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2017-10-09杨次林
杨次林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会始终生机勃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工作岗位,协调各方和各阶层社会利益关系做出了重要贡献,其社会地位日益得到彰显。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领域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成为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型事物,其日常的运营、管理也完全别于传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它的独立运行能力强、变动大、成员流动性强,同时它的党组织覆盖面比较小,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给党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题,概括而言,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党组织的组建难度较大
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者和出资人掌握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人事安排自主权和财务使用支配权,造成了党组织和他们之间地位不对等,削弱和制约了党组织履行职责、完成政治使命的作用和能力。同时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出资人和管理者的非党员身份,使他们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认识上存在误区:担心党组织开展活动占用时间、人力、财力,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增加成本支出;担心党组织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员工权益出发,可能会在劳动合同、薪酬工资、上交税金等问题上与企业主、出资人意见不一致,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对建立企业党的基层组织不主动、不配合,党组织的组建难度较大。
(二)党员人数少、散、杂现象较突出,党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据不完全统计,除部分国有改制企业外,多数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的时间都比较短,党员人数少,在企业员工队伍中所占比例低,党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同时在党员队伍中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和“口袋党员”,由于与原单位或居住地的利益关系,受市场经济波动的影响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状态不稳定等原因,部分党员不愿把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或不愿意亮明党员身份,无法在党组织活动中体现优秀风采,展示魅力,起到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等。党员人数少成为制约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推进的“瓶颈”因素。
(三)党务工作者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党组织活力不足
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务工作者都是兼职或新手,党的工作成为了“额外”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党员对党忠诚的政治理念,同时由于大部分党务工作都不是企业的决策层人员,在企业中的公信力、示范性和权威性不强,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党务工作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经营、轻党建”的思想,怕开展活動给企业添麻烦,不能理直气壮地开展党组织活动,凝聚力和影响力难以得到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不足。
二、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是一项结合实际不断探索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构建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特色突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创新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管理难的问题,可考虑建立起“属地”+“行业”的党建管理模式,立足企业所属街道社区,实施条块结合,整体调控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因数量大、分布广、所有制性质不同,情况较复杂,实施企业所在的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能进一步明晰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同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指导责任,能弥补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属地管理手段不足的问题,使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激发体制机制的活力。
(二)充分发挥相关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出资人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积极探索按照非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做法,企业党建工作支出可列入税务部门的税前扣抵项目;对重视党建工作的企业优先提供科技扶持、信用担保、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重视党建工作的非公企业主、出资人在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先进典型时优先考虑等政策上的激励来消除非公企业出资人或管理者对企业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加大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投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三)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建工作覆盖面
要加强对党员的关怀和服务,做到“有困难找组织”,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使流动党员、口袋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向组织靠拢。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引导党员争当岗位能手、争当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注重在非公企业中发展新党员,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数适当向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倾斜,把生产经营一线年轻有为,积极向上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