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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黑户宝宝”:“不存在”的透明人前途何在

2017-09-30萧祷

看天下 2017年26期
关键词:小宝小星星身份

萧祷

“已经等了10年,再多等4个月也可以,但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卑微地请求‘政府给他一个身份很难吗?”

在台湾,有群孩子真实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却从出生起就是“透明人”。

其他孩子有医疗健康保险、定期打预防针,他们没有;其他孩子上小学、中学,他们不能享有同等权利;“法律”意义上,他们甚至从不存在。

他们多是外国女性移工和台湾人生下的小孩,男方因各种原因没成为孩童“法律上的父亲”,他们变成了台湾人口中的“黑户宝宝”。

就这样“黑下来”

小星星躺在一张婴儿摇椅里,他的母亲、来自印度尼西亚的Amy,打着节拍前后推着他摇动。小星星听到妈妈的声音会睁大眼睛张望,露出微笑,可他的未来却不同于双眼的光芒,因为,他生下来就是“黑户宝宝”。

几年前,Amy来台做劳工,交了个台湾男朋友,怀孕后生下小星星,但在以“属人主义”并非“属地主义”为指导原则的台湾,不像美国等地,落地降生与籍贯并无关系,即便在台湾出生,移工的小孩也不能取得台湾身份。

小星星的问题并非孤例。据台湾“内政部移民署”统计,2007年起至去年,落地在台湾的非台湾籍新生儿有7900多人,若加上未登记的,岛内媒体推估约有近2万“黑户宝宝”。

“内政部”给这些在台湾出生、却没有身份的儿童分了类,包括“生母及生父均不详”、“生母为外国人,生父为外国人或不详”和“生母为外国人,生父为台湾人”三大类。

其中,若父母都不详,在台湾可以依照“无依儿童”“入籍”,等待家庭收养。若生父是外国人或不详,生母是外国人时,台湾认定孩子拥有的是生父或生母相同的外国国籍。

但若爸爸是台湾人,事情则颇为棘手。

小星星的情况便属于这种,摆在他面前的路有三条,一是随同母亲回到印度尼西亚;二是等待他的父亲主动申请,在经法院验证DNA确认为亲生孩子后,办理领养手续;三是没有得到父亲承认,又不愿回国,就这样“黑下来”,被台湾单方面认定是印尼籍,但因从未与母亲回国办理手续,也被印尼否认,成为了“无国籍人”,滞留台湾。

“给他一个身份很难吗?”

10岁的小宝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母亲是越南劳工,父亲则是地地道道的台湾人。

“我15年前来台湾,因为雇主跟中介把薪水拿走,我一直逃、一直换老板,之后遇到老松,一开始我是想利用他赚钱,但他是唯一对我好的人,我很爱台湾,不想回越南了。”小宝的妈妈阿拼说。

60岁的老松是小宝的父亲,长年靠打零工维生,偶然的机缘在工地遇到阿拼,后来有了小宝。

今年6月,台湾炎夏,午后下起雷阵雨,小宝一家3口居住的铁皮屋里热气腾腾,他站在大门的黑影里,看着平时一起玩的小伙伴们去学校上课,氤氲之中、身影落寞。

“我看着他的背影万般无奈。”阿拼说。那会儿,小宝告诉父母,以后想做服装设计师,两个人一时又惊又喜,可是孩子连学都没得上,又如何成为设计师?

为了让孩子上学,老松曾向法院提出申请,认领小宝,“但法官当庭说‘我会判你败诉,你们直接撤回。”

原来,阿拼从越南来到台湾之前还有一段婚姻,在拿不出无婚证明的前提下,台湾方面会直接推定小宝是阿拼与越南丈夫的婚生子女,尽管十五年间,她从未见过前夫。

老松还是执意扛起父亲的责任,他找到新北市议员刘美芳,在议员协助下,新北市政府同意让小宝以专案特殊处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读起。

