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2017年北京市食药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7-10-20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
今天,我们召开2017年北京市食药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7年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更好地凝聚力量,高效履职,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下面,我代表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第一部分 2016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面完成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基础上,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向着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整体转型升级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指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大局、顺应大势,把握规律、强化监管,破解难题、服务发展,成功应对了一系列考验和挑战,有效保障了首都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7年1月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来京检查节日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对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称北京市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希望进一步发挥排头兵作用,在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用更高的标准保障超大型城市和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做出示范。
▲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讲话 本刊记者 高军/摄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顶层设计。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常务会重要议题,把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纳入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推进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此为基础报审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将“部门其责”上升为“政府总责”。二是纳入重点督查。将食品药品安全事项列入北京市重要民生实事,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依法履职和廉政建设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在有力督查和广泛监督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三是强化协调推进。认真筹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年2次全会,组织召开5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会议,统筹各成员单位职责,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印发《2016年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强化监督、指导、协调作用,推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组织督查考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北京市强化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考核结果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会上进行通报,层层传导了压力、激发了动力、压实了责任。五是实施综合治理。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集中一年时间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各区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综合运用拆除违建、封门堵洞、约谈业主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手段,实现“取缔一批、转型一批、替代一批、疏解一批”,有效压减了存量,坚决遏制了增量。特别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朝阳区像素小区,划定特定区域建设统一管理的美食广场,引入有资质的连锁餐饮企业合法经营,彻底根治了无照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取得突出成效。在各区、各地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完成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2.6万家,年初挂账100%销账,使这一历史形成、困扰多年的痼疾顽症正逐步有效解决。六是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作为整体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机遇,各区相继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创建工作,实现高位起步和顺利开局。
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抽检监测。实施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为风险点强化抽检监测。全年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测16.3万件,其中食品抽检14.8万件,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98.5%;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1.5万件,抽验合格率99.8%;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抽验合格率连续7年100%。二是落实质量规范。在乳制品生产企业试点实施GMP技术审查,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全面实施GMP、GSP认证和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强化了全过程、全链条质量安全监控。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完成化妆品生产许可两证合一工作,全市80%以上化妆品生产企业取得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推进分级管理。在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分级管理,11.3万家市场主体全部完成风险分级评价,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靶向性和主动性。四是落实召回制度。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召回主体责任。全年共有52家食品生产企业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75批次,医疗器械企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23批次,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食品药品领域高风险环节和季节性因素,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夏秋季食品、畜产品、水产品和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治理,有效控制了系统性风险。迅速处置了“3·15”央视晚会曝光问题,积极应对了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带来影响。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在全国率先制定《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突出入网资质管理和违法问题查处,共清理网络订餐问题店铺2.6万余家,对订餐平台立案14件,入网食品经营者证照资质公示率由“3·15”期间为0跃升至98%,在网络食品药品监管上体现了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大突破。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零”容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全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万件,罚没款合计2亿元。严厉惩处北京万全居食品工贸有限公司虚假标注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给予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5年内行业禁入的处罚,成为新《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国作出的首例“吊证”并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产生了重大影响。与公安、检察机关紧密合作,较好解决了两法衔接中“最后一公里”问题,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4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96人,刑拘210人,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七是执行重大活动保障。把“四个服务”作为光荣职责,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积极主动服务中央办公厅、外交部、中央保健委以及北京卫戍区等单位,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亚洲投资银行和G20系列会议等41次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任务,实现万无一失,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政部等承办机构27份感谢信。
