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曰”中的道家观
2017-09-28王晴
○王晴
《史记》“太史公曰”中的道家观
○王晴
司马迁的主体思想倾向无疑是儒学思想,但时代社会思潮的影响、家庭的濡染,给太史公的文字留下或隐或显的道家痕迹,而李陵事件也使其在饱经风霜、惨受苦难之后常常以道家思想自我救赎。《史记》“太史公曰”作为司马迁评论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重要载体,充分体现了司马迁的思想导向和精神内涵,其中展现了作者的道家观。
一、以“变”论事
老子将“道”看作世界的总根源,并认为由此产生的天地万物都在不断变化着,他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出发,揭示事物的变化是相互依存的,庄子在老子基础上,创立了“相对论”学说,认为一切都是相对的。司马迁吸收了道家朴素辩证法的思想。其中,将道家之“变”自如运用于对历史事件的评论之中。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老子》第四十章)事物的某些变化运动会遵循“反”的规律,向相反面或对立面转化,陈鼓应先生认为,“反”字可作相反讲,也可作“返回”讲。它蕴含了两个概念:一,相反对立;二,循环往复。①所以,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对立的状态下反复交变,而这个过程又是无止尽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第五十八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老子》第二章),事物相互依存,双方对立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转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五十八章)。司马迁在《史记》中经常以这样一种辩证法思想去评判历史事件,他在《平淮书》中说:“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在《刘敬叔孙通列传赞》中说:“大直若诎,道固委蛇。”在《南越列传赞》中说:“伏波困穷,智虑愈殖,因祸为福。成败之转,譬若纠墨。”可见,司马迁懂得“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老子》六十三章)的道理,常常以道家的思维方式观世道之兴衰,论成败之变化。
庄子学派曾探讨过时空之无限的问题,最后否认了有限的人间世,走向了逃避现实、追求绝对自由之路。但他们提出的“彼其物无穷,而人皆以为有终;彼其物无测,而人皆以为有极”(《庄子·在宥》)的独创性见解,具有创造性的意义。任继愈说:“庄子对这个问题在逻辑上不够周密,但他的思路是十分可贵的,思想的深度和广度都比前人有所进展,开拓了人们的视野,在人类认识史上应当给以充分的估价。”②在这一问题上,司马迁并没有局限于对世界无限性纯理论的探讨之中,而是将它运用于对历史的评判之中,强调时机的重要性,认为要“当其时”“顺其俗”,而“逆其俗者”,可“谓之篡夫”(《庄子·秋水》)。所以,他在看到宠臣弥子瑕在得宠之时和失宠之后的强烈反差时,深切地体会到“甚哉,爱憎之时!”(《佞幸列传》)他认为出类超群的公孙弘之所以能巧遇伯乐,除了“行义”,最重要的还是“遇时”(《平津侯主父列传》)。这也与庄子学派“应时而变”(《庄子·天运》)的主张前后相承。
二、以“术”论政
班固称《老子》阐述的是“君人南面之术”③,高亨先生也曾指出:“《老子》书实侯王之宝典,《老子》哲学实侯王之哲学也。”④老子的治国思想中,既讲“以正治国”,又讲“无为而治”。“无为而治”强调政治上的顺应自然,正如陈鼓应先生所说,“无为”这一观念,就是指顺应事物本身的情状而不加私意专断作为的意思,因而,“无为”含有不干扰,不强作妄为的意思。⑤老子自然无为的政治主张,在春秋末期所有制变革的动荡时期应运而生,具有时代的意义,是乱世中的救世哲学。庄子学派极度否定权威统治,强烈批判酷烈政治,提倡人民要依本性而生活,勾画了一个“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的“至德之世”(《庄子·马蹄》)。而司马谈对道家的推崇,则“是文景时代政治思想遗留的一种反映”⑥。
司马迁喜欢称引道家学说来批判现世之腐朽社会。在秦灭诸侯之初,民心未定、百孔千疮,蒙恬不顾天下创伤累累,执意修长城、建堡垒,其《蒙恬列传》评曰:“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司马迁对此进行严厉地批评。而汉相国曹参战功累累,在百姓“离秦之酷后”,能够给予他们“休息无为”的机会,“故天下俱称其美矣”(《曹相国世家》)。司马迁认为他的做法是“清静极言合道”,符合黄老学派所标榜的“无为而治”。在酷政与动荡之后,国家急需休养生息,“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正是他们采取的这种“无为”政策,才使得“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吕太后本纪》),天下太平。张大可先生曾指出,司马迁所歌颂的圣君贤相,皆“因循为用”;所抨击的暴君污吏皆“多欲滋事”,五帝三王与汉初君臣都是“因循为用”的,三代末主与秦皇、汉武都是“多欲滋事”的。⑦这种治国理政的思想无疑本于道家之说。
