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如何管控源头消防产品质量工作
2017-09-30孙安来
孙安来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建设的步伐加快,消防产品市场需求急剧增多,消防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问题也日渐突出,在这里我通过分析当前消防产品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后,提出几点源头管控方法作为探讨:
【关键词】消防产品管理;存在不足;监管设想
1 目前源头使用消防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1)流通领域审核把关不力。由于消防产品如其它商品一样已全面市场化,消防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已全面放开,彻底取消了原先实行的销售和流通消防产品到当地消防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如此一来,在对具备某种功能的消防产品的选用上,使用单位可挑选的余地和空间都变得无限大。一方面,由于一般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市场的不了解,使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了较大的市场和空间。另一方面,基层公安消防部门在上级机关“三令五申”严令参与或干预消防产品经营的要求下,为避免涉嫌参与或干扰消防产品市场竞争,往往是主动放弃了对消防产品质量的事前审查。在事后监督上,各种渠道、全國各地生产厂家消防产品的形式认证和质量监督,无形中增加了基层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难度。
(2)销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消防产品销售仅仅需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无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查认可,销售人员也无须了解多少消防产品知识。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单位反映有人上门兜售消防产品,在对兜售产品性能的介绍及功能的使用方面,兜售人员存在讲不清、说不明或者随意夸大其词现象,不少销售商对消防产品有那些规范技术要求一无所知,鉴定的标准仅凭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无从保证销售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3)建设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不了解。很多建设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的配备和使用,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认为只要按照要求配备了有关消防产品就行了,对消防产品的要求往往只是停留在价格和外观上,最多也就要求销售商提供一份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难以从使用单位一途来保障所购置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功能。
(4)消防监督人员消防产品知识贫乏。虽然《消防法》实行多年,但一直以来,消防产品的监管主要是依靠消防总队和消防支队加强生产和销售领域的管理来实现的,各基层消防大队很少有人涉及消防产品管理。
(5)消防执法处罚程序复杂,执法效率低。目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罚,依据的是《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的规定,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和《产品质量法》第49条中“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来执行。确定产品是否合格基本都要由法定检验机构来认定,因其从抽封样、送检、出报告、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周期一般至少20天,如涉及多个流通环节,又需要对生产厂家,特别是对外省、外市生产厂家实施查处,其调查取证的环节更多、难度更大、时间更长。
(6)消防警力不足,弱化了监管力度。目前全国各地各基层消防大队警力普遍较少,除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外,一般大队的消防监督人员都在3-5人,有的大队甚至只有1-2人。但每个消防大队承担着一个区或一个县范围的消防监督保卫任务,其工作内容包含了辖区内所有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各类消防专项整治、建筑工程审核验收、重大活动消防保卫和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产品管理以及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等任务,加上部队的常规政治思想教育和队伍安全管理等工作,难以在消防产品管理一项工作上投入太多的精力,警力、精力的不足也在无形中使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了生存的空间。
(7)缺少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对消防产品监管目前是各部门各管一块,缺少相互协作、联动监管机制。生产领域的管理主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管理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使用领域的管理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2 加强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管的几点设想
(1)建立及时高效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通过市场准入,严格控制非法生产的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严把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关。
(2)建立消防产品购置事前审查制。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主要是为了切实把住消防产品购置使用质量关。通过购置产品事前审查,加强对消防产品购置使用的依法监管。要求所有购置使用消防产品的单位,在拟定购消防产品前,将有关消防产品资料报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资质认证审查。通过审查,严把消防产品购置质量关,有效避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直接流入到使用单位。
(3)进一步明确消防部门监管职责,彻底打破“不敢管”局面。消防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生产资质的取得,在早期可能有不少是在消防部门相关人员“指点”下通过的,各消防产品生产单位与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部门往往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4)细化判定标准、减少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率和打击力度。在这一点上,消防监督执法不妨借鉴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打假经验。一方面,可以通过细化判定标准,为消防监督人员实施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时,准确判断消防产品是否合格提供更便捷、操作性更强的依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管理的立法,明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对象既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直接经销商,以减少执法环节,缩短办案时间,既使严格执法与便民利民措施有机结合,又有效打击和震慑不法销售商,切实提高有效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
(5)强化消防监督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意识和执法水平。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请专家授课、去企业实地观模等方法,使每个消防监督员都能清楚了解有关消防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切实增强辨别是否是合格消防产品的能力。
(6)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释放消防执法精力。鉴于当前消防警力编制受限而消防监督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的现状,目前笔者所在支队已经在招录消防协管员,以积极缓解消防警力不足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7)严格工商登记,强化流通的“源头”管理。消防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于其有一定的特定功能要求,完全按市场化经营模式来销售和购置使用显然不妥,由于涉及到公共安全和产品的强制认证或强制检验,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起码的消防产品常识。
(8)拓展检测范围,为打击以次充好和假冒伪劣提供有力的法定检测依据。针对检测设备耗资较大,某个检测机构检测范围有限的实际,可以采取设立分别检测不同产品的多个法定检测机构的方法;也可以采取由相邻省份分别成立检测不同产品的法定检测机构,实行交叉互补检测的方法;或者实行在各地设置办事处指定接受检测的方法。
3 结束语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是一项长期而面广量大的任务,涉及到所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要想彻底改变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不力的现状,必须逐步完善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同时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制度上和措施上加大管控力度,才能真正堵塞管理漏洞,才能彻底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清除出市场。
【参考文献】
[1]余威,王鹏翔.《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
[2]张正阳.《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
[3]邢书文.《中国科技信息》.
[责任编辑:朱丽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