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区域水质保护浅析
2017-10-19罗敏侯坤
罗敏 侯坤
【摘要】文章通过对比分析南四湖区域主要断面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等水质指标的监测值,表明南四湖现已实现了主要水质指标由劣Ⅴ类向Ⅲ类的跃升。针对湖区部分入湖河流的水质问题,指出化肥过量施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高氮行业废水直排是南四湖部分入湖河流总氮浓度较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提出南四湖水质保护经验和措施,为有关湖泊水质保护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南水北调;南四湖;水污染治理;水质保护
1、引言
按照国家要求,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必须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南四湖是东线工程的重要输水通道和调蓄湖泊,也是京杭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四湖特有地理位置及东线工程调水格局决定了当地汇水水质对保障调水水质起决定性作用。
2、南四湖水质情况
南四湖是我国十大淡水湖泊之一,也是淮河以北地区面积最大的内陆大型淡水草型湖泊。,湖面南北宽,中部窄,呈哑铃状,湖区面积1266 km2,占山东省淡水面积的47%,总库容63.7亿m3,有入湖河流53条,出湖河流3条,汇水流域包括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
(1)湖区大部分水质稳定达标
根据2011~2015年南四湖湖区主要水质指标例行监测数据,2015年南四湖湖区5个输水干线监测点位COD、总磷、总氮指标浓度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氨氮浓度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COD浓度2013年以后基本维持在17 mg/L左右。氨氮浓度2012年后已经持续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总氮浓度2013-2015年已基本维持在0.8 mg/L左右,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总磷浓度自2013年起大幅降低,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2)湖区局部区域仍存风险
南四湖绝大部分湖区水质虽稳定达标,但小部分湖区水质总氮浓度较高。如洸府河入湖口附近、郑集河入湖口附近和国营鲁桥站引排水涵洞附近区域。
3、湖区水污染潜在风险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南四湖部分湖区总氮浓度较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氮肥施用过量
南四湖流域由于土质肥沃、自然环境优越,历来是我国北方种植业的重要基地,但同时也存在含氮化肥施用过量的现象。一般氮肥利用率为30%~60%,未被植物及时利用的氮元素随下渗的土壤水或地表径流转移到湖区而造成污染。
(2)部分高氮行业控制限值较宽松
根据调查发现总氮排放浓度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于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合成氨工业等行业。以畜禽养殖业为例,高密度的畜禽养殖带来高强度的养殖废水排放,而国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未对总氮设置排放限值,因此畜禽养殖业总氮排放缺乏有效监控,给南四湖的氮污染防治带来巨大压力。
(3)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氮浓度高
南四湖流域分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中工业废水占比较大,处理工艺难以有效降解氮磷,易导致出水总氮、总磷超标。虽然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根据国标配套建设了脱氮除磷设施,但由于未对总氮开征排污费等,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设施建而不用或运行不稳定,导致出水中总氮超标现象较普遍。
4、水质保护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山东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南四湖区域水质保护。
(1)划定并严管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强制性,一经划定,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地性质不转换、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红线面积不减少、管护责任不改变。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南四湖为核心,总面积约1000 km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于维护南四湖流域的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重要的作用。
(2)流域地方标准增加总氮限值
流域标准中增加总氮排放限值,目的是以科学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引导流域内工业企业治污减排,督促工业企业实施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掀起新一轮限期治理工作,遏制总氮升高趋势,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的发生。目前有关部门已对相关排放标准增加总氮指标限值。同时,统筹考虑高氮行业排放现状和污染治理技术经济可行性,对总氮限值沿用分区控制、逐步加严策略。
(3)完善排污收费政策
针对相当一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设施建而不用或运行不稳定问题,新的排污收费政策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收费因子增加了总氮和总磷两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排放总量指标的,对该种污染物加一倍征收排污费。通过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更好的利用价格杠杆撬动企业减排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意识,促进了南四湖流域治污减排和生态环境改善。
(4)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
按照政府主导、经济补偿、市场推进的原则,在流域内开展湿地修复、退耕还湿、退渔还湖工作,推进人工湿地、生态河道和再生水库塘建设,加强南四湖流域水质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在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湿地公园生态旅游、植物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提高当地居民收入,缓解保护湿地的资金压力,实现区域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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