虽然现在有书可读了,但小宝的身份问题还未解决。刘美芳建议改变诉讼策略,由小宝申请否认自己是越南父亲的亲生子女,官司进入第二阶段,透过亲子鉴定,证实小宝是老松跟阿拼的孩子。

今年7月底,新北地方法院判决小宝一家人胜诉,小宝终于成了“台湾之子”。

但是,正式身份还要等到今年底。原来,“法律”还规定胜诉后,必须翻译判决书寄给阿拼的越南丈夫,法定文件来往必须要4个月,须确定越南没有人提出上诉,才能定案。

“已经等了10年,再多等4个月也可以,但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卑微地请求‘政府给他一个身份很难吗?”老松双手上下搓着臉庞,缓缓地说。

像一个透明人般

新北市议员刘美芳曾是律师,一直为“黑户宝宝”的权益奔走。

“台湾‘法律的瑕疵,对于黑户宝宝的保障,几乎是微乎其微。”据她称,如今,台湾外籍移工在台生下的孩子,有些被安置在福利机构,有些沦为亲友间的“人球,甚至成为黑市贩运人口”,粗估仅一成孩子取得身份。

像小宝这样的例子,可打强制认领或子女否认身份的诉讼;但若是母亲为外籍且行踪不明、父亲又拒不出面,才是最棘手的状况——不幸,目前的“黑户宝宝”多半属于此类型。

据“内政部”去年数据,在台湾行踪不明的外劳人数已经达到52000多人,其中女性占一半以上。母亲在医院生下孩子后遗弃,孩子没母国可回,也无法被人收养,无法念书、无法享受“政府”给予的各项保障机制,只能等待母亲出现。

因为在台湾,“政府”认为收养关乎一个孩子的未来,必须慎重处理。未成年人想被收养通常要有“生父母的同意书”、“收养契约书”、“评估报告”等文件。

去年,还是幼童的欧妹被安置在台湾新竹市圣方济育幼院内,和这里的社工一起生活。她的妈妈是印尼劳工,在医院生下孩子后,隔天就抛下她失踪至今。

欧妹一天天活泼,看着她圆滚滚的大眼睛时,育幼院院长周明涌开始尝试各种方法遍寻欧妹的亲生母亲,但都无果,后来,他向新竹市社会局申请,经由新竹地方法院递状给法官希望改判监护权。

最终,法官认为欧妹的父母“均不能行使、负担对于未成年子女之权利义务”,改判欧妹的监护人为新竹市政府,并停止母亲亲权。她成为第一个“黑户宝宝”被改判亲权的案例,开始等待家庭收养。

但不是每个人都像欧妹这样幸运,一些无法“入籍”的“黑户宝宝”多被忽略,极少数的孩子会得到“政府”的专案处理,孩子有可能就学、就医,台湾“儿少法”保障孩子18岁前的医疗与教育,过了18岁以后呢?

“我就像一抹幽魂,飘荡在台湾上空。”

这是蒂蒂日记中的心声,她在襁褓中时,印尼籍母亲就已消失无踪。蒂蒂从小寄人篱下,没有身份、没有户籍,像一个透明人般,未出现在政府的任何记录上。

还好母亲隔壁的邻居向“政府”提出了申请,至18岁前,她可以暂时保有儿少基本权益,但即便上学,也没有学籍,只是以“寄读”身份就学,不会有毕业证书。

从来没有装饰品的蒂蒂跟社工提过,好喜欢Hello Kitty的蝴蝶结。“她觉得Hello Kitty很像她,因为她没有嘴巴、没有声音、不能讲话,跟她一样。”台大儿少暨家庭研究中心执行长张淑慧说。

而18岁很快就到了,蒂蒂无法继续以寄读身份上大学,而且在校成绩优异的蒂蒂,出了学校只能选择没有劳健保、不用身份证的低等劳力工作──帮餐厅熬汤。

而那位的好心的邻居正想尽办法帮蒂蒂介绍男朋友。“这囝仔唯一的出路,就是嫁台湾人。”阿嬷说,她已经试过所有办法了,只剩下这条路可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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