三、法治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一是制定法治建设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依据。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使法治宣传更加系统化。二是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积极主动向市人大请示报告、向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由“调研项目”提升为“起草项目”,并将《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制订由“调研项目”提升为“提出项目”,为加快立法奠定了基础。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针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系统行政诉讼案件急剧增长、同时行政复议数量持续增高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积极应对,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积累了应诉经验,提升了执法效能。全年共办理完结行政复议案件316件,行政诉讼案件87件。四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药品注册优先审查办法》和《医疗器械快速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了监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出台《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检查评定细则,初步形成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标准体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性文件共116项。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研究制定2016年权力清单和通用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取消从事第三方物流业务审批等5项审批事项,将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转化或取消,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和《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六是加强智库建设。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成立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加强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推进首都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进程。聘请政治学、宪法学、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等方面8名专家学者组成法律顾问组,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案件以及工作疑难问题分析讨论,年内组织专家会9次,征求意见上百件,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京津冀协同监管有序展开。一是探索协同监管。与天津、河北充分调研沟通,召开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会议,签署深化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等一系列协议,为推动京津冀协同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动产销衔接。以河北保定地区为产地准出试点,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销地准入试点,探索建立京冀食用农产品产销协作机制,使用统一互认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统一互认快速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检测结论等,做到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共享成果,强化了源头监管和安全保障。三是实行“场厂挂钩”。支持、组织、引导本市主要批发市场与津冀两地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建立“场厂挂钩”产销合作机制,先行引入天津2家牛肉、河北4家羊肉屠宰加工企业,试行进京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目录制管理,针对牛羊肉类产品探索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推进全产业链追溯模式。以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为目标,牵头拟定《推进京津冀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模式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问题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领导的认可。五是创新监管促进疏解。牵头制定《北京市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食品药品监管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事项的批复〉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京津冀跨区域药品生产等创新政策措施的落实。推进北京企业在河北沧州北京医药产业园异地设厂,签约入园企业达53家,已于7月底核发首张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并正式组织生产,既有效疏解了非首都功能,又确保了产业链完整性,在疏解中实现了多方共赢。与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滦南县强化协作,在中药、保健食品产业疏解方面达成共识,为京企发展寻求了更广阔空间。六是强化区域联动保障。根据超大城市和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现实需要,经过近半年的沟通、协调和筹备,牵头组织了多部门参与、京津冀协作的跨区域、大范围、一体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来自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和北京市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21支一线执法队伍、600余名执法人员参战,实战演练完善了应急预案,磨合了协作机制,锻炼了监管队伍,提升了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同保障的整体水平。
五、监管基础更加稳固扎实。一是聚精会神抓基层。全年面向基层落实6个方面的优先政策,做到人员调配优先照顾基层,执法装备优先配置基层,经费预算优先保障基层,干部遴选优先考虑基层,工作减负优先想到基层,表彰奖励优先面向基层,全年从基层选拔副处级干部6名;积极与市编办协调,为基层争取科级领导职数516个;向基层调剂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300余个,对基层全面建设产生了强大的正向激励效应。召开全系统基层建设大会,表彰45个示范所和63个达标所,年内又对新申请96个示范所和34个达标所进行了实地核查,强化了基层单位主体意识。落实联系制度,市局机关处室与全市52个基层所建立对口联系,定期调研走访和组织帮扶解决问题,带动和促进了基层全面建设。在保障基层正常经费前提下,为75个示范所和80个达标所落实新增经费385万。举办基层所所长培训班,以点带面推广基层建设经验,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升了基层所长综合素质。二是不断强化专业性。2016年完成13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和检验资质认定,3个区实验室改建全部启动,进一步完善了首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研究信用归集、信用评定、信用约束、黑名单制度和信用修复等5个标准规范和5项配套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纳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探索部门间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与市工商局等44个部门联合会签《北京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6年版)》,为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了保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着力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市局网站群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8万余条,其中行政许可结果信息28.7万余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3万余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全面、便捷的信息服务。注重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全系统共发布各类通稿2153篇,组织现场采访387次,制作宣传片19部、视频宣传短片53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76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新闻2456篇,区级媒体刊登新闻1142篇,有效引导了舆论,传播了正能量。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宣传为主线,举办科普现场咨询活动2400余场次,开展科普大讲堂1100余场次。全系统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32个,形成微信传播矩阵群,成为新闻宣传和回应公众的新方式、新途径。
六、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工作特点,坚持把政治合格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以党的建设带动了业务建设。一是突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以“对党忠诚、做合格党员”、“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务实担当、做合格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扎实做好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主题的4次专题研讨,迅速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强化了全系统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坚定性。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接受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市局党组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视,这是建局以来第一次接受全面系统的“政治体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站在讲政治的战略高度,组织动员全系统支持、配合、服务巡视工作。着重抓好巡视整改,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应改尽改,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1项问题的整改任务。以此为契机,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使全系统党的建设得到全面规范和加强。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组织局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专题培训、处级干部参加任职培训,组织公务员进行在线学习,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全年提拔处级干部17名,全部符合工作程序和规定要求。组织全系统293名处级干部集中填报个人事项报告;完成19名拟提拔处级干部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完成全系统300卷处级干部和市局机关93卷科级及以下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干部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主体和监督“两个责任书”,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记实制度,促进了廉政建设。注重发挥体制优势,采取“一事一授权”、“一案一授权”方式,授权区局纪检组长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了监督职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驻局纪检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71件,初核78件,立案4件,结案2件,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五是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接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期6个月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完成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政策执行、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支出等重点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计调查工作,强化了审计监督,严肃了财经纪律,推进了作风建设。
