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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诉求及实现差异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

2017-09-26颜华马娟黄崇珍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7年4期
关键词:盈余分配成员

颜华,马娟,黄崇珍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30;2.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诉求及实现差异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

颜华1,马娟1,黄崇珍2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30;2.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是合作社发展基础及关键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利益实现存在差异。研究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诉求为切入点,利用黑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数据,探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主要因素。结果表明,合作社成员占股比、利益分配认知度、社员大会召开次数及合作社重大事项决策权是影响成员利益实现差异主要因素。为满足入社成员利益诉求,缩小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建议加强合作社产权制度建设,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并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以保障普通成员主体地位及利益实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利益诉求;利益实现差异

一、引言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因入社成员利益诉求、参与目的、要素投入、贡献及承担风险不同,成员呈分层状况,即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且担当角色不同,话语权、管理权等存在明显区别,因此利益实现程度存在差异。本研究利用黑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数据,实证分析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因素,进而提出保障普通成员利益实现的政策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及发展根本动力在于成员自身利益需求,即成员重视合作社利益分配,作为农产品生产经营提供者和使用者,加入合作社目的是从中获利(侯淑霞等,2015)。将成员假设为经济人,加入合作社目的为获得直接利益及间接利益(舒尔茨,1999)。出资加入合作社主要目的是获得合作社使用权,通过合作社经营发展方式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除对合作社使用权的利益诉求外,加入合作社主要原因为获得合作社剩余,即合作社经营收入扣除固定合同支付(如产品成本、固定工资、利息等)后的余额(黄胜忠,2008)。成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应获利益主要来源于合作社提供的各类有偿、无偿服务及合作社经营利润分配(李尚勇,2011)。成员可通过参与权、表决权、民主管理权和盈余分配权等权利行使获得自身应得利益(姚梦,2010)。但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及程序主要由发起人决定,普通成员仅享有加入或不加入的决策权,因此盈余按股权分配倾向较大,部分成员利益无法充分实现(应瑞瑶等,2016)。原因为合作社盈余分配界定不明晰,成员对盈余分配程序以及享受权利缺乏了解等(郑丹,2001);股权设置不合理、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政府监管不严等也是成员利益未充分实现主要原因(邓军蓉等,2014)。此外,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有限责任公司对比,发现成员出资不同并不影响合作社以劳动联合为基础的本质,但对合作社成员盈余分配会产生一定影响(赵鲲等,2006);因理事会掌握合作社分配权,但缺少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少数理事长侵占或支配合作社财产,成员应得利益严重受损(张菊,2012)。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可分为三大类:合作型、指导型及关联型利益相关者,不同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不同,利益实现程度不同(李旭等,2012)。核心成员较普通成员利益实现程度更高,为保障普通成员利益实现,重点构建“契约+服务+返还+分红”利益联结机制、“二次返利+股份分红+公积金账户”利益分配机制、“普通成员部分委托+核心成员有限代理”利益协调机制及“普通成员+主管部门”利益监管机制(颜华等,2015)。在合作社治理结构中,应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作用,缩小成员间对产权的处置权、经营权、控制权的明显差异,逐渐模糊成员间利益界限,实现互助共赢(夏凤,2015)。鉴于此,本研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诉求为切入点,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利用黑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数据,探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主要因素。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诉求及其实现差异分析

本文选取黑龙江省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作为调研对象,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对其调研,其中包括哈尔滨市3家,五常市2家,绥化市5家,铁力市3家,伊春市6家,齐齐哈尔市10家,佳木斯市6家,鹤岗市7家,鸡西市4家,牡丹江市4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调查问卷50份,回收50份,有效问卷50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放300份问卷,回收300份,有效问卷248份,其中69份问卷属于核心成员,占比27%,179份为普通成员,占比73%。

调研的50家合作社为种植业合作社,主要种植玉米、水稻、蔬菜等,农民专业大户和村集体领头占多数,除2家2016年尚未通过工商局注册审批,其余均注册,其中5家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农产品品牌;成立时间均在2011年后,多集中在2012~2014年;1家合作社为国家级示范社,4家为省级示范社,12家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成员数量多稳定在100~500人,7家合作社成员在500~1 000人,2家合作社成员超过1 000人(见表1)。

