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2017-10-16蒲建平
蒲建平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形式,是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合理有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坚持政策原则,确保土地规范流转
一是土地流转必须在土地延包30年不变政策前提下进行,对有些地方搞三五年就调整,或打乱重新分配的做法要纠正,以保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二是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不能强制推行,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一切围绕农业发展,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三是要坚持土地流转主体是农民。当前,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下,农民增收困难,各地在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中,一定要将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中截留、扣缴收益,不许与民争利,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土地流转要规范操作与管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签证工作,积极妥善调解和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促进土地流转规范化发展。
2 要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首先强化法制化建设,在《土地承包法》基础上,制定详尽的市场规则,以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其次,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土地转变为依靠社会保障制度,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农民生老病死全部依赖土地保障的状况,还土地以正常生产要素的性质,尽可能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再次,加速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和农村城市化过程,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农民只要有了新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才会大胆流转自己的承包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3 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农村政策法规,使干部群众树立土地流转、资源盘活、收益提高的新理念。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民身边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流转、愿意流转、主动流转、放心流转。三是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促進农业向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4 培育产业,增强需求动力
大力培育和发展乡村农业支柱产业,实施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可以有效拉动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一是结合上村农业区位优势,瞄准市场,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经营大户,为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建立可靠的支撑点;二是鼓励乡村干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开辟新的农业产业项目,用大项目和大企业来搭建土地流转市场需求空间,从而激活土地流转需求不足现象。
5 要加强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技能
土地流转后,必然新增一批富余劳动力,需要重新安置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转移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和就业愿望,大力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依托企业等生产单位开展合同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6 制定政策,鼓励流转
允许农户依法自由流转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转包、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并能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种养大户和各类经济实体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对提高地力等级的土地流转户给予奖励,对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对到农村开发、经营的企业,要在资金和金融服务上给予支持,允许经营者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取贷款。
7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政府应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行过程中,重视保护农民的利益,针对农民主动将土地出租或转让出去的情况,政府要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用以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计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基本生存的后顾之忧;同时,要积极推进农村的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财政要进行相应的资金支持,稳步提高农民医疗报销的比例,提高政府在农民养老金中缴纳的数额,借以提高农民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于还未开始领取养老金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民,政府应通过发展当地的第三产业,解决这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保证其生活不会因为出让土地而受到影响;可以探索建立农村互帮互助合作社,建立互助基金,当遇到困难时,用互助基金度过困难,解决燃眉之急;有条件的农民,亦可以自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实现自我保障的多元化,提高应对生活意外风险的能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