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思路
2017-09-27李劲桦吴维
李劲桦+吴维
摘 要: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得到进一步加快,由于我国目前推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存在一些现实性问题,导致其不能有效针对我国城市不断发展的现状而进行合理科学的引导与控制。本文通过论述与分析了我国目前实行的《标准》已经不再适用的主要原因、以及我国城市规划中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的新思路两个主要方面,旨在全面立足于时代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得到稳定而良好的运行与发展,为国民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新思路;用地标准;控制;原因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19.247
在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的环境下,城市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关键性时期。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城市人民在生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活动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推到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我国目前推行的《标准》在实施初期,我国的城市建成区的面积实现了一个量的增长,2007年的城市建成区面积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相比已经增长了一倍,并继续不断的增长[1]。在目前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得到蓬勃发展的时期,积极立足于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找准有效措施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与控制是十分关键的。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展现出了城市土地建设规划管理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协调与不匹配,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标准》中的相应内容对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产生了抑制性作用。
1 我国目前实行的《标准》已经不再适用的主要原因
1.1 通过人口数量确定建设用地存在一定局限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标准》主要以人口数量为重要依据来确定人均建设用地的指标,通常情况下编制城市在展开城市用地规划时,也是首先明确城市人口的规模,之后在按照城市经济实际发展情况,并积极结合《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来有效确定实际的用地规模。这种方式主要的优势展现在对人地对应关系的建立,能够便于城市发展推出合适的用地规模。但是在我国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我国城市人口数量的统计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有些城市在确定城市用地时可能采用的是城市常住人口数量为标准,一定程度上有部分人就会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2]。
1.2 土地逐渐市场化带来指标控制方式存在局限
我国经济发展推动了经济体制进一步转型,因此我国城市土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力量支配的同时还受到政府行政机制的影响。土地资源逐渐市场化的过程中遇到的需求前景不确定性是一个关键性也无法避免的问题,在现阶段经济已经实现全球一体的现实情况下,外部的需求通常具有高度的主导性,造成了土地资源需求不确定性更加严重。所以在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过程中,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土地资源供给导向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3]。高度强调土地资源供给要素中的实际需求前景与比较优势至关重要,如果只是简单的通过指标的形式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土地配置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需求,就极可能造成土地资源供求关系出现不平衡的现象,导致了城市规划工作不能顺利良好的展开。
2 我国城市规划中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的新思路
我国推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实际性问题,所以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城市应当积极采取具有高度区域观的指标平衡思路,为城市的实际发展制定出良好的用地标准,将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与城市规划进行有机统一,积极推动城市得到平稳健康的发展。
2.1 极具高度区域观的指标平衡思路
我国城市发展已经朝着区域化的趋势,在一定地域范围及空间内城市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区域经济在不同城市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过程中得到了共同发展。我国城市规划的土地用地新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区域观念,将不同的城市集合成一个统一整体进行全面考虑。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与职能展开深度的分析,确保城市的实际用地需求与具體职责的不同而引发用地结构上的不同。因为区域化发展与经济发展阶段在成熟度上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区域性的用地规划想要保持高度的平衡性,必须积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对核算范围进行科学性的确定。
2.2 对城市制定合理性的用地指标
积极制定具有高度针对性的用地指标并实施相应的动态控制管理至关重要,这种方式是建立在传统预测方式基础上提出来的,展现了城市用地在规模上确定上应当与人口规模有一定的联系,除此之外还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的产生了密切的关联。在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中对城市用地情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深入研究与分析极为关键,新型的预测方式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考虑了GDP对城市规划用地产生的影响给予一定的探讨。积极家从城市发展规划用地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出发,全面合理的构建具有针对性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预测机制,对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展开起到了推动作用。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围绕着我国目前实行的《标准》已经不再适用的主要原因、以及我国城市规划中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的新思路两个主要方面展开了细致的论述与分析,目的是为了在我国现阶段时代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得到稳定而良好的运行与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民,程遥,汪军.为市场经济下的城乡用地规划和管理提供有效工具——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导引[J].城市规划学刊,2011(06):4-11.
[2]赵佩佩.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研读——兼论其在实际规划中的应用及发展展望[J].规划师,2012(02):10-16.
[3]王凯,张菁,徐泽,徐颖.立足统筹,面向转型的用地规划技术规章——《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阐释[J].城市规划,2012(04):42-48+92.
作者简介:李劲桦(1988-),男,湖南郴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