活力。按理说,这会促成外界对中国网络法的多元解读。但实际上,关注中国的西方学者却一再重复那些根深蒂固的狭隘成见,只关注严格审查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完全忽视了中国正把创新安全作为其网络法一部分的战略。
互联网在当今经济领域占有中心地位,在中国的经济转变及与世界的往来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互联网被中国人视为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另一方面,中国上下5000年历史中,经历了与外界的不愉快交流,尤其是早期的全球化贸易。所以,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就坚持一项原则,即外国投资者受欢迎的前提是它们的存在必须惠及中国经济和社会。互联网也不例外。
网络法中强调“创新安全”。它是指“保护某种环境,让社会经过必要的智力努力后取得重大创新同时造就能保持此类创新商用,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侵蚀和破坏的国民经济”。现实中,这个概念体现于阿里巴巴、腾讯、优酷和其他成功的中国互联网平台的兴起,在创新安全的助力下发展,他们早已不再是美国市场领头羊的低劣替代者。
西方社会将言论自由和人权等视为基本价值和取得成就的关键。但若偏执地将与西方价值观不同的中国看作是一个专制国家,那么必然会得出中国网络法只服务于保护执政党地位的结论。从这种僵化和狭隘的视角看中国的网络法和政策,只会加深对中国社会和政治状况的成见,阻碍对中国经济政策和战略——中国互联网创新崛起——的理解。▲
(作者简·费尔,向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