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合作
——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
2017-10-19赵蓬奇
◎赵蓬奇
跨界合作
——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
◎赵蓬奇
社会组织的跨界合作是慈善法出台后,作为“老话题、新问题”,又是需要我们以“重中之重”的态度来认真对待和深入破解的问题。弄清这些问题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和实践慈善法,提升公益慈善在促进社会建设中的影响力,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从国家宏观层面看,应如何推动社会组织跨界合作?从全国角度而言,公益基金会与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怎样开展合作更有效?公益基金会又如何撬动与企业的合作?都是急需探讨的议题。
慈善法出台后,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社基金会”)也着力推动社会组织的跨界合作,探索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相互关系,探讨二者的合作之处和不同之点,如何互为促进,互为支撑,达到二者更好地发展。为此,结合中社基金会这两年来的发展历程,就此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赵蓬奇 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社会报社副社长、民政部巡视员、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最近编辑出版的个人专著为《社会工作:怎么看怎么办》。
中社基金会自2011年3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在民政部的领导下,注重将自身打造成为专业特色鲜明、重点工作突出、内外关系协调、运转规范高效、在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公益领域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全国性基金会组织。基金会努力通过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结合公益慈善的理念,开展了各类活动和近400个公益项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与肯定,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筹资能力不断增强,公益事业支出比例逐年提高,2014年为25.21%,2015年为43.28%,2016年为61.29%,远远超过了非公募基金会8%的公益支出比例要求。基金会荣登2015年“全国非公募基金会15强榜单”,获评2016年“中国十大非公募基金会”。近日,基金会从全国30多万家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荣登“中国社会组织品牌价值排行榜”第6位;在有关媒体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察报告”中,根据党建信息统计和党员人数指标,基金会党建工作在上榜的54家基金会组织中排名第14位。有关方面在评估检查后,对中社基金会做出了如下评价:作为一个年轻的非公募基金会,在筹资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上走过了其他基金会十几年的发展道路。
就非公募基金会而言,中社基金会之所以取得一定的进步和成绩,是多方面努力而成的,但在其中,我们注意加强跨界合作是赢得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我们意识到,作为一个以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为基本宗旨的非公募基金会,如果不解决好跨界合作的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动员和链接一切可能获得的资源,特别是在社会工作就全国而言还缺少普遍的社会认知和接受度以及非公募基金会募资要求受限的情况下,不借他人“长板”补我们自身“短板”,单靠独立作战显然是不行的,是难以实现我们中社基金会愿景的。
在解决跨界合作这个问题上,必须要考虑的是有效性、高效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搞清楚哪些是我们重要的合作方,哪些合作方资源可供整合和使用,是首先需要明确的。跨界合作可以使不同的社会角色充分发挥不同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从这个角度出发,基于中社基金会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别注重五个方面的跨界合作:
一是政府。政府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公信力优势,这是我们跨界合作最需要注意获取的对象,我们要以积极主动和敢于担当的姿态,自觉接受政府领导,主动服务政府需求,注意依托政府的信任和优势来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取得我们整合其他社会资源的合法性,增强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认同感。近年来,中社基金会注意积极参与承办民政部有关社会工作的项目和活动,如与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合作,支持开展“专业社会工作需求分析与推进路径”课题研究项目;联合制作国际社工日视频片《扶贫济困 社工同行》及《铸造——社会工作十年巡礼》等,获得了民政部相关部门高度肯定。与此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同地方政府的合作,如近期中社基金会获得保定市民政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督导评估项目,组织开展对机构承接的保定市民政局五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督导与评估,受到保定市民政局和五个承接机构的充分肯定。总体看,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基金会的运作特点,同政府进行有效合作,对提升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获得社会的认可,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二是企业。企业在基金会的资源构成中起着基础作用,是基金会跨界合作的重要对象,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国家对企业实行捐赠抵税的政策,鼓励企业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法对这一点又推出新的积极措施,这给我们和企业实现进一步的跨界合作,建立起相对稳固的联络网络,提供了很好的互惠合作平台,这既是我们基金会获取资源的良好时机,也是我们目前最容易找到的合作伙伴。近两年,在获取超千万元捐助企业支持下,我们和首善集团合作开展的云南昭通“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关注与扶助项目;和信力泰企业合作在云南、贵州、青海开展的“健康中国行——红手环脑卒中防治”项目;同龙骏集团合作开展的“龙骏杯老年文化惠民公益活动”等合作项目都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影响,收到了同企业跨界合作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社会组织。