由调研结果可知,入社成员利益诉求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获得合作社基本服务。如农产品购销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资金服务及农业技术服务。74.1%成员为获得基本服务入社,其中84.9%普通成员希望获得此项服务,对此服务诉求较高。二是获取盈余分配。主要包括惠顾返还及股份分红。由于合作社核心成员出资比例高,因此更希望获取盈余分配和惠顾返还,其中66.7%成员希望获得股份分红,39.1%成员希望获得惠顾返还,31.8%成员希望同时获得盈余分配和惠顾返还。三是其他诉求。如23.2%核心成员希望获得管理职位。

由表2可知,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利益实现方式与实现程度存在明显差别。在利益实现方式上,普通成员利益实现以获得合作社基本服务为主。而核心成员除获得合作社基本服务以外,更要获得合作社盈余分配。此外,提高社会地位也为核心成员利益诉求。在利益实现程度上,核心成员较普通成员利益实现程度更高。首先从获得基本服务实现程度看,核心成员获得农产品购销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资金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服务比例分别为44.9%、37.7%、40.6%、63.8%。普通成员获得以上基本服务比例分别为58.1%、32.4%、12.3%、26.2%。其次从获得盈余分配比例看,核心成员获得盈余分配比例远高于普通成员,其中76.8%获得按股分红,55.1%获得惠顾返还,30.4%同时获得惠顾返还与按股分红。而普通成员所获按股分红、惠顾返还及同时获得惠顾返还与按股分红比例分别为35.7%、8.3%和0。此外,还有68.1%核心成员参与合作社管理。

表2 合作社成员利益诉求及实现程度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影响因素理论假设

由于成员资源禀赋和利益诉求不同,成员呈分层状况,即普通成员与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凭较高出资份额及丰富的社会资本等相对优势,掌握合作社盈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而普通成员缺乏此优势。因此,本研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的影响因素假设如下。

1.合作社产权安排

入社成员占股比例不同可能对利益实现差异产生影响,占股比差距越大,成员利益实现差异也越大,本研究将成员占股比例作为衡量合作社产权安排对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影响指标,设为X1。

2.成员参与程度

入社成员参与社内事务程度差距越大,利益实现差异越大,本研究将成员参与社员大会频率、重大事项表决权作为衡量成员参与程度对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影响指标,分别设为X2、X3。

3.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程度

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越完善,成员利益实现差异越小,本研究将合作社章程是否规定利益分配方式、是否设有专门会计部门、财务信息公开次数、成员对合作社事务监督程度、成员对合作社利益分配认识度作为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程度对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指标,分别设为X4、X5、X6、X7、X8。

4.合作社民主管理程度

合作社民主管理越完善,成员利益实现差异越小,本研究将监事会召开次数、社员大会召开次数、合作社重大事项决策、做出决策是否告知合作社成员作为衡量合作社民主管理程度对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指标,分别设为X9、X10、X11、X12。

(二)实证分析

1.变量设置

在理论假设基础上,构建影响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的因素模型,选取合作社产权安排、成员参与程度、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程度、合作社民主管理程度四类12个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见表3)。

2.构建模型

研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程度设为因变量,由于因变量为二分变量,因此选取二元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影响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因素,成员利益未完全实现定义为0,完全实现定义为1。将获得合作社基本服务、获得基本服务基础上并获得合作社部分盈余分配定义为未完全实现;不仅获得基本服务,还得到合作社全部盈余分配定义为完全实现。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方程示截距。采用SPSS19.0软件对影响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因素作Logistic分析,选用ENTER方法,将所设变量引入方程,作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4。

3.模型结果与分析

模型回归Nagelkerke R2值为0.620,接近1,说明方程拟合度较高,Hosmer and Lemeshow检验卡方值为3.475,P值为0.901>0.05,方程总体拟合水平较高,模型回归结果充分说明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影响因素。

表3 解释变量设置及预计影响方向

表4 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由表4可知,变量X1、X8、X10、X11对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影响显著,首先,变量X1极显著,P= 0.000<0.05,系数为1.895>0,表明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占股比差距越大,利益实现差异越明显;其次,变量X8较显著,P=0.000<0.05,系数为1.577>0,表明成员利益认知度越深,利益实现差异越小;其次,变量X10较显著,P=0.006<0.05,系数为1.206>0,表明社员大会召开次数越多,合作社民主管理越完善,越利于缩小成员利益实现差异;最后,变量X11显著,P=0.036<0.05,系数为正,表明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越多,在合作社地位越高,越利于缩小成员间利益实现差异。由此结果可知,成员占股份比、成员对应得利益认知度、社员大会召开次数及重大事项决策权均对成员利益实现差异影响显著。

四、缩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异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设置,加强合作社产权制度建设

