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落地对策研究
2017-10-16杨珍珍
杨珍珍
【摘 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过十几年的建设,虽然已取得不小的成就,但执行效果差,收效低等问题仍然突出。本文通过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发展历程,结合执行的现状,剖析制度落地难的原因,查找问题的根源,最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和单位实际,针对性的提出加快内部控制制度落地的若干对策,希望能为我国行政事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落地;对策研究
自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首次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责任制度,到2001年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2012年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5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颁布《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不仅从无到有,而且每一次新的法律法规的发布,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大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截至2016年底,共追回外逃人員2566人、追赃金额86.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2017年3月3日光明日报公布的数据)。这就突显出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地情况并不乐观,实施仍只停留在纸上、墙上、网上、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那么如何改善这种执行效率低、收效差的现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真真正正实现落地,发挥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风险、防范腐败的功能,成为亟需研究的一个课题。
一、加快内部控制制度落地的重要意义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国家一直在不断的制定和出台各种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制度的制定不是用来挂在墙上应付,走形式,而是为了执行,切实发挥制定的意义。特别是在“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样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下,加快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地才能在根源上起到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达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目标。
二、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现状
1.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
近几年来,在国家持续不断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时候,仍有很大比例单位负责人的意识还停留在最简单最基本的层面,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就是对自身权力的束缚,就是被绑住手脚,因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或应付了事;还有些单位负责人甚至简单粗暴的以财务制度代替内部控制制度,违背了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求的全面性原则。
2.缺乏专业指导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时间短,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仍在不断的完善,越来越专业、越来越严格。但是相应的配套培训、学习却没有跟上内控改革的步伐,这样就算对于相对专业的财务人员来说,有些内控专业术语、专业评价、流程设定等还是生涩难懂,毕竟与会计核算还是有很大的差别,那对于其它业务部门想做好内控更是无从下手。最终导致的执行结果就是各部门随意发挥,收效差。
3.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设置不健全
内部控制的实施涉及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阶段,包含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其他等一切单位经济活动。具有涵盖内容多、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多等特点。但事业单位受机构性质和编制数量的客观因素限制,无法独立设置内部控制建设机构和专业内控人员,仅在现有的组织架构上调整人员安排,这种拆东补西的办法,势必抓襟见肘,必然在某个环节存在监管缺位,影响内控的有效性的发挥,留下舞弊空间。比如: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等事件的发生,就暴露出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设置不健全的一些问题:(1)重要岗位长期得不到轮岗,风险意识容易产生弱化。(2)监督机制缺失,腐败思想容易滋生。(3)腐件案件一旦发生,都会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4.监督和检查力度不足
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从来源来分,有内部监督检查和外部监督检查。其中:内部监督检查包含横向监督(即同级监督同级)和纵向监督(即上级监督下级或下级监督上级)。外部监督检查依赖于上级单位、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不难发现内部控制的监督还是比较簿弱。一是内部监督检查弱。可以借用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曾说一句顺口溜来总结:“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二是外部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外部监督单位自身公务繁多,能够安排人员到事业单位检查的次数有限,所以很难依靠外部监督单位的力量,每年实现所有事业单位检查全覆盖。
三、内部控制落地对策研究
1.提高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意识树立了,行动才果断。通过不断加大内控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定期组织单位领导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并端正思想,正确认识到内部控制不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单位负责人的积极性,加大内部控制建设力度,切实做到内部控制贯穿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内部控制建设的能力
财政部门应动态了解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困难、疑惑,通过组织现场培训、网络学习等方式答疑解惑,事业单位各相关人员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能够基本掌握内控制度的基本理论,并在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编制出科学、有效、完整的内控制度,确保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章可循,切实达到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本单位现行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指导、修订。术业有专攻,有了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帮助,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才会越来越完善。
3.健全内部组织架构
事业单位在外部环境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健全内部组织架构,来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关系,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崗位分离,避免权力寻租
事业单位应梳理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根据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确保各岗位间的制衡性和独立性,特别是不相容岗位的有效分离。同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防止越权或未经授权办理业务情况发生,导致无法挽回的国家资产流失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2)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关键岗位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在开展轮岗工作时,要谨慎、全面、科学,充分考虑上岗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能因为轮岗需要而发生无证上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开展、违法违规等新问题,违背轮岗初衷。对于规模小、人数少的事业单位,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轮岗条件不成熟,可以考虑扩大轮岗人员选择范围,比如可以扩大到系统内部或体制内选择相应轮岗人员;还可以采取不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手段确保关键岗位的工作合法合规。
(3)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杜绝“一言堂”和“一支笔”专制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其它经济事项是否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决策过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结合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结果,科学、合理、合法做出,避免“一言堂”。健全问责机制,将决策结果与责任人挂钩,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防止集体决策无法追究个人责任的情况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
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可以从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的建设和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着手:
(1)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的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没有条件的单位也要指定专门的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内控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做好内控相关工作,只有这样,事业单位的内控工作才能形成完善的内控网络,确保有效运行。
(2)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评
上级部门加大内控的监督检查,并把结果纳入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评,可以倒逼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内控的建设,提高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的的震摄力,加快内控的建设与完善,切实把内控政策落实到位。
(3)借助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大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作用,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检查、指导,对发现的内部控制建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负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单位完成相关内控制度,形成逐步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
五、结束语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虽然初见成效,但仍任重道远。制度落地不是仅仅依靠某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视、支持,全员的配合、协调,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的指导。只有通过不断提高思想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加大部门间、岗位间的协调、沟通,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切实落地,为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http://www.gov.cn/gzdt/2012-12/17/content_2292179.htm,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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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旭,王昊魁.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过.光明日报,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