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应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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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高校应按照纲要确定的原则、内容,因校制宜制订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安排必要的课时,确定相应的学分。
《纲要》提出,近年来各地各高校在推进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学生健康意识淡漠,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能力不足,锻炼不够、睡眠不足、作息不规律、膳食不合理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正在成为影响学生健康的危险因素。
《纲要》提出,开展高校健康教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与健康需求相衔接。围绕学生的健康需求,针对学生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合理科学选择健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健康教育取得实效。
知识传授与行为养成相促进。健康行为是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关键,健康知识和技能是促進健康行为形成的前提。要以健康行为养成为出发点,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健康素养。
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协调。课堂教学是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主要渠道,课外实践是践行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主要场域。要结合课堂教育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健康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健康知识的运用与行为的形成。
维护个体健康与增强社会责任相统一。个体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促进全民健康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既要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也要增强学生在维护和促进全民健康方面的社会责任感和示范引领作用。
总体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各地学生面临的健康问题及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不尽相同,各地应在国家有关健康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原则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对健康教育的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适当调整补充。
《纲要》要求高校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方面。
《纲要》提出,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高校应按照纲要确定的原则、内容,因校制宜制订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安排必要的课时,确定相应的学分。针对高校学生关注的健康问题,精选教学内容,吸引学生选修健康教育课程。
拓展健康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时机,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预防、安全应急与急救等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学生社团活动、校园网络、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集中开展各类卫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阶段性、季节性疾病预防,以防病为切入点,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及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
此外,《纲要》明确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大健康教育经费投入,强化健康教育的条件保障,配备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充分发挥健康环境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养成。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健康教育纳入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督促高校落实健康教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对高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