合作社股权高度集中是成员利益实现差异主要原因,由于核心成员占股比普遍高于普通成员,因此掌握合作社控制权与重大事项决策权,削弱普通成员表决权等权利行使。鉴此应规范合作社股权设置,优化合作社股权结构设置。严格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成员占股比,放宽合作社入股资金来源限制,如吸引社会资本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应分化股权。但须平衡合作社成员间占股比,适当减少核心成员股份比例,设置核心成员出资额上限,避免核心成员集中控股,以优势股份比例控制合作社。此外,核心成员应给予普通成员适度占股机会,充分挖掘普通成员资源折合至合作社股份设置中,通过产权制度创新抑制股份倾斜现象。如普通成员可通过劳动入股、土地入股等方式增加合作社占股比,加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折股优势。建议明确规定入社最低出资额,避免普通成员因占股少而无法参与合作社事务,致使合作社经营性质改变。另外,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产权登记,明晰产权界限,保障成员表决权、剩余索取权等权利,既可充分调动成员积极性,又有利于合作社资源整合。通过规范合作社股权设置,加强产权制度建设,以法律手段制约合作社核心成员行为,保障普通成员利益实现,缩小合作社成员利益实现差距。

(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保障普通成员利益实现

首先,合作社成立之初按有关规定,建立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并通过社员大会决议制定盈余分配顺序、盈余返还依据及具体比例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其次,社员须严格按盈余分配制度规定执行,而非局限于形式。如未按章程规定分配盈余,成员可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从制度完善上看,因合作社股权集中,普通成员无重大事项表决权,核心成员未合理分配盈余,致使普通成员盈余分配权被剥夺,应赋予普通成员请求强制分配盈余诉讼权保障其利益实现。最后,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执行离不开社员大会、监事会及理事会间相互制衡。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的审议部门,有权对理事会盈余分配方式等决策提出异议,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的确定需社员大会过半数成员表决同意;监事会成员需由社员大会投票选出,监督管理理事会管理成员的经营活动,而非理事会成员直接指定。合作社监事会的审计监督应如实向上级主管审计监督部门上报年终财务报表,同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事项公开制度,通过社员大会使全体成员了解合作社经营状况、盈余分配方案、成员与合作社农产品交易额,加强合作社全体成员自我监督,保障合作社普通成员利益实现。

(三)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保障普通成员主体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权虽集中于核心成员,但不可忽视普通成员利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向全体成员普及合作社相关知识,加强普通成员对合作社了解,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成员共建组织,也是成员民主控制联合体。通过加强合作社制度建设,强化普通成员民主管理意识,使成员明确权利及义务,自觉参与合作社日常事务管理。其次,加强培训专业管理人才,通过专业人才对全体成员开展宣传和指导,在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为成员提供帮助,避免合作社资源浪费,提高合作社发展速度及规范程度。最后,缩小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间资源禀赋差异,避免资源禀赋差异削弱普通成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权利,严格落实合作社一人一票制度,普通成员即使无法全员参加社员大会,也应选出代表参与行使民主权利及重大事项表决权,遵守公正公开、过程结果公平原则,兼顾多数成员利益,实现合作社民主管理。监事会应履行监督职能,充分保障监事会对理事会权威性及相对独立性,避免普通成员利益被侵占,保障普通成员表决权等权利行使。同时建立监事会成员鼓励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考查监事会成员监督工作成效,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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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est Demands and Realization Differences of members in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Based on Researches of 50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YAN Hua1,MA Juan1,HUANG ChongZhen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arbin 150030,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Harbin 150001,China)

Interest realization of members in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is the ba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ooperative and it is also the key issue that needs to be explor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operative.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there were differences in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terest between its core members and common members.Based on the interest demands of members in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the binary Logistic model was used in this paper to explore the main factors which were influencing the interest realization differences of members in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50 farmers'cooperative and their member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The results suggested that the proportion of shares held by members in the cooperative,the members'cognitive abilities to the benefits distribution,the numbers of meetings held by members and the decisions of the major events in the cooperative were significant factors affecting the interest realization differences among members.In order to ensure the interest demands in members who joined the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and narrow the differences in interest realization among members,the construc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 in cooperative should be strengthened,the surplus distribution system in cooperative should be standardized,the democratic management in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should be perfected,in order to ensure the general status of common members and protect the interest realization of common members.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members'interest;interest demand;interest realization difference

F321.42

A

1674-9189(2017)04-0047-08

*项目来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JY092);东北农业大学学术骨干项目(15XG25);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JYD01)。

颜华(1976-),女,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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