这里的社会组织,我们特指以开展慈善活动、提供社会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公益组织。我们的理解,按照慈善法的规定,社会工作可以说是专业的慈善活动,或者说慈善中的专业社会服务工作,应该在慈善法对“慈善”概念的界定中,找准自己的定位。事实上,社会工作起源于慈善,社会工作组织和众多社会公益组织有相近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救助目标和社会功用,因此,专业社会工作要主动融入慈善事业中,与公益慈善组织相互配合、相互作用、跨界合作、共同发展。从社会工作讲,一是提供专业支撑,二是提供人才支持。从慈善事业讲,一是寻求专业发展,二是提高服务效能。二者发展虽然各有各的不同,各有各的重点,但在现实中,通过跨界合作,可以找到结合点,实现优势互补。中社基金会是以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是多领域的工作,非公募资质又是我们基金会的短板,所以,我们十分注意这一方面的跨界合作,取长补短,借势发力。如我们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以下简称儿基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开展儿童类公益合作项目,这其中儿基会发挥公募优势公开募集,我们发挥专业社工救助优势,相互补充,效果良好。特别是我们通过和公募基金会的合作,参与了腾讯公益的网上募集,收效良好,实现了多赢。同时,我们组织“首届全国公益慈善组织与专业社会工作交流合作论坛”,汇集全国多家重要的行业组织与机构参与,目的也是促进社会组织的跨界合作。
四是基层组织。这里的基层组织,我们特指的是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这块资源十分广阔,是跨界合作的基础之一。2016年,中社基金会出资10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分别从社工行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中精选10个地方组织作为合作单位,在以服务街道社区为主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设立10支社工·社区基金,搭建社区基金平台,撬动相关资源的整合与引入,助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百姓,探索社会工作融入社区治理的新模式,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事实说明,在基层中推广跨界合作,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
五是媒体。主动运用好传播手段提升基金会社会公信力和感召力十分重要。中社基金会提倡“既能干,又能说”。干,就是规范运作公益慈善项目;说,就是善于同媒体打交道,提升传播能力,塑造基金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例如:我们组织开展“云南昭通市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获得中央财政100万资金支持,基金会自主配套100万元,又撬动昭通市委组织部拨付200万元党建费用,综合起来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服务当地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困境家庭,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社工机构和服务对象等各方的高度好评。为了争取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主动联系、积极沟通,选取昭通项目作为专业社工服务案例,制作了4期节目播出,这也是中央电视台首次有社工案例、有社工人员、有社工评论员参与的宣传社会工作的节目。对提升中社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争取新的资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以上是中社基金会在跨界合作上的五个重点。在如何做好跨界合作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有五点体会。
一是要有创新的意识。跨界合作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是缘于慈善法的公布与实施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也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在新政策、新技术的推动下,跨界合作能够让专业社工和公益慈善的跨界合作变得更有效、更高效,合作各方都能充分体现各自的价值,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更加宽阔,为公益慈善摆脱传统的形象注入了更多充满活力的积极因素。因此,一定要从不断创新的角度来不断推动跨界合作的创新发展。
二是要有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这尤其对于获取企业赞助方来讲至关重要。李瑞环曾经说过:“要想公道,打个颠倒”。我们认为这就是换位思考的形象比喻。换位思考就是假设,假设你是对方,假设你遇到某件事你会怎样做。想得到别人理解的前提就是你要先理解别人,不能只为自己着想,否则不是跨界合作,而是隔界相对。在撬动各方资源时,要充分了解对方的意愿,在合规合法的范围内,充分满足对方的需求,将心比心,共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是注意培养具有良好情商的团队。跨界合作是集体行动,需要团队的配合。搞好跨界合作需要具有最基本的打交道的方法。打交道是需要人与人互动的,不具备一定情商的人是难以跟合作对象互动的,也就难以实现跨界合作。所谓情商,说通俗点就是“通情达理”、“善解人意”。良好的情商就是能很好地把控和表达自己的情感,使合作方能够充分地理解你、接受你,从而达到跨界合作的目的。
四是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一个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能够让对方在合作过程中感到放心满意,使跨界合作得到可持续发展。不懂规矩,不守规矩,一招失误,影响全局,不要说跨界合作难以实现,恐怕连自己的事业也要难以为继。这方面教训太多,我们要牢牢汲取教训,注意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
五是保持自己的专业特色。跨界合作不是“混搭合作,是优势互补,借势发力,所以,没有自己的专业特色,合作方恐怕也就失去对你的合作兴趣。都是做公益慈善,你的专业优势是什么?在哪里?怎样才能使合作方看到合作后的“优势互补”成果,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对待的。
广州的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发展史上,素有跨界合作、抱团取暧的基因,涌现出许多很好的案例。广州社会组织学院与众多知名社会组织代表集体签约,共建“知名社会组织引进基地”,发表“社会组织跨界合作广州宣言”,探索研究与推广跨界合作的新形式,我认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创新意义。期望通过这一形式进一步厘清社会组织跨界合作的渊源、方式、现状及未来,并早日取得成果,为我们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系作者在广州社会组织学院“知名社会组织引进基地签约仪式暨社会组织跨界合作论坛”上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