第二部分 当前面临形势
当前,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正处在国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的历史时期,正处在我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正处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不断巩固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用新发展理念全面引领提升监管科学化、法治化、系统化水平的重要时期。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必将迎来诸多考验和挑战,必须时刻站在全局的高度,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应对,主动作为。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对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提出高标准和严要求。建局以来,我们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建立了各级党的组织,调整配备了各级领导班子,制定完善了议事决策制度,全系统党的建设逐步加强。但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我们清醒地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市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够有力等方面,指出了我们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既是我们整改的方向,更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做好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必须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给首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明确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同时,中央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新时期首都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首都核心功能的不断丰富,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持续发力,食品药品监管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受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影响,部分企业面临整体或部分疏解,整个产业向高精尖经济结构迈进;另一方面作为超大型城市,北京食品药品刚性需求大,多样化需求日益增长,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眼大局,把握大势,适应新变化,主动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三)全面深化改革,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标明新路径和新视角。食品药品领域的改革,一方面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是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供、需结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饮食用药需求。这两个方面指向一致,最终都归结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因此,无论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的改革,都必须以人民群众更放心、更满意为根本标准和价值取向,把“一切为了人民”的思想贯穿到食品药品领域各项改革始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复杂,使全程无缝监管面临新难题和新考验。当前,“高、精、尖”与“小、散、乱”产业并存,食品药品输入性风险仍占主导位置,源头监控、全程监管的压力依然巨大。特别是城市快速发展和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无照无证经营痼疾顽症,城乡结合部“小、散、乱”问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小集贸市场及农村食品加工场所等食品安全风险居高不下,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等新经济业态迅猛发展带来新的监管难题,加之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产业新布局,都对强化监管、防控风险提出更大的考验和挑战。
(五)监管体系完善和能力建设,成为首都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发展的新动能和新课题。经过建局以来持续融合,首都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整体上比较整齐,技术支撑体系比较完备,监管执法的能力素质在不断提升。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队伍建设方面的一些弱项正逐渐显现,监管理念与新形势不相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日渐突出;部分单位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和业务素质不均衡的问题日趋明显;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等技术机构和技术手段条块分割,难以发挥体系化效能;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的整体性、稳定性不牢;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存在信息孤岛和碎片化问题,未能实现数据集成、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有力支撑。这些问题,是我们持续发展面临的短板,同时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
第三部分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稳中求进、全面优化、高度协同的一年,同时也是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一年。新的一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以京津冀协同监管为重任,以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实施“阳光餐饮”工程为动力,着力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首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更放心、更满意。
一、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打好安全保障主动仗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认真梳理和研究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强化对监管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立足首都资源优势,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和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等机构,围绕统一权威高效监管、餐桌污染治理、源头监管、网络监管及舆情监测处置、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京津冀协同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逐步探索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标准和认证体系、质量检测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安全消费体系8大体系,努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监管。
(二)完善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发挥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16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323个街乡所食品药品检测室以及食品安全移动实验室、食品药品快检车的体系化功能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整合归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数据,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水平。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监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为新形势下的创新监管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更好地落实属地责任。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放心肉、放心菜超市”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市1000个食品药品监测点,在全市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基层联络站,组建万名食品药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进一步与新闻媒体强化深度合作,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宣传普及等工作,促进社会共治。
(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指导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举全力、高标准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精心规划、提前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统筹工作,为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举办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疏解非首都功能,在提升城市品质中担当作为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疏解非首都功能精准发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调结构、转方式,更好服务大局。
