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09-25
决定接受付明珠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余幼明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接受王泽洪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李春兰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接受罗昌兰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接受田丰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张传读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张达华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王祥喜的湖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任命别必雄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张忠凯为湖北省监察厅厅长。
决定免去王文童的湖北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龙正才为湖北省财政厅厅长。
任命刘明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鄢危晶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陈平安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同联、徐水清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昌茂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世伟、李静雅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徐碧琼、徐国华、王磊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龚举文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达鸣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7年7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