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改革从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
2017-10-16
北京市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于2017年秋季学期已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
2016年5月,北京市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提出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按照改革方案,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在2020年参加改革后的首次新高考,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必考3+选考3”。此外,在高校招生录取时,还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6选3”成绩分为五等级
文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要求为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语数外等9门合格性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定成绩。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组织补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等级性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根据原始分划定,卷面满分为100分。
等级性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教委根据市级要求组织实施,等级性考试全部由全市统一组织。
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参加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认定相应科目合格。
等级性考试则是由参加北京市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
高等院校也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
参加北京市当年统一高考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績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另行制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