(一)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把疏解非首都功能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顶层设计,细化完善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和标准细则,突出强化对产业发展的政策引领和规范引导作用,提升创建工作的根本品质。坚持试点先行,西城区、顺义区年中争取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考评,以示范样板力量带动整市创建工作;东城区、海淀区年内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考评申报工作。各区要组织动员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以及首都市民广泛参与,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本市达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目标要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放心、更满意。
(二)全面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坚持整治“小散乱”与扶持“高精尖”双向发力,促进餐饮业向远端疏解、向高端聚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公示制度,让后厨加工制作过程“亮”起来,让食品安全许可、企业资质和经营状况“展”出来,让从业人员、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明”起来。二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将公众点评、媒体曝光、行业组织消费提示等有机结合,对企业实施“阳光餐饮”情况进行社会监督;依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综合考评排名,促进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进“阳光餐饮”一条街建设,逐步打造集特色风味、优质服务、饮食文化为一体的北京“阳光餐饮”服务品牌。
(三)深化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围绕疏解非首都功能要求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工作目标,落实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关于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的工作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做到“行动一次、带动一片,整治一批、根治一类”,坚决遏制反弹、严控新增,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充分考虑市民需求,合理规划餐饮网点布局,努力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优质的餐饮服务。
三、深化京津冀协同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区域保障水平
(一)深化区域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津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的有效落实。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和协调解决三地监管政策衔接问题,加快协同监管进程。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坚持属地牵头、三地联动,年内力争在医疗机构制剂规程、中药炮制规范的统一修订、行政许可审查的统一标准、临床试验用药用械检查的统一规范、网络食品药品监管的统一模式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实施问题产品统一下架,违法案件属地牵头、统一查办,重大活动区域联动、统一保障,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共享,向协同监管迈出新步伐。
(二)强化区域保障。在总结京津冀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产销衔接机制试点经验基础上,巩固猪牛羊肉产品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成果,试行对水产品、禽肉、熟食、豆制品等供应企业实行目录制管理,积极引进规模化、集约化禽肉、豆制品、绿色蔬菜、水果等生产及种植基地产品。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供应进京重点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源头生产行为和运输过程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更有保障。推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大型连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与津冀优质食用农产品基地建立产销衔接机制,全力保障首都市民“菜篮子”质量安全。
(三)优化产业布局。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创新监管方式,引导企业有序疏解、转型升级。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统一规划,配合做好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疏解迁移和转型升级工作。根据首都产业发展禁限政策,进一步推动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保健食品前处理等环节在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滦南县工业园科学合理布局,促进入驻企业落地生产,加快形成北京以研发和高端生产为主、带动辐射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型医药产业链,进一步激励和促进相关产业疏解转移,形成新的产业链条和格局。
四、贯彻“四个最严”,忠实履行“保安全”根本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突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秉持科学精神,把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到位。深化食品药品全领域分级管理,根据不同风险级别实施不同层级监管,增强监管效能。一是对市场主体重点监督检查其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等责任的落实以及行为规范,对市场客体重点监督检查进货渠道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提升监管的靶向性。二是根据监管需要,采取全项目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保障检查等方式,提升监管的实效性。三是强化特殊食品药品、乳制品、生鲜肉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治理销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监督,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严防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聚焦公众关切,把突出问题整治落实到位。对公众普遍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坚持早监测、早排查、早分析、早整治。重点整治4类问题:一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通过特殊销售模式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欺诈行为,以及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三是采用非法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四是网络订餐及电商交易平台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不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调动全系统力量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四有”,即有针对性靶向性,有声势影响,有督办落实,有激励问责,确保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净化首都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三)严守安全底线,把风险隐患排查延伸到位。把风险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主动排查。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自觉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等先进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仓储、物流、销售企业要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风险点,确保食品药品在运输、销售等环节无缝衔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把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严”要求落实到全过程。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推进风险监测评估、监督抽检信息互联互通,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高风险品种全覆盖的风险监测能力。要善于发现“潜规则”,研究破解“潜规则”,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风险排查、风险预防、风险管控上,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四)突出问题导向,把质量安全抽检执行到位。围绕4个重点、强化4个责任。一是生产企业要落实检验责任,包括进货检验和出厂检验,重点是农药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添加、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许出厂销售。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要严把进货关,把产品检验证明纳入索证索票的内容,禁止购进和销售不合格产品。二是监管部门要落实抽检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计划。突出安全性指标,侧重安全风险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逐步落实对29大类食品、105个食品品种、168个食品细类的全覆盖抽检,将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等及时公开。做好配套文件修订和考核指标制定工作,组织修订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三是检验机构要对检验结果负责,确保检验数据客观准确。要对承检机构加强监督考评并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做好承检机构留样复核性检验,发现问题要追责到人。四是核查处置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抽检监测核查处置责任,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处置流程,狠抓时间节点,做到启动及时、按期办结,与监管部门横向联动,确保核查处置工作成效。
(五)强化执法震慑,把实施最严处罚贯彻到位。坚持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一要及时取证。在检查检验中一旦发现故意掺假造假售假、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不履行进货检验责任的,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查明直接责任人。二要处罚到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一定追究责任到人、严厉处罚到人。积极适应全面深化首都公安改革,以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针对食品药品领域风险隐患和“潜规则”,联合制定方案,主动出击、联手打击,延伸构建基层公安派出所与基层食药所配合执法保障模式,全面提升“两法衔接”水平。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早介入、早侦办,并与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让经营者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多重手段、多重发力,形成持续的执法威慑力。