老庄学派反对封建等级宗法制度,将仁义礼智视为罪恶的渊薮,发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庄子·胠箧》)的怒吼,一针见血地戳破当时政治体制的丑态。司马迁去掉了庄子对社会形而上的否定,认同其揭露的客观事实,并以此来审视历史。孟尝君曾“招致天下任侠”,涌进大部分乱法犯禁的人,致使薛地“多暴桀子弟”(《孟尝君列传》),司马迁对于这种社会风气表示不满。世人多赞李斯忠心耿耿,功绩颇丰但司马迁经过考察认为,李斯“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并持爵禄之重”,推“严威酷刑”(《李斯列传》),对这种做法发出诘问。在《循吏列传》中明确指出,官职要“奉职循理”,才能够治理好天下,“何必威严哉”?司马迁对于暴政的反对是深刻而激烈的,认为吴起“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孙子吴起列传》),是何等地可悲可叹!嬴政不改律令,“反酷刑法”(《高祖本纪》)是何等地荒谬!以酷吏闻名的“蜀守冯当”“广汉李贞”“东郡弥仆”(《酷吏列传》)等人对犯人严刑拷打、妄杀百姓,简直不足陈说!可见,司马迁反暴反武,反对酷刑峻法,除了对儒家仁政的向往外,这种尖锐的批判精神也来源于道家。
三、以“同”论生死
庄子的时代,“是一个天崩地坼、‘美好’的旧社会彻底瓦解,残酷的新制度已经来临的时代”⑧,物质文明迅速增加,“无耻者富,多信者显”,所以庄子在抗议“人为物役”时,发出了“不物于物”的号召。不物于物,就要肯定生命中的自然化,要挣脱一切有违人性的仁义桎梏,抛弃传统的规范,要任其性命之情,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超脱生死之“乐”。
庄子的主张“息我已死”,这是一种回归自然的生死观。在《庄子·大宗师》中,描写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个人物,表现他们对于“死生存亡之一体”的共同体认,以安然处顺的态度面对死亡。《庄子》中,庄子可以和骷髅自然对话(《庄子·至乐》),庄子妻死他“鼓盆而歌”(《庄子·至乐》),庄子死时更表现出“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庄子·列御寇》)的境界。
司马迁一定程度上接受了道家的生死观,但又有新的创造。在读过贾谊的《鸟赋》后,他强化了“同死生,轻去就”(《屈原贾生列传》)的意识。在论及生死时,他并未完全认同庄子“万物一府,死生同状”的观点,而是强调要正面生死,认为人的生与死都要让它有价值,认为“知死”是有勇的,死并不难,而“处死者难”(《廉颇蔺相如列传》),并且着重突出死的意义。他赞扬那些为国为义而死的勇士,称引“栾布哭彭越”的典故,因彭越“趣汤如归者”,认为他才是真正理解死亡的意义,而不“自重其死”,认为那些因“感慨而自杀”的“婢妾贱人”,是“非能勇也”(《季布栾布列传》)。他认为重义而轻生者,才是伟大的,《伍子胥列传赞》云:“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伍子胥才是真正的“烈丈夫”!道家的思想使之具有“同生死”的观念,而名留青史的人物,特别是李陵之祸的遭际,更使他的生死观有了“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升华,所以他会赞扬那些慕义而死,忍辱负重的勇士。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在《史记》的“太史公曰”中审视历史演化、总结经验教训,既取资于道家之学,又绝非盲从,表现出兼取百家之长的学术态度和纵论捭阖之理的史家风范。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①⑤陈鼓应《老庄新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44页,第159页。
②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6页。
③《汉书·艺文志》:“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④高亨《老子正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第62页。
⑥张大可《史记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4页。
⑦张大可《司马迁评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39页。
⑧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