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舞弊调查方法与案例分析
2017-09-23范慧超
范慧超
伴随着世界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期,各种经济活动在高速发展的背后,暗流涌动,随着国家政策的改革和国民素质的提升,导致经济活动交易日趋复杂。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在财务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财务欺诈和舞弊,虚假陈述等经济活动犯罪和经济纠纷。
审理此类相关案件需要大量的财务会计的专业知识,需要相关会计专业人员对涉案的相关方面进行检验和判断,给判决人提供相关的决策方向。法务会计便借由此产生,它主要是针对于舞弊的调查,因为这类舞弊会在商业活动中留有留下蛛丝马迹,找出这些痕迹并让其作为法律依据便是法务会计的主要工作和职能。而在法务会计工作的过程中,依据开始调查前所得到的信息的区别,将工作调查分为两种:一种为证明性舞弊调查,另一种名为发现性舞弊调查。证明性舞弊主要针对于已经立案或者已经发起诉讼的案件,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在其中取得了相关舞弊的资料,工作人员需要将这些资料变成相关证据。而发现性舞弊调查则相反,指在调查前期没有取得任何进展,需要法务相关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的账面中察觉到那一丝漏洞,追查出相关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 证明性舞弊调查:法务会计证明张某挪用公司销售款
某市公安分局委托法务会计鉴定200×年×月×日 ,张某在担任A公司健身卡销售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将收取的健身卡销售款挪用。
第一步,确认问题。对于法务会计师来说,要证明张某挪用公款,必须将这一目标转化为具体的调查问题。根据这一案例,法务会计师要调查清楚三个问题:(1)A公司提供的应收张某出售健身卡款的有关会计资料,调查张某经办的相关客户的款项A公司未收到的情况;(2)调查相关客户向张某付款的情况,包括应付款项和预付款项;(3)委托人某市公安局提供的相关客户健身卡款的资金流向。
第二步,实施调查。涉案会计资料记录了客户D、E等公司健身卡应收款38万元、B公司健身卡应收款9万元未收讫,预收C公司健身卡款项12万元但未提供健身卡等事实。具体调查过程和取证的情况是:(1)A 公司应收张某健身卡销售款情况。根据A公司提供会计资料反映:200×年×月×日至 200×年×月×日,A 公司通过张某经办销售的健身卡合计38万元未收回,挂账“应收账款——张某”专户。张某以D公司、E公司等单位需要购团体卡的名义不断向A公司提取健身卡,所欠款项未按交款日期交回A公司。截止案发日,欠款合计为 38 万元。调查形成的证据资料:应收健身卡销售款形成的张某领卡和欠款凭证及会计记账凭证。(2)张某收取客户健身卡款的资金流向情况。A公司在200×年×月×日经张某销售健身卡给B公司,金额 9万元,B公司经办人为李某。200×年×月,B公司出具一张支票(号码为×××)金额9万元,该支票由张某收到后以旅游费名义转交给M旅游公司转入银行,然后张某以取消旅游的形式,从M公司领取现金9万元。截止案发日,该笔款项A公司未收回,挂账应收账款。(3)张某以A公司名义收取C公司健身卡预付款情况。根据委托人的材料反映:200×年×月,C公司杜某曾向张某预付12万元用来预定A公司的健身卡,其中:用两张支票支付了10万元,现金支付了2万元(未提供现金收款凭证)。截止案发日,C 公司未收到健身卡及还款。调查形成的证据资料:C公司两张支票存根、张某借条和杜某的笔录。
第三步,得出鉴定结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论应写明:由张某经手销售并出具“欠款單”的D、E等公司健身卡应收款合计 38 万元,至今仍未收讫;由张某收到的 B公司支票9万元转交M公司以旅游费的名义转存,后又由其取出;由张某出具的借条和两张C公司的支票存根不能证明其向C公司所借的12万元是否确实收到、是否属于健身卡预收款和款项的真实去向。
[案例分析]发现性舞弊调查:法务会计调查债务人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
A公司是B公司所需主要材料的唯一供应商,并长期赊销原材料给B公司,B公司将每月销售额的30%支付给A公司。A公司为了保证收回货款,会定期地委托注册会计师对B公司的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B公司是否按双方的协议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某会计期末,注册会计师对B公司进行审计后未发现问题,而且认为流动比率有上升的趋势,营运资金大幅度上升。A公司又聘请了法务会计师对B公司进行舞弊调查。
这一案件对于法务会计师来说,已有的资料没有提供任何舞弊的证据,需要法务会计采用专有的调查方法和程序来发现舞弊,也许调查的结果证明根本不存在舞弊。
第一步,发现并分析舞弊的征兆。法务会计师对B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B公司连续三年的流动比率和营运资金数据存在异常,法务会计师认为,B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度减少,使营运资金大幅度增加属于异常现象,预示着有可能存在舞弊,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进一步调查。
第二步,确定舞弊类型。法务会计师根据这一线索分析了会使企业流动负债大幅度减少的几种舞弊类型:(1)固定资产租赁使用,而不购买。(2)高估应收款项。(3)低估应付款项。(4)将流动负债转变为长期负债。通过借入长期负债偿还短期负债的办法来减少流动负债,这种情况可能会以固定资产作为抵押。(5)将债务转为资本。
第三步, 通过舞弊调查验证是否存在这几种舞弊类型。 通过对上述舞弊类型的排查分析,法务会计师发现了B公司发行40万美元的三年期有抵押票据的事实,而且票据为了吸引投资人承诺了很高的利率,还以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对于这一点,B公司没有在报表附注中说明。而对于B公司的固定资产,A、B公司之间早有协议,由A公司持有留置权。从而验证了B公司是采用将流动负债转化为长期负债的方式进行舞弊的。这大大损害了 A公司作为B公司的最大债权人的利益。最后,因为法务会计师及时地查出了舞弊,使A公司能够马上采取应对措施,从而避免了损失。
通过上文中的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企业的合作中,尤其是对相关报表审核的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务会计人员虽然没有绝对的资格限制,但是法务会计人员必须用行业常用的方式证明自己具有专家技能,例如教育、工作经验、执照或证明、已参加的技术培训课程、已发表的论文、在职业协会担任的职务、获奖和受到表彰情况等,通过这种方式,使得企业相信法务会计师的言论。法务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贡献就是将复杂的财务会计事项和数字资料解释成一般外行能够理解的术语。
法务会计人员的身影,在许多场合都可以看见,他们出现在安然的庭审中,出现在各种重要的经济犯罪案件中,也出现在其他仲裁等公开场合。尤其在涉及虚假会计信息的证券诉讼中,法务会计人员的专家证言作用是举足轻重的。
如今,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上市,这种企业越多,就会面临越多的诉讼风险。我国企业在应诉时需要向法院解释经济、法律、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不同,因此在此类案件中法务会计人员的作用非常重要。面对诉讼,我国的企业是否能请到合适的法务会计专家,提出可接受的证据,去赢得一场场证券集团诉讼、反倾销诉讼官司?在我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如何完善我国的证据法体系以及其他法律体系,使得我国的法务会计人员有一个适应的成长土壤?这己经是一个非常严重而急迫的问题,也是摆在我国会计、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面前的重大课题。