(六)构建职业化队伍,把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到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有关部署,积极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先行先试政策,加快建设符合首都实际的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继续加强GMP、GSP等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拓展检查业务,注重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对接形成与国际相接轨、与首都食品药品监管需求相匹配的制度机制,促进检查员队伍持续发展。根据监察员队伍实际情况,制定系统化培训方案,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实行分级管理、持证上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聘用高校、科研机构等外部专家,组建兼职检查员队伍,解决食品药品重大疑难问题,为监管执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七)全面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到位。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年内完成组织修订的具体工作,加快报请市人大审核进程。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理办法》调研与初稿起草工作,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立法调研,建立互联网食品药品等新经济业态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大要案件法制审查及审核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力度,确保合法、规范。针对行政诉讼案件迅猛增长趋势,研究制定“职业举报人”等恶意投诉举报应对措施。继续聘请职业律师事务所作为行政诉讼应诉的职业辅助队伍,应对日趋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诉讼。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共同被告”的新要求,强化各级领导出庭应诉工作,落实法治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指导下,试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深化食品药品领域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调整
(一)促进先行先试政策落地。支持临床试验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学科建设,鼓励高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以及低排放、低耗能创新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加大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帮扶力度,加快产品审批进度,推动产品尽快在京落地。积极推进天竺综合保税区口岸药品检验所建设,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完善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监管,配合、支持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范围,提升公众药学服务水平。
(二)试点推进药品领域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在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保障药品有效供应等方面,拿出新思路,形成新举措,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更好地为深化医改服务。认真落实《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试点进程。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破解瓶颈难题,促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持续提高,实现与原研进口药在临床上相互替代,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28部门印发《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积极探索和配合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银行业监督、证券监督、保险监督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严处,采取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等级、限制其相关责任人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信用约束措施。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记录,引导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切实提高意识形态管理的能力。认真落实市局党组《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自上而下全面规范本系统党建工作。继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化“四风”整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始终,确保首都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正确方向。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局《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系统处级后备干部调研及选拔工作。用好干部标准培养后备干部,组织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丰富经历阅历,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担当精神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的综合素质培训,全面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监管人才,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研究整合市级食品药品检验评估机构和职能,强化检验评估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强区食品药品监控中心建设,逐步增强检验能力,持续规范检验工作,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支撑。今年将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开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营造团结拼搏、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全面建设。进一步落实“四有两责”要求,逐项梳理和规范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明晰基层事权,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强基层经费保障,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基层所都“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确保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两责”落实。突出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六个优先”,着力在深化融合和提升素质上下功夫,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监管队伍。重视加强监察员队伍建设,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职业规划、职级晋升、执法资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保持相对稳定,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使其成为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力量。
(四)高水平做好城市副中心建设保障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市政府《关于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的意见》,选派强将精兵,组成城市副中心派驻工作专班,指导、支持、对接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重心下移,尽快形成市区深度融合工作机制,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围绕城市副中心功能,积极研究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加快形成一整套新的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推动城市副中心率先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成为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样板、新标杆。
(五)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化。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建设,夯实监管数据基础,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许可等主题数据库,升级整合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平台,推进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盘活监管数据资源,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深入调研基层信息化需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对一线监管业务的全面覆盖,强化移动执法、现场检查、网络监测等方面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一线人员减压减负。主动适应自媒体时代特点,开发公众服务APP、“阳光餐饮”工程APP等,为公众提供内容权威、获取便捷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与在京主流媒体的协作,建立食品药品网评员队伍,完善食品药品新闻宣传矩阵群,切实主动发声,扩大正面报道,积极引导舆论。进一步整合舆情管理机构,完善舆情管理机制,充实舆情管理队伍。借助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等专业机构,对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收集、监测,不断提高舆情风险识别能力。加强“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建立食品药品网络专家库,及时分析研判各类舆情信息,处理好舆情监测、舆论引导与监管执法的关系,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服务,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智力支持。
同志们,新年度工作的目标已确定,任务已部署,号角已吹响,关键在于真抓实干、抓好落实。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凝聚力量,鼓足干劲,奋发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把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分解好、承担好、落实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