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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个问题”助力精准扶贫

2017-10-10钟晓玉

奋斗 2017年17期
关键词:贫困户对象精准

■ 钟晓玉

聚焦“三个问题”助力精准扶贫

■ 钟晓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未来5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践证明,精准扶贫是适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新特征的扶贫方式,是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重要举措。结合基层实际,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应该聚焦“三个问题”,方能精准发力,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一、变“漫灌”为“滴灌”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状况,运用合规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谁的贫困程度深对谁的扶持就要多一些。实事办得“实不实”,关键看精准扶贫“准不准”。因此,我们应将扶贫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扶贫政策使用由大水“漫灌”向精确“滴灌”转变。

二、摸清底数精准扶贫

为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我国从2014年开始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但是,长期以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怎样”等不确定问题。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因此,必须重新审定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而不是搞锦上添花的“锦绣工程”。

三、把握三个“精确”,推进精准扶贫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那么,如何做到精准扶贫呢?

(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过去,全国曾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坚持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体要求,围绕脱贫目标,突出精准发力,发挥整体扶持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这是新林区委、区政府对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形势的正确判断、明确的总基调。2015年以来,我们按照区委的要求,把精准识别作为扶贫开发的“一号工程”,实行“一户一档”,按照标准、条件、步骤、程序进行核查,通过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规划、信息采集、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程序,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状况,完成了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贫困户“一户一档”的档案中,包括贫困户人口状况与精准脱贫明白卡、贫困户自评申报书、群众互评记录、精准扶贫“五评”审核表、贫困户脱贫方案、干部帮扶承诺书、结对普访记录表、干部入户走访照片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不仅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搞得清楚,而且对精准脱贫也是一种保障。

(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二是到户到人。要做到“五个到户到人”:基础设施到户到人、产业扶持到户到人、教育培训到户到人、危房改造到户到人、结对帮扶到户到人。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三是因户施策。通过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五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镇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三)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一是贫困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二是阳光操作管理。对扶贫资金中的民政救助资金、医保补贴资金、工会、残联临时救助和教育阳光助学资金等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三是扶贫事权管理。对扶贫工作,各个部门的责任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位”制度,都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

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才能着力打通扶贫到户、到人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才能整体平稳有序推进,真正把精准扶贫工作打造成“民心工程”。

(作者系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尔根镇镇长)

责任编辑/郭存发guocunfa@fendouzaz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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